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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挽着手,走在旧金山的老街上,圆月依似梦中月,恍然发现,脚下的土地并不能阻挡什么,无论在什么地方,这股清香的铃兰花会一直陪在自己的身边,直到永远。
“那五年……你真的满世界在找我吗?”
余笙摇了摇头:“我还是不太信,你能够花费这么长的时间和精力,来找一个躲着你的人。”
宋瑾有些意外,他挑挑眉:“不容易啊,余小姐,可算承认你在躲着我了。”
余笙无奈地踢了他一脚:“余家的人,总是格外有着一种傲骨,你既然亲自来我家退婚,我总不好继续缠着你。
更何况……我那时候很怕。”
她那时候,一心只想着与他再也不见,从此一别两宽,余笙太清楚自己了,情根深种,怎可随变。
哪怕自己忘记了他的样貌,忘记了他的性格,甚至忘记了他的名字,等待重逢的那一刻,听到他声音的那一瞬间,长期抑压的爱意会得到一个出口的解放。
她会疯掉,会不顾一切地,想要得到他。
至少现在还是不错的,无须自己的努力,只是轻轻呼唤一声他的名字,他就会来。
余笙话说完后,宋瑾愣了一下,薄唇紧抿没有说话,他的手有些颤抖,抚上自己的脸,声音凝重而悔:“是我的错,在当时用错了方法,让你受了这么多的委屈。”
“没关系啊,”她娇笑一声:“我知道,你的余生,都会用来赔罪,待在我的身边。”
“余生能够束缚在你的身边,是我的福气,我欠你的,这一生都还不完。”
宋瑾预定了一家空中餐厅,打算带余笙去吃,她想了想,摇了摇头:“空有噱头的东西,做出来的东西不一定好吃。”
她想了一下,眉眼绽开,对宋瑾笑着说:“这样吧,我带你去一个地方好不好,不过不是现在,今晚我有事情,没办法陪你。”
宋瑾倒是知情达理,他颔首道:“我送你回家。”
余笙不确定自己真正的家在哪里,去自己的庄园吧,被宋瑾看到后又要探究一番,lls的财产很多,但在宋瑾的印象中,自己还得遵循着余家从祖上流传的家训,要是被他知道自己名下好几座庄园,甚至还有意在下年去苏格兰买上一套城堡住着玩,那还得了?
冥思苦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为了离实验室近一点,在纽约市区里买了一套房子,那个地方是低奢简约风格的装修,看起来也很符合自己的身份。
她和宋瑾说了这个地点后,他略意外地看了自己一眼:
“好巧。”
余笙满脸疑惑地看着宋瑾:“巧什么?”
“你好,新邻居。”他淡淡笑道:“笙笙,我们是不是很有缘分,不管在哪里,宋瑾这两个字,总会和你牵扯在一起。”
大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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