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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交的朋友不能再是那些在人类国度里混出名堂的魔和妖,他要了解那些死地的魔。
可他睁开眼睛看到那些魔族和妖族后,他发现自己压根没有做好准备。
怎么会有那样的世界?!
那样混沌,无序,悲惨。
“因为魔天生就低人一等。”那个孩子坐在路边,他面颊消瘦,几乎成了个骷髅。
穿着便装的司琛试图插科打诨逗笑那孩子,但是那孩子只是冷眼看着他。
那是个逃出来的奴隶,他杀了自己的主人,最后差点被护卫抓到。
司琛救了他,因为司琛看出这孩子是个人族魔族的混血。
司琛想教会这孩子什么是尊严,想告诉他活着的意义。
他教了这孩子一年多,这孩子依旧刻薄,依旧不明礼。
在司琛振奋精神准备打持久战的时候,那孩子忽然问他。
“没有理由,不可以活着吗?”那个孩子的眼睛是凶悍的,但他从未攻击过司琛。
司琛被问懵了。
“我杀了他们就是为了活着,活着做什么我不知道。”那孩子垂下头,“我一定要找个理由才能活吗?”
“没有理由不可以吗?”
“我只是想活着,不行吗?”
那时的司琛恍然大悟,他猛拍那孩子的后背:“当然可以!活着不需要理由!”对啊,天生万物,谁都能活啊!
小孩都明白的道理!
他干嘛费劲巴拉地把自己那一套东西教给这孩子?
可后来司琛发现,自己想活是没有用的,还得看别人给不给你活的机会。
那个孩子死了,司琛不在的时候,她被人杀了。
说来好笑,司琛养着养着才发现不对劲,那孩子是个女孩儿。
她只是没吃过饱饭,个头没长,整个人瘦到了皮包骨。
司琛自以为是地拯救魔族,可他看到的从来都是自己,而不是那个孩子。
司琛搂着那个孩子的遗体走在长街上,敲锣打鼓的声音从另一头传来。
谁家的女孩出嫁了,八抬大轿,十里红妆。
说起来,只有这些有权有势的人才买得起魔族和妖族的奴隶吧。
那个孩子是个混血,她的父亲又是哪方的豪强,她又是哪个高门大户的女儿呢?
那一瞬间,心魔骤生。
司琛捂住了那孩子的耳朵,好像这样她就听不到那刺耳的喜悦。
那时候司琛甚至想亮出自己庾国二皇子的身份,他想蛮不讲理地要求这对无辜的新人不准结婚,因为他要给他的女儿办一个隆重的丧礼!
他要给这孩子尊贵的身份!他要找出她的亲爹,让他跪在女孩的坟前日日夜夜磕头,直到磕死为止。
可司琛什么都没做。
活人的荣誉是无法给死人加冕的。
至于这孩子的生父,司琛要折磨这个混蛋,但他不能让这个王八蛋知道小孩的存在。
小孩已经走了,平白在这畜生心里受骂不值得。
司琛埋葬了那个孩子,他去找这孩子的父亲,结果那个男人早就死了,死在了同僚的倾轧之下。
甚至那天他偶然遇见的新嫁娘,在短短六十多年的人生里,快乐的日子加起来甚至不到十年。
哈哈,也没比那个孩子好多少啊。
都在受苦,都在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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