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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之二——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兽(2)
胡文虎的这一举动,首先使从前向他父亲出售药材的老板喜出望外,继而深感钦佩,对胡文虎另眼相看,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永安堂的信誉。胡文虎此行来香港,不仅未付款就带着大批药材回仰光,而且从此以后,凡永安堂开来货单,香港所有的药材行无不尽快如约交货发运。
胡文虎创业伊始就把信誉作为本钱放在首位,继承父志,坚守做人做事原则底线。显示了他的雄韬大略。无疑树立了信誉也就为他的成功奠定了基础。有了稳定的货源和优惠的交易条件,也就能使胡文虎集中精力开发万金油等拳头产品,并把他的事业扩展到东南亚及整个中国。
虽然,胡文虎完全可以在父亲死后,自己继承遗产,安稳舒服地生活,而不去管什么债务。然而他却专程赴香港还债,不但其志可嘉,其主动承担责任的勇气和行为更是令人钦佩。以他这种做人做事的态度,成就一番事业,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做人做事最忌油滑,有约束时一个样,没约束了又一个样。这虽然能占到一时的小便宜,然而从长远看来,这种没原则,不守“道”的行为,是不能使一个人在世界上有远大前途的。
君子笃亲民兴于仁
孝为百行之首。《易经》中说:“先祖者,类之本也,无先祖,恶出?”
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
意思是说:“只是恭敬却不知礼,就劳而无功;只是谨慎小心而不知礼,就会畏畏缩缩:只是勇猛而不知礼,就会作乱;只是心直口快而不知礼,就会说话尖酸刻薄。在土位者如果能用深厚的感情对待亲族,那么老百姓就会走向仁德;在上位者如果能不遗忘故旧,老百姓待人就不会冷淡无情。”
孟子接受孔子“仁”的思想,强调人人都能达到“仁”的主观因素,“人人皆可为尧舜”,从而提出人的本质是性善的理论。人性是天赋的,孝的善德当然也是天赋的,人人都是生而具备的。
我国古代做官的人,不管文官武官,也不管官做到多大,碰到父母之丧。如果不马上请假还乡,那是天大的过错。监察御史一旦知悉此情,一定会马上提出弹劾。对这一过错,判其“永不录用为官”的惩罚是合情合理的——因为在古人看来,不孝者就绝对地没有教育、领导和管理别人的资格。
政治制度上有如此严密的用以保证“以孝临天下,则民兴于仁”得以切实实施的内容,在一般的教育、宣传和社会舆论导向当中,统治者也注意用各种手段来渗透和灌输。广为流传的、可以称为历代读书人的“圣经”的《十三经》中,就有一“经”叫《孝经》。如果我们要研究孝道,就必须看一看孔子思想系统下的这部《孝经》。《孝经》中说什么样子才是孝呢?不单是对父母要孝,还要扩而充之为孝于天下。爱天下人,谓之大孝。
汉文帝时,齐国太仓令(管理粮食仓库的职官)淳于意清政廉明,为人称道。他生有五女,常以无儿为憾。文帝十三年,淳于意因有失职守被处重刑。淳于意在被押解长安前抱怨:只生女儿不生儿子,在遇到大事时实在没有什么好处!他的小女儿淳于缇萦,对其父遭遇不满。于是随父来到长安,给文帝上了一书:“我的父亲淳于意作为齐地太仓令,齐地人民都说他办事公允、廉洁。现在因为犯事而被处重刑,我以为人死不能复生,重刑之下即使侥幸活下来也不能再过平常生活,虽然想要改过自新但也没路可走。所以我愿意为父赎罪,身入官府,作为奴婢,使得父亲能有悔过自新的机会。”书达文帝,文帝为其精神所感动,下诏免去刑罚,并下令免去全国肉体之刑。
晋代的李密幼年丧父,母亲何氏改嫁,是祖母刘氏将他抚养成人的。李密对祖母十分孝敬,祖母有病时,他都昼夜守护,亲尝汤药,并利用照顾祖母的空闲时间,刻苦读书。
