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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自己怎么向热情的西城区领导和同事们提出这个要求呢?
难道直接说自己不打算帮你们办案了,去帮你们隔壁?
他怕挨打——尽管对方不可能打得过他。
好在他的这种纠结并未持续太久,西城区这一天破获多起案件,已经引起了市局相关部门的注意。
其实对一个公安局来讲,一天送十多个嫌疑人去看守所也是很正常的,一个团伙性案件送几十个人都是有的,但这十多人明显不是同一起案件,这就很奇怪了。
对于西城区分局这一天打了鸡血一般的破案,自然有人好奇地打听,而这个事情根本瞒不住,所以消息很快传到了市局领导耳中。
然后……城关市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在天黑之前亲自到了西城区分局,亲切地与慕远见了面。
在一番沟通之后,慕远接触案子的面变成了整个城关市。
西城区易局长和苟大队有点小郁闷。
当然,也仅止于小郁闷而已。
他们自个儿清楚,慕远这一天的发挥,足够他们大队忙活一段时间了。如果再让慕远这样爆发一天,他们刑大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如果说之前他们还有让慕远留在西城区分局这样的奢望,那么现在连这个想法都没有了。
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庙太小,是容不下真佛的。
整个城关市都不行。
估摸着也只有像西华市那样的大市,才有足够的警力让慕远折腾吧。
时间就这样迅速流逝,第二天晚上,慕远接到了刘市长亲自打过来的电话。
救援工作很顺利,经过两天的努力,被困地下长达72小时的矿工被救了出来,那三十六人无一死亡。
唯一的遗憾,便是另一个被埋的矿工死了。
而且据初步判断,这名矿工死亡的时间就在矿洞坍塌后不久。
其实如此重大的一起事故,只死了一个人已经算是一种幸运了。
但人是不知足的,这一名矿工的死亡也被引为遗憾。
当然,这并不影响刘市长等人对慕远的感激——毕竟那名矿工是死在慕远到来之前的,而且就算不是死在慕远到来之前,他们也不至于将这名矿工的死怪到慕远头上,升米恩斗米仇这样的事情,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做不出来。
刘市长原本还表示要再赶过来当面表示感谢,却被慕远拒绝了。
拒绝的理由让刘市长无法反驳:你们这起事故的善后工作还有很多,就别把时间浪费在这上面了。
刘市长在其他一些想法的支撑下,也就没有坚持着一定要过来。
于是慕远又在城关市局愉快地刷了一夜的案子,第二天早上,便坐着城关市局特意定的机票,高高兴兴地返回西华市了。
他人虽然走了,但城关市公安系统却是留下了他的传说。
估摸着,以后遇到破不了的案子,第一反应就是想到了这位急公好义的慕大神探。
这……完全就是破案的金牌保证嘛!,!
前期侦查工作后,锁定嫌疑人的轨迹,然后开展的工作。
而现在在西城区分局刑大的侦查员们看来,那什么侦查过程看得是如坠云端,潜意识便忽略了这一过程,只管撸起袖子抓人就行了。
中午,出于廉价雇佣了超值劳工的心理,西城区分局领导非常大方地请慕远吃了顿大餐。
这下子让他们深刻地认识了一个道理:能吃的才能干。
下午破案过程继续,除了极少数的案子需要慕远亲自到现场之外,其余的都是由慕远坐镇局里,远程指挥之下完成的。
而这一下午结束,慕远差不多将近十天里西城区所有的案子全给破了。
让他们再次见识了什么叫“神探”。
甚至,他们已经觉得这不叫神探了,而应该叫神仙。
慕远的心情却是更加沉重一些,十天这个期限,是他能否保证破案的分界线。
当然,这并不是说十天前的案子他就破不了,相反,以他现在的能力,十天前的案子,他也有比普通刑警更大的机会把案子破掉。
区别就在于“保证”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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