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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 心态(第5页)

“朱长官,我们只是下来找找乐子,没有犯任何法啊。这帮日本人,一点也不讲道理,一见到我们,就给扣了起来。”宋三自持与朱慕云熟悉,出来后,跟在朱慕云身边,喋喋不休的说。

“凭你们这副长相,非奸即盗。要是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抓你们。”朱慕云冷冷的说,身上有明显特征的人,只要被人见过一次,就会永远被记住。这样的人,不适合外出活动,更加不能在敌占区活动。

虽然法租界相比华界,要安全些。可是,随着宪兵分队的成立,日本人的人,也伸到了法租界。据说,日本人的最终目的,是将法租界收回来。到那个时候,古星将是日本人真正的天下。

“朱长官,你是老熟人,能否高抬贵手?”宋三边走,边塞了根金条在朱慕云的口袋里。

“你们身上还有这样的东西?”朱慕云诧异的说,他们被日本人抓了起来,身上竟然还能有金条,真是太意外了。

“日本人只抓人,但只要没有武器,他们还是挺规矩的。”宋三说。

“你的意思,是我们不规矩喽?来了,将他们铐起来。”朱慕云见到诸峰带着常务宪佐过来,喝令道。

“朱长官,你这是什么意思?”宋三大急,他原本还想跟朱慕云套近乎,可哪想到,朱慕云竟然翻脸不认人。

“搜他们的身。”朱慕云冷冷的说,他顺便将金条拿了出来,放在手里把玩。这可是宪兵分队,朱慕云怎么还敢,像原来那样,到处早手要钱呢。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宪兵分队站稳脚跟。

很快,又从宋三身上,搜到了一根金条。另外,还有十几块大洋,以及一把法币和军票。土匪的钱,都是抢来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古星认可什么钱,他们就会带什么钱下来消费。现在,市面上,已经禁止金条、大洋和法币流通,但在法租界,这些都还是硬通货。

“朱长官,你不能这样啊。”宋三大急,如果身上没钱了,他就跟普通人一样了。

“你们身上的东西,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我。”朱慕云贪婪的说,钱可是个好东西,他想要在宪兵分队站稳脚跟,也得让小野次郎知道,自己很喜欢钱。如果自己一处缺点也没有,以小野次郎的精明,岂能不怀疑,自己是别有用心?

“朱长官,既然身上的钱,都给了你,是否可以让我们走?”宋三哭丧着脸,原本以为,落在朱慕云手里,能被放出去。可现在看来,没出虎穴又入狼窝。

“做梦。”朱慕云骂道,他能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毒蛇一样,在暗处盯着自己。,!

“嗨。”朱慕云大声说。

法租界以前,是各种势力生存的温床。可是,宪兵分队一成立,他们的生存土壤,就被大大压缩。这段时间,设在法租界的各个哨卡和检查站,都会一切可疑人员,进行仔细检查。

这种检查,对早就得到消息的军统和地下党,不会有影响。可是,古星外面的土匪,没有及时掌握消息。他们还像以前一样,在法租界吃完饭就听戏,听完戏,就去找乐子。哪想到,街上突然有了宪兵。这些宪兵,可不像巡捕厅的人,只要发现可疑分子,马上逮捕,绝对不会被金钱所诱惑。

昨天晚上,宪兵分队抓的人不少。这其中,自然不可能全部抗日分子。事实上,真正的抗日人员,早就提前避开。所有的人,都被关在后面的临时看守所内,这些人,由两名宪兵看管着。

朱慕云见到人的时候,发现自己都认识。一个是九头山上的草上飞宋三,另外一个,他也有印象,是九头山的二当家:巴卫煌。他个子不高,不到朱慕云的肩膀,可是,脸上却有一条长疤。有这种明显特征的人,岂能不被宪兵抓回来?

“哟,这不是九头山上的好汉么?”朱慕云拱了拱手,皮笑肉不笑的说。

他观察着巴卫煌和宋三,并没有看到他们身上有伤痕。特别是下巴,那是宪兵队动刑之前,必须留下的印记。将人挂在钩子上,哪怕再威风的人,都会变成卷毛狗。

“朱长官好。”宋三见是朱慕云,脸上一喜。他们被抓之后,正愁没办法找到熟人呢。突然见到朱慕云,自然大喜过望。

“我可不好,你们跟我出来吧。”朱慕云指了指宋三和巴卫煌。

“朱长官,我们只是下来找找乐子,没有犯任何法啊。这帮日本人,一点也不讲道理,一见到我们,就给扣了起来。”宋三自持与朱慕云熟悉,出来后,跟在朱慕云身边,喋喋不休的说。

“凭你们这副长相,非奸即盗。要是我,也会毫不犹豫的抓你们。”朱慕云冷冷的说,身上有明显特征的人,只要被人见过一次,就会永远被记住。这样的人,不适合外出活动,更加不能在敌占区活动。

虽然法租界相比华界,要安全些。可是,随着宪兵分队的成立,日本人的人,也伸到了法租界。据说,日本人的最终目的,是将法租界收回来。到那个时候,古星将是日本人真正的天下。

“朱长官,你是老熟人,能否高抬贵手?”宋三边走,边塞了根金条在朱慕云的口袋里。

“你们身上还有这样的东西?”朱慕云诧异的说,他们被日本人抓了起来,身上竟然还能有金条,真是太意外了。

“日本人只抓人,但只要没有武器,他们还是挺规矩的。”宋三说。

“你的意思,是我们不规矩喽?来了,将他们铐起来。”朱慕云见到诸峰带着常务宪佐过来,喝令道。

“朱长官,你这是什么意思?”宋三大急,他原本还想跟朱慕云套近乎,可哪想到,朱慕云竟然翻脸不认人。

“搜他们的身。”朱慕云冷冷的说,他顺便将金条拿了出来,放在手里把玩。这可是宪兵分队,朱慕云怎么还敢,像原来那样,到处早手要钱呢。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宪兵分队站稳脚跟。

很快,又从宋三身上,搜到了一根金条。另外,还有十几块大洋,以及一把法币和军票。土匪的钱,都是抢来的,五花八门什么都有。古星认可什么钱,他们就会带什么钱下来消费。现在,市面上,已经禁止金条、大洋和法币流通,但在法租界,这些都还是硬通货。

“朱长官,你不能这样啊。”宋三大急,如果身上没钱了,他就跟普通人一样了。

“你们身上的东西,与其便宜别人,不如便宜我。”朱慕云贪婪的说,钱可是个好东西,他想要在宪兵分队站稳脚跟,也得让小野次郎知道,自己很喜欢钱。如果自己一处缺点也没有,以小野次郎的精明,岂能不怀疑,自己是别有用心?

“朱长官,既然身上的钱,都给了你,是否可以让我们走?”宋三哭丧着脸,原本以为,落在朱慕云手里,能被放出去。可现在看来,没出虎穴又入狼窝。

“做梦。”朱慕云骂道,他能感觉到,有一双眼睛,像毒蛇一样,在暗处盯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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