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喂!你就是随心所欲吗?”
就在隋宇放弃叫住凝,同时因为看到凝如此热心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纠结着要不要从未来记忆中拿出一些可以提升游戏以及现实实力的小技巧做为回礼的时候,突然一个年轻的男声在身后响起。
转头,一个留着短发看起来倒是挺精神的小伙子出现在隋宇面前。
好吧,隋宇终归还是受到了未来记忆的影响,竟然在心里叫面前这个只比自己年轻几岁的年轻人为“小伙子”……
“是的,你听过我的名字?”
不知道为什么,隋宇觉得面前这位年轻人似乎有些眼熟,但是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也许是之前大家在广场聊天时见过面吧。
还别说,这么一想的时候,隋宇隐隐想起,貌似之前地行龙刚刚离开大家在广场上聊天的时候,隋宇隐约记得在当时还不认识的凝身边,的确有这么一个年轻人。
果不其然,就在隋宇想到这里的时候,对面那个年轻人笑眯眯的对隋宇伸手说道:“你现在在野牛镇可是很出名的!大家都说你跟凝姐关系很好呢!正好,我也是凝姐的朋友,而朋友的朋友自然也是朋友!”
“认识一下,我叫吴穷!无论是现实还是这里,都叫吴穷!”
跟吴穷握了握手,隋宇微笑着点点头:“既然大家都是朋友,那么叫我随欲就好。”
“说起来,随心所欲这个名字真的非常不错,听起来非常的洒脱倒是跟你很像呢!”吴穷微笑着恭维了隋宇一句后紧跟着对隋宇说道:“咱俩在这一点上倒是非常相似,名字跟咱们的处境都非常契合!”
“像你可以不在乎周围的言论随心所欲的过着自己的生活一样,我这个吴穷的名字也没有白起。”
不在乎周围言论?
隋宇眉头微皱,看起来对方这话里似乎意有所指啊!
是想要像凝的那些女性朋友一样提醒自己要当心,还是……
就在隋宇一瞬间想到很多东西的时候,自称吴穷的年轻人拍了拍他自己的胸口似乎有些得意的对隋宇继续说道:“吴穷,就是不会贫穷的意思,所以我从生下来开始就没有缺过钱花!”
说话的同时,吴穷还一脸得意的拍了拍身上的装备。
虽然以隋宇的眼光来看,这些装备的稀有度恐怕不是D就是E,但是如果考虑到小镇中大多数玩家的装备的话,貌似这个吴穷身上的装备还算是比较精良的。
而且从对方的话语中不难得出结论,貌似这些装备都是他花现实的钱购买的。
氪金!
哪怕是《异界》这种三无游戏,依然挡不住玩家氪金!
最起码,借助现实中的交流软件,哪怕是没有官方交易平台的《异界》,玩家依然可以完成用现实货币购买游戏道具的操作。
而且,如果这个吴穷真的是一个大手大脚花钱的氪金玩家的话……
貌似还真有打好关系的必要。
按照隋宇的计划,很快他就要在堵瘦猴脸的同时顺便打怪练级,这中间要是爆出一些不错装备的话,也许可以考虑卖给看起来不差钱的吴穷。
总之,合则两利。
因此,哪怕这个吴穷话语中明显意有所指,似乎在隐隐向隋宇炫富显摆他在现实中非常有钱,让隋宇感觉有些不太舒服。
但是考虑到未来对方可能会成为自己的来钱渠道,隋宇努力压下心里的不爽,笑呵呵的跟吴穷聊了起来。
只不过,越聊隋宇就越觉得腻歪。
因为这家伙不知道为什么,张口闭口就是谈论他多么有钱。
什么前两个月每个月都要花掉几万,刚刚换了最新款的手机不说,昨天还买了好几双新鞋。
游戏中又买了好几把属性不错的弯刀、长剑做为备用武器,甚至前几天一些用不习惯的武器装备更是被他低价甩卖。
“吃点小亏也无所谓!反正我不差钱嘛!而且用习惯好东西后,那些次一级的装备不卖我也不可能再用啦!”
说话的同时,吴穷还特地向隋宇展示了一下他腰间挎着的附魔弯刀。
虽然按照拥有未来记忆的隋宇眼光,这柄附魔弯刀完全就是在浪费材料,但是他也不得不承认一点,吴穷这家伙花起钱来,还真是有够大手大脚的。
本是县令家的千金,阴差阳错却被嫡母逼迫嫁入农家。她穿越而来,身系异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婆家如鱼得水相亲相爱,干翻各路极品,过上了不一样的农家生活。嫡母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早知道这样,我打死也不会让她嫁!...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完全融合了系统之后,凌蓁从系统那里得知了世界的秘密和三维时空的真相,之后跟四维生物方面翻脸,凌蓁失去了她的原子身体,却可以自主穿梭于不同的三维时空。而四维生物在发现只能接受对凌蓁无可奈何的结果之后,意识到她是最好的任务者,又找到她寻求合作。...
...
穿成玄幻世界族长,从家族角度去描绘一个尽量真实的玄幻世界,种种灵田养养灵鱼,全面发展家族产业,扶植家族咸鱼长辈成老祖担当保护伞,激励小辈勇闯圣地学宫出人头地。本文非热血战斗式玄幻,而是以提升各项家族产业,资金设施家仆家将族人客卿姻亲等元素为主。力图从新鲜的视角去看老套的玄幻世界。...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