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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一次回来,却叫郑曲尺大破眼镜,她惊呼道:“你、你被人夺舍了?”
甘鑫一脸无语,吐槽道:“师父,少看些坊间那些无稽之戏文。”
“可是你怎么换造型了,还净面了?你的刀呢?你的狂刀呢?”
出去一趟回来,甘鑫没再穿他那一身杀人越货的黑披风,而是穿了一件寻常男子的深蓝袍子,脸上的胡渣刮得干干净净,背上那一把标志性的狂刀也不见了,一身清爽如劲松般站在那里,简直就跟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
“刀暂时封起来了……我这样,很奇怪?”甘鑫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有些别扭恼怒道:“奇怪就奇怪吧,反正老子都习惯别人拿老子当杀人犯看了。”
“不不不,不奇怪,是特别精神,你现在就像那个特别厉害、特别不好惹的武林高手。”郑曲尺大力夸赞道。
当然,不对上他那一双凶悍的眼睛的话。
他怀疑道:“当真?”
“当真。”她重重点头,
这下甘鑫又高兴了:“那老子、我这样的弟子,不算辱没你吧?”
郑曲尺闻言一怔,她颦眉道:“你怎么会这么想?”
他可是当代绝世高手狂刀,给她这么一个小丫头当弟子,明明是她沾了光,怎么还给他整不自信了?
其实郑曲尺并不知道,原来甘鑫改头换面,洗去一身匪悍之气,只是想待在她身边,不惹人非议。
甘鑫随她走来这一路,听见那些个百姓个个都在夸她,将她奉为景仰之人,他出去转了一圈,听到不少人在讲她的事迹,可以说,她这个人到哪都是别人口中了不起的人物,干善事,做好事。
他曾听别人说过,一个人做了事,益于自身,这属于人之常情,益于亲友,这叫慷慨,若益于无关之人,这叫善良。
而不计自身,若功益于群众,那便叫有功德之人。
杀人无数的他,不敢称所杀之人全都该死,是以甘鑫亦自知自己身上血煞之气很重,世人虽也会议论于他,却全都是惧怕与厌恶,恨不得他这等祸害早早离开人世。
他这般血污之人,站在她这等功德之人身边,偶尔总会产生一种自己会玷污了“净土”的感受来。
他狂刀活了三十几年,还是第一次产生这种奇怪荒谬的心理,但、但他就是控制不住啊。
“行了,不说了,我就在外面,你有事喊我一声就听得到。”
他轻松一跃至窗外竹子,然后借力飞至房檐上躺下,入夜之后,房顶上更凉爽。
郑曲尺想了下,起身走到窗边,也不知道他听不听得到,她道:“有你狂刀给我当弟子,我感到十分荣幸且骄傲,我没什么大本事,倘若遇上一些不长眼的欺负我,我可能连自保都难,但倘若我当即便报出你的名头来,我就不信你这凶名远扬的名声还能吓不跑他们。”
一番半是认真半是玩笑的话说完后,却许久没等到回声,在郑曲尺讪讪准备离开窗边时,却听到他说:“我会记住的。”
倘若真有不要命的敢欺到她头上,他狂刀即便翻遍了整个九洲亦会替她报复回去。
——
休息了一晚上,郑曲尺第二天便精神抖擞的出门了,她带足了水粮骑上马,只带了超级保镖兼弟子甘鑫一人,两人便沿着河道一路朝上走。
一路上时不时会遇上河道巡察的水官,这时候郑曲尺总会特意停下来与他们询问探讨一番,顺便看看他们的相关记录,如此走走停停,终于来到了城杨镇的荆河的分支清源一带。
她看到了大量劳力正挥汗如雨在挖着年久失修的堤坝,还有人在木船或竹筏上使用长竿泥袋,长柄斗勺等简单工具捞取水底泥沙。
“他们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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