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一章 红发与他带来的消息(第3页)

红发笑了笑,松开季星的手后顺势就搂住了鹰眼的肩膀:“上次一别,得有两年不见了吧,鹰眼。又刚好认识了新朋友,开宴会吧!”

“宴会!宴会!”拉基·路和耶稣布等人立刻跟着船长叫嚣,没等鹰眼回答,红发忽然又耸了耸鼻子。

“酒味?鹰眼!你好狡猾,竟然在我们还没到的时候就喝酒了?有了新朋友,我们这些老朋友就什么都不是了吗?!可恶!”他露出一副被背叛的心痛表情。

鹰眼高冷的表情略微松弛,罕见给了季星一个有些无奈的眼神。

然后红发的手就换在了季星的肩膀上:“宴会!宴会!”

……

面对朋友时,未来的四皇红发香克斯就是这样的性格,虽然是初见季星,但既然是鹰眼的朋友,就自然而然地被他当成了朋友。

有什么船长就有什么船员,很快不光是季星,就连在岛上的阿贝和热西丹两人都被拉着热情灌酒,不一会儿就都被喝到了懵逼。

“潮汐岛的治安官啊,哈哈,那里我有去过,当时可不知道岛上竟然还有你这样的家伙。我记得潮汐岛是七条必经航路之一吧,很多南海走出来的海贼都会走那条路。”

红发道:“你这样年轻的强者竟然在那样的一座岛上默默无闻地做着治安官,如果有海贼敢在那里捣乱的话,可真是不幸啊。”

季星与他碰杯:“我做治安官的这大半年还没遇到过太过分的,只是路过的话,我也懒得去管。”

“哈哈哈,就算是全被你抓起来也是他们的冒险本该结束。”红发大笑道:“从出海的那一刻,就愿意承担起所有意外和困难,愿意接受任何失败和危机的,才是海贼!”

“没错,头儿!”

“抱怨运气的都是胆小鬼!”

“干杯干杯!”

海贼即为恶,这句话没错,但海贼和海贼之间确实是有不同的。

有最低级的只知道烧杀劫掠的海贼,也有红发海贼团这种为了梦想、自由、快乐出海的海贼。

他们知道自己是掀起混乱的源头之一,所以若有朝一日被人抓捕也不会怨天尤人,而是坦然赴死。

但在那之前,要尽兴!

季星与他们推杯换盏,来者不拒。为了更快速度地增强自己的体魄,他有意地按照大胃王天赋时用生命归还来锻炼过身体,现在一顿饭急头白脸地吃也能吃个半吨,所以虽然很少喝酒,酒量却也不错。

酒是增进友谊的好东西,至少对海贼来说是如此,喝傻了的阿贝被拉基·路等人勾肩搭背成人墙,一起跳起古怪的舞蹈助兴。

而红发则又坐到鹰眼身边,脸上挂着微醺的酒意,勾着鹰眼的肩膀抱怨:“鹰眼,你这家伙还是过去的样子,新认识的霍洛小兄弟酒都喝得比你多几倍,你好意思吗?”

鹰眼面色如常,只是端起酒杯又抿了一口,道:“如果你们要喝到宿醉的话,不要睡在我的家里。”

“哎?你这家伙,明明是你邀请我来你的新家做客的!”

“我是半年前邀请的你。”

红发哑然,无奈地挥挥手:“这段时间实在有些走不开,你在报纸上看到了我的消息吧,鹰眼。”

鹰眼颔首。

这段时间最大的新闻就是红发海贼团和折纸海贼团的开战。

一方是悬赏金24亿5500万的红发香克斯,另一方则是悬赏金20亿9800万的折叠人因赫·德布鲁伊。

两名赏金只在白胡子、凯多、Bigmom之下的大海贼全面开战,很多海贼都觉得胜利者有机会成为新世界的第四名皇者!

“既然有空来我这里,看来你们已经获得了胜利。”鹰眼道。

“还没。”红发酒意略去,露出几许严肃:“折纸海贼团虽然已经不存在了,但那个纸片人逃走了,这场战争,就还远没有结束!”

热门小说推荐
农门春暖:家有小福妻

农门春暖:家有小福妻

本是县令家的千金,阴差阳错却被嫡母逼迫嫁入农家。她穿越而来,身系异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婆家如鱼得水相亲相爱,干翻各路极品,过上了不一样的农家生活。嫡母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早知道这样,我打死也不会让她嫁!...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我不想变成奥特曼呀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快穿搞事我是专业的

完全融合了系统之后,凌蓁从系统那里得知了世界的秘密和三维时空的真相,之后跟四维生物方面翻脸,凌蓁失去了她的原子身体,却可以自主穿梭于不同的三维时空。而四维生物在发现只能接受对凌蓁无可奈何的结果之后,意识到她是最好的任务者,又找到她寻求合作。...

保护我方族长

保护我方族长

穿成玄幻世界族长,从家族角度去描绘一个尽量真实的玄幻世界,种种灵田养养灵鱼,全面发展家族产业,扶植家族咸鱼长辈成老祖担当保护伞,激励小辈勇闯圣地学宫出人头地。本文非热血战斗式玄幻,而是以提升各项家族产业,资金设施家仆家将族人客卿姻亲等元素为主。力图从新鲜的视角去看老套的玄幻世界。...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

重生古龙武侠世界,开局截胡沈浪,成为白飞飞心尖上的少年,李天心由此踏上一条波澜壮阔的江湖路。在江湖道义上,他行侠仗义,惩奸除恶,打抱不平,是世人眼中绝世无双的一代豪侠。他一人一剑盖压一个时代,被天下人冠以剑神之名。在国家大义上,他为国家发展经济,充盈国库,东御倭寇,北讨鞑靼瓦剌。年轻时,他带着沈浪熊猫儿等一众好兄弟,先哥伦布三十年登上美洲大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儿阿飞,有剑圣之姿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