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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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7章 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第1页)

他又出门去找,然而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沈千寻的身影,他猛然想起沈千寻昨夜的怪异行为,心里突然一跳,疯一样冲回了房间,打开她给他的那只放银钱的包袱。一封未封口的信正安静的躺在一堆银钱之中。他飞快的打开,一口气读下去,越读越是满心绝望,读到最后,他重重的跌坐回床上,然而未过一秒,他又飞快的弹跳起来,背起包袱,冲出门外。然而,大街上人来人往,却再没有那一张他熟悉的面庞,他失魂落魄的返回客栈,又把那封信拿出来读,他甚至突发奇想,是否因为这些银钱,有人劫持了沈千寻,但那白纸黑字,还有沈千寻特有的那种生涩而歪扭的字体却在提醒着他,她确确实实已经从他的世界消失。他将那封信贴在脸上,无力的瘫软在床上,信中的每一个字,在眼前不断闪过:天锦:我走了!请原谅我不辞而别,若不是因为你身上有伤,半月前我就已经离开了,我之所以离开,是因为,我不想让你在某条错误的情感之路上走得太远,陷得太深。或许你会难过,会悲伤,会失意痛苦,但我还是要说,天锦,我对你,从来只有朋友之义,却无男女之情,因为朋友之义,才会在你落难时冒着风险去看望你,在我看来,这很正常,但你显然已经误会了。不过,没关系,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它有抚平一切伤痕的力量,总有一天,你会从失意中走出来,重新生活,就如同我也一样,总有一天,我也会从我的痛苦中走出,重新开始崭新的生活。不要为我担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也不要去找我,如果,你足够尊重我也尊重自己的话,你是独立的,是自由的,你首先要为自己而活,这世间,有些路,是要自己去走的,我有我的路,你有你的路,我们都要好好的活下去,活到白发苍苍,活到天荒地老。另外,银子我分了一半给你,你含着金汤匙出生,怕是不知银钱珍贵,我却是知道的,所以,在你找到谋生的手段之前,省着点花,再者,注意防火防盗,江湖茫茫,若有缘再见,我希望,你对我,已然风轻云淡。“千寻……”龙天锦捂住脸,手剧烈的颤抖着,脸上那张纸很快便被水痕濡湿……春日的阳光下,沈千寻背着包袱,牵着马,悠闲的走在田梗上。为了不引人注目,她特意换了身男装,深蓝的麻布夹袍,外罩一层白色的透明薄纱,肩上背着一只灰色的包袱,长发绾起,拿黑布包了,一顶尖尖的斗笠遮住她的脸,这样的妆扮,在龙宛边境,再普通寻常不过,任别人怎么看,她也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商贩罢了。为了不让龙天锦找到她,在半夜离开客栈之后,她便纵马向北疾驰,天刚蒙蒙亮,便赶到了龙宛边境。因为有龙天锦花钱弄来的令牌,她顺利的出了大宛,重又回到龙宇的地盘。清晨的阳光照在绿油油的麦地上,红杏枝头,有小鸟引颈高唱,梨园里,花开如雪,一地粉白。沈千寻在梨园里找个地方,坐下来歇息,顺便让马儿也吃点嫩草。她的身后,便龙潜城有名的青城山,她曾经停留过的地方。沈千寻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又要回到这里,或许是因为,曾在这里生活过一小段时间,而且,留下的回忆还算不错。而这里离龙潜镇尚远,地势偏僻封闭,风景却十分秀美,耳边泉水叮咚,山间繁花似锦,空气清新异常,实是个疗伤的绝佳圣地。只是,这个春天来的不是时候。这幅春景,让人无端的触动情怀,就比如这雪一般的梨花,便让沈千寻不自觉的想起龙天若说的话,他说,她清丽纯白如梨花。再比如这山水青翠,这红日初升,亦让她忆起龙天语曾许下的承诺,他说,待到春暖花开,桃花灿烂,我娶你为妻可好?如今,春也暖了,花也开了,桃花灿烂若云霞,可记忆中的那个人,已然腐朽枯化,化作烂泥一堆,徒留她一人,对着满目春景,无限伤怀。沈千寻从来不知道,自己原来也会多愁善感,跟龙天锦在一起,他整日里陪她聊天,她倒也没空伤春悲秋,这会儿自已待着,四周又是万籁俱寂,就觉得不管看到什么情景,曲曲折折的都会令她忆起旧日之事,无端的添了几分惆怅迷茫。