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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经意间,天就彻底地夜了,我起身拍了拍沙子,拿着空瓶回到了小店。小店的灯光黯淡,虫子们更喜欢在旁边的路灯下飞舞。跟老板娘打了个招呼之后,我把玻璃瓶放在门口的货箱里。
路灯下的飞蛾,扑棱扑棱。左脚边的地上两只有濒死的飞蛾,偶尔神经反射性地颤动几下。
我忽然间意识到,这便是世间最深远不息的存在——死亡。能让所有痛苦都烟消云散的,那种绮丽的花朵,散发着蛊惑又致命的气息。
深深地看了一会儿,我就缓缓踱步离开了海边。世界上每一秒都会有数不清的生物死亡,物种灭绝,也会有无数的物种得来生命的馈赠。如果无法分清馈赠和罪责,那就让自己变成夜的一部分,暂时消失于某处,最终的结果,或许也能得到精神上的放松和救赎吧。
到达TheSaint-LazareStation的时间,大概在七点半。一路上树木的影子和路灯交错在我的肩膀和脸上,很难得的是我没有戴上耳机,只是听着渐渐远去的海浪声和风吹起的树叶声。在以此为名的协奏曲里,有人类欢呼和愤怒的声音,也有动物在草叶间受惊和敏捷地活动。恍惚间我觉得自己像是某一棵树的魂魄,游离在这人世间的每一处,很无助也很失落。
无法形容的寂寞总是萦绕在人群的角落。
绕过几个小摊贩的拐角,我来到了酒吧的后门,从那里可以快速地去往排练室。前台总是有很多别样的情景剧,但今晚我只想安静一些。
Sam坐在门口内侧,打着静音的鼓,待我推门进去,他正好停下来,跟我点了下头,然后又继续练习了。这两年来,他的头发越来越长,有时候看着背影让人分不清是他,还是他身边的姑娘。去年夏天他在外面兼职,皮肤都晒成了古铜色。一天到晚脑子里都是摇滚,在学校的时候总是往学校点歌台点播重金属,不过总是在前奏刚放完,人声还未开口之时就被换歌了。为此他还去找过点歌台的负责人,事情的结果应该是不了了之了吧,从那以后,他的耳机里还放着很大声的重金属,聊起音乐时也给我们推荐,只是点歌台从此就少了爆裂的鼓声。再后来吃饭时说起这事,他已经不太在乎了,他说每个人都有选择音乐的权利,真正热爱的人不会介意从何处听到让灵魂沸腾的声音。我想,是摇滚乐选中了他,而令他真正愤怒的是,自己向往的音乐被轻易践踏吧。我明白他的选择,只是大部分时候,有些音乐我只是自己一个人听,没有别的理由,我所篆刻的灵魂与他人不同。
我跟Sam是的高中认识的,阿杰和Sam是初中同班同学,间接的我们就认识了。James是杜先生邀来的主唱,那年他二十三岁,带着他的作品去找音乐公司的总监,虽然什么都没得到,不过我们都很佩服他,能够有被轻视到尘埃里的勇气,他唱歌我觉得倒是一般般,因为我通常只听音色和音乐的旋律,唱功倒不会特别在意。我觉得,世界上唱歌好听的人,都能听见风哭泣和雨欢喜的声音。James的声音里,有热血和澎湃,这样珍贵的感情色彩,再过不久,也会被消除的吧。
排练室里传来的音乐,像雾气一样,给视线罩上了模糊的边界。阿正坐在高脚凳上给吉他调音,旁边的阿杰演奏着《迷迭香》的钢琴爵士版本,钢琴上放着香薰炉,所有逃出世界的秘密都藏在里面。James从正侧的门进来,看了一圈之后,又从后门离开打起了电话。
我在房间里呆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注意力已被嗅觉和听觉占据,视觉在此已变得不那么重要。房间里的一切,此刻看上去就像是沉浸在琥珀色酒液的沙漏里,似乎是某个文明的开端。慢节奏的曲子,总让人误以为结束得很快,心情还意犹未尽地摆动。阿杰结束了这首曲子,侧伏在钢琴上,看着香薰炉里缓缓上升的白色烟雾。他身后的画像上,是莫奈钟爱的庭院。
我在不远处看着那幅画,烟雾绕过的圈圈点点,和恰到好处的距离,使得它更像是在一百多年前的岁月中,凝望着过往的人群。这一刻的视觉画面好像是一幅永远都不会有名字的画,直到James从外面回来,我们所有人才停下来思考或者手头上的动作。
“马上要上台了,在此之前,我们来排一下下次的歌吧。”James关上了门,随后Sam又从他后面进来,然后这才算是人到齐了。阿杰打开了被他合上的琴盖,香薰依旧还点着,只不过烟雾逐渐变小了,估计马上就要烧尽了。
