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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枪尖生寒光,平地罡风起。
真正的大乘巅峰修为,如同那旷野的长风,在将领的背后席卷,而那烈风之中的男人,手臂紧绷着,将手中的枪,划出一道近乎满月的弧线。
且听龙吟!
“白信,借你头颅一用——”那将军笑着说道:“我要提着它,投我主君去——”
白信看到血色的残影,与他无头的身躯。魔修的生命力着实顽强,他的身体还似乎要去追他滚落的头,可下一刻,他的脑袋,却被男人的铁靴踩住,用力地碾在了脚下。
他再抬头时,见到城墙之上负手而立的玄袍大魔,亦然也直直地向他望来,隔着数百年的岁月,明明足以让一切都消磨,但魔洲的风再度吹在他们身上时,时间却仿佛从未流走。
“这‘狼王’萧珩,可是魔洲一等一的战争疯子,平生最是反复无常,哪怕是盟友,哪怕是主君,只要不合他的心意,他必然背主叛之,丝毫不念旧情,亦然从不忠诚……”
柳云天的话已经不需要再听了。
“喂,若我说,我要带兵投靠你,认你做我的主君,你敢开城门吗?”萧珩弯下腰,抓着那倒霉蛋的头发,提起他踩碎了的脑袋,仰望着那城楼之上的玄袍青年,露出一个桀骜不驯的笑:“敢不敢啊?”
“敢。”殷无极却并没有丝毫犹豫,而是看向柳云天,斩钉截铁地道:“开城门,放他进城。”
“可是殿下,为什么啊……”柳云天瞠目结舌。“他可是‘背主的狼王’,萧珩啊。在魔修之中,像他这样每一任主君都会手刃的,整个北渊洲也没人敢收留他……”
“因为他是萧重明。”殷无极笑了。
这兵临城下啊,当年的少年与将军终究再一次相遇,仿佛无数次宿命的重逢。
千年前,战场上。
他是无名小卒,他是流浪少年。
他们是生死之谊。
数百年前,流离城中。
他是落魄将领,他是仙门无涯君。
他可以交托背后。
再百年,绝关之前。
他是逃兵,他是守将。
萧珩说,来日再见,为你肝脑涂地。
千年已过。
西出阳关,再遇故人,何等不易。
萧珩提着头颅,向那向他缓缓洞开的城门走去,而他的背后,他的狼王军已然将那蓝岚的兵卒全数砍杀,如同屠戮一堆不值一提的草芥。
“用你们读书人的话来讲,这就叫——”
他的声音萧疏若狂,却是放声笑道。
“悠悠天地间,不死会相逢!”
第167章将军柔肠
无论是新任渡劫期大魔入主龙隐城,还是“狼王”萧珩投了新主君,都是足以震动整个北渊的大新闻。
但对于两人而言,那却是一场时隔千年故友重逢。
不再有立场不同,也不再有各为其主。穿过了遥远的时光,那天生的大魔终于回向魔道,千百年来一直流浪的狼王终于寻到了主君。
自从他从特殊的情报渠道,得知殷无极于龙隐山崭露头角,他便开始整编自己的势力,打算带兵来奔。
不为雪中送炭,也不为锦上添花。不带任何理由,也不谋任何利益,只为完成当年流离谷前肝脑涂地的诺言。
他与他的兵,顺着东部城门进来时,殷无极正在前面等他。
年轻的大魔身姿挺拔,玄衣轻甲,腰间佩着黑色的长剑,长发被利落地束在脑后,在风中猎猎。而光芒从他的背后投来,将他的影赫然拉长,唯有那一双若烈火的绯色眼眸,如此风华灼灼。
他还是当年孤城边塞狼烟,回身救他的少年。
那曾经意气风发的少年啊,并没有被时间杀死,而是被磨砺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一切恍然如昨。
有些人,哪怕不见已数百年,再相逢时,语气依旧和往昔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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