她叹口气,起身牵马离开,不想没走几步,却听头顶有人低声吟哦:携手处,今谁在?日边清梦断,镜里朱颜改,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她抬头一看,竟是一个布衣书生斜靠在一处山石边吟诗,摇头晃脑的模样,显然自得其乐,沈千寻并不懂诗词,但听到那句,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倒还真是心有戚戚焉。果然是愁如海呢,但愿她别被如海的深愁给淹死才好!为了不打扰到书生的诗兴,她牵着马儿,无声的绕了过去,但出于好奇,还是忍不住瞧了那人一眼,这一瞧,心里一暖。,!竟然还是故人。那个书生,竟然是她上次从逃离青城山时的遇到的那位三公子!想到三公子,便想到那慈眉善目的老夫妻,想到老妇人临走时送她的那包东西。初时沈千寻不知道装着什么,等到肚饿方想起来,打开一看,里面不光有烙好的饼,还包了好多颗鸡蛋鸭蛋,有新鲜的,却也有咸的,水壶里装满了水,还有两件御寒的毛毯和换洗的衣裳,连针头线脑草纸什么的,也都给备上了。除了自己的妈妈,从来没有人对她这般贴心,沈千寻抱着那鼓鼓囊囊的大包袱,眼泪差点流出来。如今再见故人,心底那股暖意迅速在身上蔓延,驱散她自哀自怜的情绪,她张开嘴就要招呼,却在下一瞬将嘴巴闭得严严实实的。这种时候,还是不要打扰他们为好吧?以免给他们惹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想到这儿,她无声走了过去,很快便将那闲散的吟诵声抛在身后。大半个时辰后,沈千寻站在青城镇的街头。正是早市的时候,大街上很是热闹,早点铺子更是热气腾腾的,沈千寻寻了一处,做下来吃早点,同时向店家打听有没有客栈。店家很是热心的给她指明了方位:“公子瞧着吧!那一大片房子,全是客栈,青城镇是前往大宛的必经之路,商贾云集,客栈到处都是呢!”沈千寻笑着称谢,用过早餐后便往那处房子走去,寻了一处青青客栈,看着干净清爽,便住了下来。接下来几天,沈千寻便随意乱转,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同时也在茶坊酒肆中留意着龙宇朝的事情。当然,留心并不是关心,她只是想知道,对于自己的出走,龙天若有没有采取什么措施,但听在耳中的,却是龙宇王朝的一些创举,比如减免赋税之类,对于朝廷的这种做法,商人农民都十分欢喜,溢美之辞不绝于耳。龙天若或许不是什么好人,但是,目前来看,却是个有道明君。从众人的谈话中,沈千寻从再听他们谈到自己,而青城镇的大街小巷,亦不曾有自己的影像,看来,对于她这个物尽其用的棋子,龙天若已不再关心。这实在是一件大好事。沈千寻安心在青城镇住了下来,同时,向客栈老板打听哪里有民房出售,最好离镇子近点,可又不能太近,交通要便利一些。客栈老板亦是古道热肠,一直替她留心,沈千寻一边等着房子的消息,一边仍是游山玩水,赏花看景,倒也算悠闲自在。这日正在大街上闲逛,迎面突然跑来一个矮瘦男子,面色仓皇,边跑边喊救命,而他身后,一个满脸络腮胡的壮汉正拎着一把砍刀紧追不放,那矮瘦男子显然跑不过壮汉,一个趔趄倒在地上,被他壮汉抓在手里,瞪眼大叫:“快把钱交出来!”沈千寻愕然,这大白天的,拿刀抢钱倒也稀罕,她驻足观看,周围的人也聚了上来,一齐议论纷纷,听那话语,全是为他矮瘦男子打抱不平。壮汉愈发愤怒:“是这贼子偷了我的钱!你们怎么反说我不对?”“各位好心人为我作主啊!”那矮瘦男子悲苦大叫,“大家说说看,我这个一个人,岂敢去偷他的钱?我是找死吗?这钱是我自己的,是我留着给我生病的妻儿抓药的!他连这钱都想讹,可怜我那妻儿,正有气无力的躺在床上……”矮瘦男说着眼泪涟涟,惹得众人同情心大发,一齐指责那壮汉,壮汉憋得脸通红,但他显是个拙嘴笨舌的,只挥舞着手中砍刀重复:“这钱是我的,是他偷我的!是他从我的肉案上偷走的!”沈千寻初时也同情那矮瘦汉子,现下却生了疑心,那壮汉刀上还带着些碎肉,刀把手掌皆是油汪汪的,显然是个卖肉的屠夫,既是正常作生意的人,应是不会无缘无故的讹人钱财,而那矮瘦男子说出那一番话,油嘴滑舌,正常人若真被人追杀,不定吓成什么样,怎么还会说得头头是道?这很明显是在表演!一:()毒宠法医狂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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