“阿正,准备好了吗?”“嗯,没问题了”他在高脚凳上稍微摆正了下坐姿,扭曲的吉他背带也随之映出他胸膛明朗的轮廓。
《夜访吸血鬼》,不知道为什么,James会选择这首歌,看着他唱歌时绽起的喉结和青筋,他撕裂的咆哮,让这个世界的光,似乎又黯淡了一些。我收回曾经觉得他唱歌一般的想法,这一刻的他,声音具有穿透心灵的悲伤和不甘。我在寻找一个突入点,加入solo的口琴元素,摇滚和布鲁斯口琴的协奏,在气氛的渲染中仿佛上个世纪的某一个黑暗的边缘。
在最后的时刻,所有人都疯狂了,和自己的乐器一起,好像我们本不该这样,逃出这个世界的话,到最后又有什么意义呢?但无所谓的,谁都知道,音乐是通往黑暗和彼岸的最快的方式。倘若我们无疾而终,便是人生最幸之事。
好久之后,我们才停下音乐,一下子就安静的空间,让人有些不适应。这时候,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打开了排练室的门。“你们今晚排练得不错啊,我在外面听到都觉得又悲伤又激昂。阿洵,你的口琴加入的时候,整首歌又多了一种孤寂的情调。”
我用右边的嘴角上扬,算是回应了他的夸奖。来的人是酒吧的老板,姓杜,是个三十多岁的青年男人,从法国回来之后他开了这家酒吧,所有的装潢和设计都源自他的创意,例如把店面改造成一个复古的火车头,和室内所有桌椅和墙壁的装潢。店里摆放的那些画作那些画作当然都不是莫奈的真迹,是他在法国时的一个画家朋友绘制临摹赠予他的,为了把这些画作运回国,他也费了不少力气。今晚的他,梳着时尚的男士偏分头,打着PaulSmith的领带,黑色衬衫的领口有EL蔚蓝的香水味,他抬起左手捋了捋头发,走到James身边和他对话,指间夹着一根细长的雪茄,靠近它点燃时,仿佛在亲吻自己食指上那枚Piaget的纯银戒指。
我转过身从侧门出去,香薰炉的烟已经灭了,阿杰拿着工具轻轻翻弄着残余的烟烬。庭院里那棵柽柳在月下还溢溢开着花,风扬起时它姿态婀娜,一时间忘记了该如何用言语形容,不思索也不观赏,只是觉得今晚的场景很好,却莫名其妙地想叹一口气。然后阿正叫住了我,示意我该去表演了,我才低着头进门,收拾琴包。排练室里所有人都走了,我默默跟在灯光之下,把门带上后,这里又会是一片寂静的黑色,前台的所有热烈与欢呼,都与这个地方,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总是在舞台的边缘,听着乐手们和主唱的声音,跟着十二小节的话,我很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这首歌没有属于我的部分的时候,干脆就下台,去调酒师那边随便要一杯酒。是什么酒都无所谓,只要好看得话都无所谓。这里的酒,只有两个用处——不是用来醉的,就是用来看的。我不需要醉酒,自然只需要欣赏它就可以了。酒钱会记在老板的账上,杜先生人很大方,需要什么跟他说一声就行,也很感谢他的慷慨,如果我的老板是别人,恐怕我就不会这么清闲了吧。
跟往常一样,三首歌之后,我跳下了舞台,坐在调酒师Natalie面前,看着她调酒,顺便听着舞台的声音在耳朵边回响。James总是这样,在排练室里的表现超绝,可一到台上,就变成了平凡的人了。看他那微笑的神情,却让人生硬得笑不出来。如果给他报一个表情管理辅导班的话会好一些吗?还是算了吧,听他抑扬顿挫的声音,越自信就好像越在怕什么,真是令人搞不懂的家伙呢。
我转过身的同时摇了摇头,调酒师看了我一眼,轻笑出声,“怎么了,是不满意吗?”虽然没有抬头,但是我知道,她看着我的表情就像是在抚慰未找到玩物的孩童。“不是,只是不一样。”“怎么会不一样了呢?”“是啊,怎么会不一样了呢?”我侧伏在吧台上,她拿给我一杯蓝色的被冰包裹的液体,然后我用银勺一圈一圈缓缓搅拌着。时间看久了之后,我渐渐听不见James和乐队的声音,只能听到银和冰和酒相互在透明的杯子里碰撞着。
直到Natalie轻轻碰我的肩膀,我才注意到她在昏暗的灯光下柔和的轮廓和善意的眼神,她示意我该回到台上演出了,我回头说了声谢谢,然后留下她和杯子里的酒,在空气的喧嚣里慢慢融化。