李密曾在蜀汉做过小官,蜀亡后,因其才能出众被晋武帝任命为太子洗马。他上书晋武帝说:“我自幼是孤儿,是祖母刘氏将我抚养成人的。现在她年老多病,经常卧床不起,离不开我的照顾。可您却叫我做官,我实在是左右为难。好在本朝提倡以孝治天下,对老人十分优待,现在我的祖母已经96岁了,可以说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人命危浅,朝不虑夕’。如果我去做官就无人为她送终。我今年才44岁,报效国家的时间还长,但孝敬祖母的时间却不多了。‘乌鸟私情,愿乞终养。”’晋武帝看了他的上书后,很受感动,答应了他的要求。这样,李密一直等到为祖母送终以后,才外出作官。
还有一个故事,说的是:
齐景公有一棵心爱的槐树,他派官吏小心地守护着,还在树的周围栽下了木桩,悬挂上木牌,上面写着他的命令:“如果触碰了槐树的就判刑,伤害了槐树的就要处死。”
有个人不知道这条命令,喝醉了酒,碰伤了槐树。齐景公知道后说:“这是第一个违犯我命令的人,要把他处死。”于是便派官吏把他抓起来,准备严加惩处。
这个醉汉的女儿是个十分有智谋的人,她找到晏子的家,向守门人说:“我是住在城外的一户人家的女儿,虽然不能满足相国的愿望,但请求在婢妾的行列中充个数。”晏子听了这样的禀报,笑着说:“难道我是贪恋女人的人吗?为什么年老了还有女子来投奔我呢?如此,其中必有缘故。”于是令人叫那女子进府。
那女子进了相府的大门,晏子远远望见她,说:“奇怪啊!她好像怀着很深的忧愁。”便把她叫到跟前询问:“你在为什么事情忧愁啊?”那女子回答说:“大王在槐树前悬挂木牌,说触碰槐树者判刑,伤槐树者处死。我父亲不知道大王的命令,喝醉了酒,不慎碰伤槐树,官吏要治他重罪。我听说,贤明的君主管理国家,不减少臣下的俸禄,也不增加国家的刑罚,还不因为个人的怨恨破坏国家的信誉;贤明的君主不因为禽兽而损害百姓的利益,不因为草木之故伤害禽兽,也不因为野草而伤害庄稼,这是因为贤明的君主懂得尊卑贵贱的缘故啊!现在,大王因为一棵槐树被碰伤就使我孤苦无依,这道命令的实行实际上是给齐国增加了新的法律。我听说,勇猛的人不倚仗个人的力量而跟懦弱的人较量,贤明的君主不背人之常情而任意妄为。发号施令假如可以有利于国,对后世有好处,我的父亲就是死了也值得。但大王的命令却根本不是这样的,仅仅因为树木被碰了一下,就给我父亲治罪,这样的做法实在使我担忧。这样做会破坏国家的制度,有损国君仁义的美德,如果邻国得知,就会说我们的国君爱树木而轻贱人命,难道可以这样吗?”
晏子听了她的这一番话,觉得十分有道理,说:“这样做确实是太过分了,我会为你在大王面前进言的。”说罢,就派人送这位女子回家。第二天,晏子将这事报告了齐景公,并说:“用尽百姓的财力来满足自己的嗜好欲望,推崇玩乐,把它弄到了威严不可侵犯的地步,做倒行逆施之事,伤了无辜之人,这是自古以来的贤明君主所极力避免的。现在,大王竭尽百姓的财力,使自己的饮食器具十分华美;您在树下悬牌明示,使其享有君王一样的威严,这就是倒行逆施的证明。触犯槐树的人要处罚,伤害槐树的人要判刑,这样一来,赏罚不公,名实不符,残害百姓也太深重了。大王如果再继续实行这种邪僻的行为,我真怕这样下去您不能再治理国家和百姓了。”
齐景公听了,恍然大悟,就立即命令取下牌子,取消了这项法令,赦免了那女子的父亲。
其实,孝是一种很纯粹的自觉情感,既是一种感恩之心,也是一种悯爱之情。李密能够辞掉皇帝的征召,放弃自己的官运仕途,一心侍奉年迈的祖母;醉汉的女儿道出了贤明之士的仁义美德,这确实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而现实中,人们常常以各种堂皇的借口,来为自己未能养亲慎终作辩解,但仍会让人怀疑其情不厚。
康熙八岁即位,十四岁正式亲政。到他六十九岁去世,在位六十一年。实际统冶中国达半个多世纪(五十五年)!满清天下在他手里安定下来。当时中国知识分子中,倡导反清复明的人太多了,如顾炎武、王夫之这一班人,都是不投降的,尤其是思想上、学说上所做的反清复明的工作,实在令满清政府感到可怕。结果呢,康熙利用中国的“孝”字,虚晃一招,便使反清的种子一直过了两百年才发芽。
