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4章楚爷
看到沈瑶坐了进来,老人放下酒杯,笑眯眯地打了招呼。
“您好,沈小姐,我是楚先生。”
楚爷朝着沈瑶礼貌地伸出了手。
沈瑶出于礼貌,轻轻地回握。
听这个老人的口音,像是香港那一边的,普通话说得不是很标准,带着浓浓的粤语腔调。
“楚爷,您好,请问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沈瑶折腾、奔波了一天,她现在只想回去躺在自己的小公寓里睡觉。
楚爷看出了她的疲倦,又是和蔼一笑,“沈小姐,您不用紧张,我这个老头子呢也不会占用你太长时间的。其实啊,我找你勒,是想感谢你救了我的小儿子,没有别的意思啦。”
话一说完,楚爷转身就拎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包出来,递给沈瑶,“小小意思,不成敬意啦。”
沈瑶一看,猜到了什么,连忙拒绝。
“楚先生,这个我不能收。我该收的费用就是手术的费用和基本的劳务费。我们医生有自己的廉洁原则,希望您理解。”
楚爷笑了,“哎呀,沈小姐,做人怎么这么死板嘞!这件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啦,不会有第三个人知道的!”
沈瑶还是一口拒绝了。
楚爷见她神色肃然,眼中已经浮现怒意,知道自己这么做已经唐突、冒犯了。再把这些钱,硬塞给沈瑶,反而真会好心办坏事。
“哎,行,那我就不为难你了。”楚爷尊重沈瑶,但是也从口袋里取出了一张烫金的名片,“这是我的vip名片,沈小姐以后要是遇到什么困难了,打电话给我,我一定竭尽所能帮助沈小姐。”
沈瑶接过了名片,说了声谢谢。
下了车子后,楚爷又把院长叫了过去,至于说了什么沈瑶不知道。
只看到院长时不时地往她这边看,然后朝着楚爷频频点头。
大概过了五分钟之后,楚爷朝着沈瑶挥手告别,沈瑶也礼貌地道别。
直到看到加长林肯车走远之后,医院的院长才转过身,走向沈瑶。
“沈医生,我现在正式向您发出邀请,邀请您成为我们深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聘用主任医师,您愿意吗?”
沈瑶怀疑自己的耳朵听错了,缓了半天,才难以置信地问:“院长,您没有在开玩笑吧。”
深城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是深城最富盛名的医院。
也是许多医生向往的医院。
工资福利好、技术设备先进。
沈瑶虽然医术高超,但是因为年轻、资历浅,所以并不符合临床一线工作经验的招聘要求。
本来,她以为自己要熬到30以上,才能进入到这家医院。
没想到,此时此刻,医科大附属医院的院长亲自向她发出了邀请。
“我已经快55岁了,这种事情,能开玩笑吗?”
头发已经花白,且已经有地中海的院长朝着沈瑶和蔼一笑。
院长是业界内有名的神经外科圣手,听说他闭着眼睛,都可以对病人开颅,对大脑解剖生理结构的熟悉,就像熟悉家里的每一件家具一样。
能够得到这位德高望重的医学界翘楚的认可,沈瑶十分开心。
她朝着院长认真地点了点头,“我愿意。”
院长听到她同意欣慰地笑了,“那周一,你在学校里要是没课,就来办理入职手续。”
双方聊开之后,沈瑶忍不住问:“院长,这楚爷是什么来头?”
李雷在桥上,邂逅了一对神奇的父子,进而开启了他的魔投手之路。这是甲子园历史上,最恐怖的投手传说这同时也是甲子园历史上,最传奇的黑马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钻石王牌之魔投救世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是世箜篌精心创作的玄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读者的观点。...
...
下午18点,华北市第七高中的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这里聚集了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同学,因为今天是华北市高中高校篮球争霸赛一年级循环赛的第二十三场,由华北第七高中对阵第十三高中的比赛。...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