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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美美脱下头盔放到小绵羊把手上挂着,下来。高兴嘛,动作都帅气些。绕过摊一大片地的零件和工具,这根本就是分宓的一个大型玩具间嘛。啥呀,美美从来都不觉得他在干正事。青海那日子过过来,条件再艰苦。他都能玩乐,这就是个不会亏待自己的人。“你手摆正,中午没吃饭呀!”大履带他一人是拆卸不下来的,就会有战士过来协作。机灵点的,他也夸几句,遇见个呆的,那瞎骂。美美晓得他火气大的时候,最好躲远点,别和他说话,要不嘴里出来的没一句中听。美美就没走拢过去,在那边的轮胎边靠着。他卸下一组,踢了那战士一脚“猴崽子,吃的饭都做屎了,一点劲没有。”不过是笑着骂的。人赶紧低着头麻利收拾东西,看都不敢看他。他边脱了手套,回头。一看美美靠在轮胎边,左手一点“衣服靠脏了。”美美懒洋洋起身。他才会捯饬美美。你说在青海,那鸟不拉屎的边防前哨,他给美美拿来的袄子、靴子、帽子,都讲究着呢。美美穿的像个雪娃娃。回来了,美美从里到外都是他一手弄,衣服也是他洗,美美一双袜子都不动手的,所以他指使她别靠哪儿,别把衣裳弄脏了,美美但凡有骨气“你管我”说不出口呀,又不是你洗,你十指不沾洋葱水滴。“把水拿过来给我。”美美又散漫过去把水壶提过来给他,他接过来喝了一口,嘴里包着水的都见笑意,睨她,“今儿心情不错呀,”平常你叫她做这些事没爽快的,分宓也发现了。这货就是习惯性别扭,她翘气古怪的,最后事还是做了,也不知道膈应谁呢。美美潇洒地两手插进裤子荷包,“我找着工作了。”难怪。吵几天了,天天要出去找工作,分宓想我也没拦着你呀,你找呀,找不到回来就撒气,把他排了好多天的弹壳多米诺全毁了,就是一个理:她不好过也不叫你好过。“做什么,”“导联。”“啥?”他那夸张的一咧嘴摆明就是笑她,美美今儿高兴,不跟他计较。像正式宣布的,“明天我就正式上班了,我刚儿算了下路程,大概得一个多小时,我有早班的时候,你六点钟要起来给我弄过早的。”他也没看她,一手叉腰,一手拿着壶的手背擦了下嘴,看地上,“到底什么个地儿,”“麻将馆。”已经有点不耐烦了,美美觉得我吩咐你执行就是。他提着壶往前走,“好,去看看。”美美这下急了“我就:()桃花与奸臣
虚拟人珑光在快穿中成功习得改造数据的技能,重回大众视线的她,在乐园中为游客开启了一场由她为主导的逃生游戏,并成功将自己的副业直播混得风生水起。(无CP,主友情线。已有完结作品快穿之女配又中毒了,本作不到百万不完结。)...
罗大盾无辜笑托尼,你知道,如果你有一个好朋友,你和他约定你们的孩子以后也要成为朋友甚至是伴侣,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小胡子富豪咬牙切齿所以这就是你塞给我一个还在吃奶的小未婚妻的原因?ps女主未成年前不会有任何亲情友情以外的感情线九界最强魔法师托尔表示,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他小姨。阿斯嘉德战神洛基楼上1头发茂密某教授楼上2家境殷实小蜘蛛楼上3光明义警老蝙蝠楼上10086吃瓜群众听说遇见你之后,超级英雄们都ooc了。女主冷笑给你个机会再说一遍,不然我一拳下去你可能会死。她是人间方寸,让他暂忘英雄之名,让他温暖栖息阅前提示1从血缘上来看,女主的确是队长亲闺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的确是阿斯嘉德那两位的小姨。2ooc(OutOfCharacter),指与原型像不符的人设崩塌行为和语言,俗称人设崩塌。本文非典型ooc,他们的身份会变,命运会变,有一些东西却是始终不会变的。因为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有常人没有的坚毅勇敢。3敬托尼。他永远有一颗温暖的心。...
音修女强逆袭友谊身怀至宝的唐门大小姐唐微被亲人追杀至死。一朝穿越,遁入乱世!天才原主恰好被废灵根,奄奄一息。成功把原主放入空间疗养。她成了人人嗤笑的废柴。不过空间在手,天下我有。在原...
日更,晚上九点618v,当天零点万字章夹子当天晚上十一点更新 作为一个与游戏中的丹恒角色同名同姓的人,每次都被朋友开玩笑让他记住游戏剧情,说不定哪天穿到丹恒身上。 他真穿了。 好消息穿成了持明。 坏消息穿成了丹恒的前世丹枫。 甚至还是个蛋! 丹恒单方面地把丹枫这个名字换成他熟悉的丹恒,奈何现在是一颗龙蛋,什么也干不了,他在蛋里面过完了整个仙舟联盟和云上五骁的历史。 好好好,现在的他,义不容辞,要振兴龙尊之权,并且从根源上杜绝饮月之乱,然后天下无敌。 哦,他现在拥有完整的龙尊之力,已经天下无敌了,那还忙个什么,当场躺平! 之后面对教导龙尊的龙师,龙师吃饭他转桌,龙师上课他睡觉。 龙师龙尊应该带领持明开辟未来,摆脱无法繁衍的命运! 丹恒有这个能力,都可以直接原地飞升当星神了,至于还在仙舟「罗浮」? 龙师坏了,这一代龙尊是不是转世的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 说又说不过,打也打不过,龙师气得在现任龙尊后面每天苦口婆心地求他管管。 丹恒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压根就不想管。 ps主角跟丹恒同名同姓。 pss文章应该有点长,会从持明龙师写到云上五骁写到列车组来到仙舟罗浮。文案修于20231229...
无耻老板让我娶她的女秘书,扮演冤种老公,不肯受辱的我,和老板娘一起,对这对儿狗男女展开了报复,并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一步步走向了人生巅峰!...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