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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他一宿没睡,在屋里等着孟金玉。
他想等她回来之后,好好计较一番她当着大家伙儿的面砸自己瓷杯子那事,可没想到,等到大半夜,孟金玉还是没回来。
“嘿,还真是能耐了!”姜老太冷笑,“姜成和姜果没去找?”
“听说村长给了她一间破屋,让她们娘俩住。姜成去了,但是他不敢进去,远远地看了一会儿。”姜焕明闷声道。
“这孩子,胆子真小。”姜老太挑眉,“他亲妈还能吃了他?”
姜焕明烦躁地打了一盆水,放进一块毛巾洗了把脸,又拿出一管的牙膏。
牙膏是之前供销社到新货时他买的,平时放在里屋,只有自己用的时候,才拿出来,挤完之后才放回原位。
也就是说,他是这个家里唯一能用上这时髦玩意儿的人。
姜焕明对着镜子洗洗刷刷,又换上干净的衬衣,将自己打理得一丝不苟,拿着自行车钥匙就出门去。
等到他抬起腿迈上自行车,姜老太才说道:“那金玉带着娃住村尾,也不像话——”
“你管她?她还能永远不回家了?”姜焕明打心眼里就瞧不起孟金玉,冷哼道,“你可千万别去找她回来,等到她到时候认错,我再考虑让不让她回家。她还真忘了家里头谁是能做主的了,硬气,硬气给谁看?”
姜焕明说完,就蹬着自行车走了。
村子里扛着工具来来往往的生产队队员们都盯着他看,看得他只觉得自己的后背都被瞪出了一个个窟窿眼儿。
他用了极大的劲儿踩自行车,只想赶紧离开这里。
说来也可笑,以前这个村子,是他最乐意回的地方,因为只要一回来,他就能见到一道道或是崇拜或是羡慕的目光。
可现在,他就像是一只过街老鼠似的,人人都要踩上一脚,人人都要说几句闲话……
想到这里,姜焕明做了个深呼吸。
还是回单位好,单位里谁都不知道他家的破事,更不会有人笑话他。
……
一连几天过去了。
姜焕明早出晚归,大部分时间都在单位里待着。
他甚至恨不得住在单位里,可公社的供销社条件要简陋些,并没有职工宿舍。
再说了,就算真有,他能申请吗?
要是领导多问几句,他都不知道该如何招架!
这样一来,他开始后悔自己递交调职报告的事,当初如果留在镇上单位工作,如今就什么烦心事都不会有了。
住在凤林村,每天和村民们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是个事。
只要他和孟金玉没住一块儿,村民们就永远有能够议论的话题。
仔细一想,姜焕明决定去把孟金玉喊回来。
毕竟好几天过去,听说那茅草屋里连锅都添置了,估计孟金玉是不打算主动回来的。
……
姜焕明黑着脸,去了村尾的茅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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