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姝影把脸埋在沈慕的肩膀,闻到他的身上有一种轻淡、冷冽如雪水的男香。
其实,刚才两次近身接触,她已经闻到了。
沈慕浑身僵冷,好似被施了定魂术,动弹不了。
怀里的姑娘,身和手碰触的,皆是不可思议的柔软。
似有细软的发丝在他的下颌拂动,在他的心尖飞舞,酥酥麻麻。
此时,惠风朝这边看来,沈慕立即低头。
薄唇无法避免地碰到她的青丝,像是两情相悦的男女在做亲昵快乐的事。
惠风的浓眉不悦地皱起来。
那对男女太过分了,竟然在佛门之地耳鬓厮磨,卿卿我我!
亵渎神佛!
他看见两个小沙弥,交代了两句。
定要把那对不知廉耻的男女赶出白马寺!
沈慕看见惠风走远了,稍稍抬头,想把怀里的一团柔软推开。
“他走了吗?”叶姝影轻声问道。
“走了。”
两个小沙弥分明是来赶人的,他拉着她疾步离开。
她被他拽得一脑门的懵。
来到一处僻静的角落。
沈慕单刀直入地问:“三位受害的姑娘大腿内侧的细小伤口,是不是吸血蚁咬的?会不会是吸血蚁吸干了她们的血?”
方才他和她无缝贴合,可说是炽情相拥,她全然没有姑娘家的娇羞与窘迫,不仅脸不红心不跳,还一片坦荡荡。
莫非……她经常做这种事,习惯成自然?
叶姝影摇头,“吸血蚁的确会造成死者身上类似的细小伤口,但吸血蚁体型太小,吸一点人
血就会撑爆。”
沈慕暗暗寻思,倘若有成千数百只吸血蚁,可以吸干死者全身的血,但费时费力,凶手不可能花费这么多时间做这种无意义的事。
不是吸血蚁,又是什么?
她看着一脸虔诚的善男信女往来不绝,以女眷居多,心里萌生了一个念头。
这时,乔飞羽找看见他们,小跑着过来。
“你们躲在这儿,叫我好找。”他关心地打量她,“你没事吧?”
“有咱们英明神武的慕大人保驾护航,我怎么会有事?”叶姝影清俏地刷一波彩虹屁。
银孔雀还是有点用的,起码他们可以躲在大殿的横梁上,多察看一会儿。
乔飞羽疑惑地看向沈慕,“你不是不插手闺秀连环凶杀案吗?怎么来了?”
大理寺活阎王可挑剔了,查案有三不:
其一:涉及女子,不查。
虚拟人珑光在快穿中成功习得改造数据的技能,重回大众视线的她,在乐园中为游客开启了一场由她为主导的逃生游戏,并成功将自己的副业直播混得风生水起。(无CP,主友情线。已有完结作品快穿之女配又中毒了,本作不到百万不完结。)...
罗大盾无辜笑托尼,你知道,如果你有一个好朋友,你和他约定你们的孩子以后也要成为朋友甚至是伴侣,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小胡子富豪咬牙切齿所以这就是你塞给我一个还在吃奶的小未婚妻的原因?ps女主未成年前不会有任何亲情友情以外的感情线九界最强魔法师托尔表示,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他小姨。阿斯嘉德战神洛基楼上1头发茂密某教授楼上2家境殷实小蜘蛛楼上3光明义警老蝙蝠楼上10086吃瓜群众听说遇见你之后,超级英雄们都ooc了。女主冷笑给你个机会再说一遍,不然我一拳下去你可能会死。她是人间方寸,让他暂忘英雄之名,让他温暖栖息阅前提示1从血缘上来看,女主的确是队长亲闺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的确是阿斯嘉德那两位的小姨。2ooc(OutOfCharacter),指与原型像不符的人设崩塌行为和语言,俗称人设崩塌。本文非典型ooc,他们的身份会变,命运会变,有一些东西却是始终不会变的。因为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有常人没有的坚毅勇敢。3敬托尼。他永远有一颗温暖的心。...
音修女强逆袭友谊身怀至宝的唐门大小姐唐微被亲人追杀至死。一朝穿越,遁入乱世!天才原主恰好被废灵根,奄奄一息。成功把原主放入空间疗养。她成了人人嗤笑的废柴。不过空间在手,天下我有。在原...
日更,晚上九点618v,当天零点万字章夹子当天晚上十一点更新 作为一个与游戏中的丹恒角色同名同姓的人,每次都被朋友开玩笑让他记住游戏剧情,说不定哪天穿到丹恒身上。 他真穿了。 好消息穿成了持明。 坏消息穿成了丹恒的前世丹枫。 甚至还是个蛋! 丹恒单方面地把丹枫这个名字换成他熟悉的丹恒,奈何现在是一颗龙蛋,什么也干不了,他在蛋里面过完了整个仙舟联盟和云上五骁的历史。 好好好,现在的他,义不容辞,要振兴龙尊之权,并且从根源上杜绝饮月之乱,然后天下无敌。 哦,他现在拥有完整的龙尊之力,已经天下无敌了,那还忙个什么,当场躺平! 之后面对教导龙尊的龙师,龙师吃饭他转桌,龙师上课他睡觉。 龙师龙尊应该带领持明开辟未来,摆脱无法繁衍的命运! 丹恒有这个能力,都可以直接原地飞升当星神了,至于还在仙舟「罗浮」? 龙师坏了,这一代龙尊是不是转世的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 说又说不过,打也打不过,龙师气得在现任龙尊后面每天苦口婆心地求他管管。 丹恒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压根就不想管。 ps主角跟丹恒同名同姓。 pss文章应该有点长,会从持明龙师写到云上五骁写到列车组来到仙舟罗浮。文案修于20231229...
无耻老板让我娶她的女秘书,扮演冤种老公,不肯受辱的我,和老板娘一起,对这对儿狗男女展开了报复,并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一步步走向了人生巅峰!...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