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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不选,选什么,都不过是一场供他娱乐的闹剧,仅此而已,并无实际意义。
“让我来选吧。我要这个!”Queen抬起手,果断地指向地下的望远镜。
“啊?望远镜?”制作人心都碎了,他最想要的是枪呀!
枪是现代人的骄傲,地上这三样东西,杀伤力最强就是枪了。
别说什么七步之内剑快,这其实是抗日神剧误传开来的。
原型是21英尺法则,在这段距离内,毫无准备的枪手,很有可能会被持刀者偷袭得手,传到大陆就变成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刀快。
21英尺就是6.4米,在有准备的情况,这个距离真就有准又快。
而且一开始传七步的人多半是个文盲,步是古代的计算单位,迈一足为跬,迈两足为步,也就是左右脚各走一步才叫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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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步的距离足有七八米,比21英尺还远,这距离持刀者估计被打成筛子了。
这么强的武器不选,选没有任何杀伤力的望远镜?!
久我制作人现在血压快爆炸了,一时间没回过神来。
“各位,Dopant在风都已经存在十几年了,和警察交锋过无数次,如果枪有用的话,Dopant早就销声匿迹了。连受过专业射击训练的警察都没用,它落在我们的手里,只会更加没用。所以最好的战斗方式,就是先敌人一步发现它们,而望眼镜是我们唯一的选择。”Queen镇定地说道。
“……”
所有人都纠结万分,Queen说得有道理,但是剑和枪代表的是战斗力,放弃战斗力,去换取侦察能力,这真的正确吗?
此时众人的心情,就和玩MOBA游戏,把每一分钱都拿去买输出装,被人打成狗,都不考虑出鞋子的新手玩家那样了。
出什么鞋子,要什么机动性,我把对面杀了,就不用跑了!
实际上没有鞋子追又追不上,跑又跑不掉,尴尬得很。
如果拿了武器就会面临相同的状况,打又打不过,跑又跑不掉。
拿望眼镜的话,可以先敌人一步发现对方,这个时候是趁对方没发现自己及时跑路,还是设伏杀死对方,主动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
“哈哈哈!你真是冷静呀,我想你一定是个现实主义者,给你的判断力打满分!”渣滓大笑着夸奖道,“好吧,既然这样,那我今天就破例,把三样东西都给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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