回到那个熟悉的舞台,我又像往常一样,那些举动仿佛是我做的,可是又好像是本人以外的世界,自身的灵魂脱出身体,在看着场景内所有人的举动。搭讪的年轻人,醉酒的年轻人,跟着音乐燃烧的年轻人,不知所以的年轻人......他们的年纪有二十多岁到三十多岁,甚至四十多岁,但因为他们身上满是对生命的孜孜不倦和甘之如饴,再加上外貌和体型的管理得当,我便将他们统称为年轻人。真正的人类是不能用年纪去定义一切的,人们总以为年老者更接近死亡,但年老者总有能活的长久的理由。
我便用超脱的视角,这样俯视着,直到最后的Encoresolo完,我才像梦醒一般恍然回神,我不曾适应这里,但要面对分离的时刻,却仍旧有些失落。我的口琴,在随身携带的那个琴盒里,跟他们的中大型乐器不一样,所以我只是拎着包,也不用再回排练室,就算是整理完毕了吧。
跟一行人告别之后,阿正坚持要送我一段路。此时天气有些返凉了,因为我本来就比较怕冷,所以不自禁打了个哆嗦,等待着从后面赶过来的阿正。他提着吉他琴箱,手臂在路灯下浮现出好看的弧度,夜风吹得他的刘海散乱,却显出几分眉宇间的光与深邃感了。阿正慢跑几步和我并排走着,我在靠墙的那一侧。虽然并没有什么话聊,但是因为我们是多年的好友,所以这应该是很正常的吧。月亮很美,再走十几米,就要被掩藏在树木的枝叶间了。
虽然很想送我回家,但走过那池喷泉,阿正就跟我告别,因为他要去下一个场子,赶着去当预备的乐手。我点了点头让他赶紧走吧,然后停下来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而在回首之后的瞬间,我看见那比夜色更浓郁的黑蔷薇一般的女人,蹲在梧桐树下,轻轻呼唤铁皮广告牌下的黑色猫咪。她腰肢纤细,有如花一般娇弱,在寂夜的渲染下,仿佛散发着幽诡的灵。那猫咪恐怕也是中了她的灵吧,竟被吸引到她跟前,她侧脸勾起的那抹鲜红的唇印,就像是整个银川的夜里最妖冶的花。
是她!灵卉!
我在还未曾浸染时间的记忆里,找到了关于这个女人的事迹——灵卉是两年前来到银海的,那时跟她一起的,还有她的富二代男友。跟所有狗血故事里写的一样,有钱的男人一般都不是什么好东西,而她也仿佛早就知道这点,在男友的妻子挺着大肚子来找她的时候,她毅然决然把那男人的东西全部从二楼窗口扔下去。然后当街把那一家三口,也或许是四口,关在那家她和男友精心布置的酒吧外。那对夫妻面面相觑,女人揪着男人的耳朵开始扭打起来,不过灵卉没有理会他们,只是端着杯红酒一个人站在酒吧阁楼的窗边,看着他们打情骂俏、撕破面皮。
或许是因为除了看笑话的眼光之外得不到任何回应,那对夫妇过了一会儿就很难为情地逃走了。留下灵卉一个人,还在窗边拿着酒杯眺望。不知道她是在看着天边的世界,还是不可能到达的远方,路过那家酒吧的时候,我有这样想过。
灵卉的酒吧从那以后就不总是开门了,她辞退了所有的服务生,现在那家酒吧里,也就只有她一个人而已。而现在她就在我眼前,虽然偶尔也有从别人的嘴里听说她的事情,但是就这样面对面地遇见,可还是第一回呢。
看着她回过头,她的眼睛在黑夜里湿漉漉的,仿佛周围的水雾都被凝聚在了那里面。对视了好一会儿之后,我才发现,她也在看着我。她怀里的猫咪在那时精确地跳开,我正要感激它的救急,可灵卉却突然向我走来。我能感觉到她身上的香水味越来越靠近的气息,甚至能体会到她身边空气的温度,虽然表面上波澜无惊,但再过几秒,恐怕我就会像那只猫一样受惊逃跑了吧。
她往这里来的距离不过只有十几米,我们的目光也汇聚了那么久的距离,直到她在路灯下的拐角楼梯上消失,我都能感觉到余温里的黑色蔷薇般馥郁温柔的香气。
缓过神来,这条街上又是我一个人了。还好,再过一个转角就能坐车回家。
大约在半小时之后,我推开自家院子的大门,沾染着人间的绚烂和强烈,回到了我的小房间。我的房间脆弱不堪,只住着二十一年以来潮湿的回忆。但今晚的梦,在我的睡发靠上枕头之后,会记起在蓝色的杯子里的悲伤。
窗户外面的银杏在碰着月亮的影子,夜更深了,得安静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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