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四章 叫车(第1页)

“汪教授,晚上知春店的沸腾鱼乡怎么样?离这里近,而且这家店的水煮鱼做得很棒,肉质滑嫩够麻够辣,其他川菜味道也很的道。”到了下班的时候,王总提议道。“你就惦记着我是四川人,别忘了小余是来自z省的,估计吃不惯的道的川菜味。”汪教授笑着指了指余子清说道。“h市那边也有很多川菜馆,我偶尔也会去尝尝辣。”余子清笑着回道,对汪教授的好感多了几分。“既然余工也这样说了,那就沸腾鱼乡吧,小毕也一起去。”王总笑道。到了楼下,汪教授指着一辆正等着他们的奥迪a4,对王总说道:“咦,你怎么带司机来了,这样子五个人坐不下呀。”“今天晚上是准备跟你还有余工好好喝上几杯,当然不能自己开车,没事,让小莉自己打车去。”王总说道。“这个时间段车子难打,估计得挤公交车,刚巧我的车又不在,要不小毕这次就算了,在学校里随便吃顿吧。”汪教授说道。“小毕是你的高徒,这次刚巧遇上怎么能不去,就这样定了,小李打车去。”王总见小毕要走,急忙拉着他,笑道。想想李莉这样一位白领丽人去挤高峰期的公交车,余子清心中有些不忍,微微犹豫了一下,淡淡道:“这个时候挤公交车简直是受罪,要不汪老师你们跟王总先走一步,我打个电话叫辆车,跟李莉随后赶去。”王总等人心里都暗笑,真是个不懂人情世故的呆子,就算想讨好女人,也得看时间场合,看方法。这个时候连我们老y市也叫不到车,你却说出打电话叫车这么不切实际的话,这种表达方法未免也太露骨太笨拙了。李莉脸上飞过一抹好看的红晕,暗地里啐了一口,这个余工还真是个书呆子,就算对人家有意思,也不能这么乱来啊!就在众人心里暗笑余子清,李莉刚想开口说不用时,余子清已经拿出手机拨了出去。近春园宾馆里,可怜的王宇此时正眼巴巴的盯着茶几上的手机,前面的烟灰缸塞满了烟头。他等电话已经等了整整一天了。突然电话响了起来,王宇如被惊吓到的兔子一样从座位上蹦了起来,然后又快速的接起电话。“小王,在哪里?”电话里传来的熟悉声音,让王宇有种久旱逢甘霖的舒服感觉,急忙回道:“我就在近园春宾馆,您要用车吗?”余子清一点都不意外王宇也会住进近春园宾馆,闻言淡淡道:“那你把车子开到分析中心来。”看着余子清潇洒的挂掉电话,众人用看怪物的目光盯着余子清,一脸的不可思议。“刚好有位朋友在这附近。”余子清随口解释道。“没想到,余工你在y市还有朋友,刚好一起吃饭。”王总有些释然道。余子清淡淡笑了笑,道:“他估计要一会儿才能到,要不你们先去?”“也行,我们先行一步,把菜先点起来。”王总边打开车门邀请汪教授入座,边说道。望着奥迪车绝尘而去,李莉叹了口气道:“看来你那位朋友在y市混得还不错,车子都买了,不像我在y市混了近五年,到现在还是个一事无成的北漂一族,再混一两年没进展,我看还不如回成都老家找个人嫁了算了,省得活得这么累。”余子清见李莉心情有些低落,打趣道:“原来你是成都辣妹子,怪不得长得这么漂亮。”“漂亮顶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像余子清这样很少主动讨好女人的男人突然讲出这么一句话,显然让李莉心情有些转好,很妩媚的白了一眼余子清,说道。余子清笑了笑道:“怎么不顶用,像你这样的条件,要傍上个大款还不容易!”“好你个余工,拐着弯来取笑人家!”李莉举起粉拳朝着余子清的肩膀乱捶,边捶还边说,“那你怎么不去傍富婆,像你这样的小白脸那些富婆最:()仙人俗世生活录

热门小说推荐
农门春暖:家有小福妻

农门春暖:家有小福妻

本是县令家的千金,阴差阳错却被嫡母逼迫嫁入农家。她穿越而来,身系异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婆家如鱼得水相亲相爱,干翻各路极品,过上了不一样的农家生活。嫡母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早知道这样,我打死也不会让她嫁!...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完全融合了系统之后,凌蓁从系统那里得知了世界的秘密和三维时空的真相,之后跟四维生物方面翻脸,凌蓁失去了她的原子身体,却可以自主穿梭于不同的三维时空。而四维生物在发现只能接受对凌蓁无可奈何的结果之后,意识到她是最好的任务者,又找到她寻求合作。...

保护我方族长

保护我方族长

穿成玄幻世界族长,从家族角度去描绘一个尽量真实的玄幻世界,种种灵田养养灵鱼,全面发展家族产业,扶植家族咸鱼长辈成老祖担当保护伞,激励小辈勇闯圣地学宫出人头地。本文非热血战斗式玄幻,而是以提升各项家族产业,资金设施家仆家将族人客卿姻亲等元素为主。力图从新鲜的视角去看老套的玄幻世界。...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