满清入关,有三部必读的书籍。第一部书是满人的兵法权谋学《三国演义》;第二部不是公开读的,是在背地里读的,那就是《老子》。当时康熙有一部特别版本的《老子》,每一个满清官员,都要熟读《老子》,揣摩政治哲学。另一部书就是《孝经》。但表面上仍然尊孔。如果回顾一下汉朝的“文景之治”的政治情况,就不难发现,两者的政治蓝本同是“内用黄老,外示儒术”。康熙根据世道民心的实际情况,大力提倡孝道,编了一本语录《圣论》,后来叫《圣谕宝训》或《圣谕广训》,拿到民间基层组织中去广为宣传。每月的初一、十五,祠堂里的族长、乡长这些年高德劭、学问好、有声望的人,一定要把族人集中在祠堂中,宣讲《圣谕宝训》,其中写的都是一条条浸透了儒家思想尤其是孝道的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里,康熙实际上是在非常巧妙地运用“孝临天下”的统治智谋:他要把每一个青年都训练得听父母的话,那么又有哪一个老头子、老太太会同意自己的下辈去干造反的事?如此一来,康熙的皇位自然不仅可以稳坐无虑了,同时也使人民得到了教化,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恭、慎、勇、直是很好的四种德行,都属于仁的范畴。但这些德行,都必须以礼去节制。恭、慎、勇、直四种好的德行,如果做得不够或者过分,就是违礼了,就会出现种种毛病,被人们视为缺点,甚至是不可原谅的缺点。可见礼是使仁统领的诸德成为“德”的根本保证。但礼如果失去仁,将成为没有生命的空壳,成为束缚人的枷锁。仁与礼相互不可分。但长期以来,尤其是当前,人们往往把二者割裂开来,造成了真正的“道德”的缺失。这是任何一个不愿意在做人上逊人一筹的人都应该注意的问题。
孝之以“顺”孝之以“敬”
古语说:“百善孝为先,原心不原迹,原迹贫家无孝子。”只要子女心里记住父母,能使多大劲儿使多大劲儿,所谓“事父母能竭其力”,心诚,态度好,那就是真正的孝。
通常,提到“孝”,人们会想起“孝顺”或“孝敬”这两个词。虽然同为“孝”,这两个词的含义还是有差别的。前者侧重于“顺从”,更多的是外在的;后者强调“尊敬”,更多在于内心。虽说“孝敬”的外在表现常常为“孝顺”,但并不是所有的外在“孝顺”都是真正“孝敬”,孝敬是发自内心的,有内容的;而“孝顺”则多为外在的、形式的。因此,真正的“孝”,要孝顺,更要孝敬。
通常,人们会把孝敬父母简单地理解为单纯的赡养,其实不然。《孟子》中有一个小故事可以说明赡养父母和尊敬父母的区别:
曾子侍奉父亲曾皙吃饭,每餐都有酒肉,饭后曾子一定要请示剩下的给谁。曾子的儿子就不同了,他侍奉曾子吃饭,虽然也一样有酒有肉,但饭后不问吃剩下的给谁。
一句无足轻重的话,却体现出完全不同的意义:曾子的请示包含的是敬重,一切听从父亲吩咐;而曾子的儿子对父亲的话已经无所谓了,所以根本不必请示,这就是赡养和尊敬的区别。
所谓尊敬父母,指的是恪守父母和子女之间的礼,也就是俗话说的规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执意违背父母的意愿,不增加麻烦。古人认为,尊重父母比赡养父母更难做到。《吕氏春秋》说:“奉养父母是可以做到的,对父母恭敬就难做到了”。这里的恭敬就是尊敬的意思。
子路幼时家境贫寒,家人经常食不果腹,甚至有时要在野外采摘野菜充饥。有一次,子路听见年迈的父母随口念叨着许久没有吃过饱饭,如果能吃上一顿米饭就好了。子路闻言心中十分愧疚,可是家中早已无米下锅了,子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后来,子路想到山那边的舅舅家里还比较富足,如果翻过那几道山梁到他家借点米,舅舅一定肯借。虽然山路崎岖,但是想到能够满足父母的小小要求,子路还是打定主意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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