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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中,有数道光影闪过。
黄大仙也现了天空的异动,他抬头一看。
天空的星辰,已经渐渐少了,天就快亮了。
而此时,天空中,站着二十几个人。
那些人,气势轩昂,都脚踩云靴,男子身着深蓝色长衫,戴着方巾,女子着浅蓝色长裙,佩着玉钗,长飘飘,每个人背上都插着或宽或窄的剑鞘,脚下踩着重剑或是柳叶剑。
这些人的后背上,都有一个形如八卦的黑白标志,即便是在夜色下,看着非常耀眼。
看到了那个标志时,原本还沉浸在获得乾坤紫金竹的喜悦中的黄大仙,神情凝重了起来。
混元宗!
这些年轻的男女弟子,竟都是三宗九派中混元宗的弟子。
说起这混元宗,叶凌月也算有过两次交集。
这第一次,就是在丹境时,叶凌月用聂风行所送的混沌培元功,结成了奇特的混沌元丹。
这第二次,就是被叶凌月击杀的北青开疆王府的二少爷陈安之的兄长,就是混元宗的弟子。
据说在宗里的地位还很高,当初假冒陈安之的天妖狈,在参加丹宫的民间选拔时,就用了混元宗的混沌天火鼎,炼制成了血纹轮回丹。
叶凌月事后想想,天妖狈被巫重杀了后,那口鼎十之八九,也就落到了巫重的手里了,白便宜了那家伙。
某人浑然不觉,自己抢了羿神破虚弓,比起那混沌天火鼎,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就在叶凌月思忖之时,天空的那几名混元宗的弟子中,行出了一人。
那人二十五十六岁上下,面如冠玉,唇红齿白,倒还算长得一表人才,想来是这一批中的话语人。
“大胆,哪来的狂徒,竟在我混元宗的眼皮子底下,掠夺乾坤紫金竹!”
那男子年纪不大,口气却不小,他言下之意,是将紫竹岭化为了混元宗的地盘。
混元宗所在,地处北青边陲,又和北青皇室关系交好。
和以出世著称的三宗相比,混元宗讲究的是入世修炼。
混元宗的势力庞大,每年都会招收大量的皇室和贵族子弟入门,不少有天赋的弟子,本就是皇族或者是贵族子弟。
他们之中,也有一部分人,在修炼有成后,返回北青入仕,如此长期下来,混元宗和北青国可算是水乳交融,同气连枝。
混元宗的弟子们,也理所当然,认为这一片地处大夏和北青交界处的紫竹岭,乃是北青领土,这里的天材地宝,也该归属于北青第一大宗门混元宗。
这话一出口,别说是黄大仙听了,就连叶凌月听了,也有几分不满。
她才是紫竹岭新封的女领主,她都还没开口说话,倒是天高皇帝远的混元宗冒了出来。
叶凌月冷笑了几声,倒也不作。
混元宗的人来了更好,两边的人数差不多,不如就让他们先狗咬狗一阵,待到两边都两败俱伤了,她再暗中出手。
薄情的打算,显然也是和叶凌月差不多的。
而那一边,黄大仙就没有叶凌月和薄情那么好脾气了。
他胡须一抖,冷冷笑了两声。
“瞎了你的狗眼,敢这般和本座说话,本座这就送你们这些不长眼的小兔崽子,去见阎王爷!”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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