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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钟华的每个周末和周三只要有时间他也会去找人。
——陈苗已经疯了,已经没有了正常人的思维和逻辑,但她在星期三离家走失,就意味着这一天对于她来说很可能是有意义的。
没有更多的信息,钟华只有坚持这一点看似空茫,几乎没什么凭据的线索。
他带宁馥去了一处公园。
周末,他会开车到街上去慢慢巡视,周三,就固定到这里“蹲守”。
这里拆迁过。
“这里以前……是陈苗出事的地方。”钟华对宁馥简单地解释道。
觉得走失的陈苗可能经过这里,只是钟华的直觉。
在无数个星期三的下午,他在这公园里等待。
这街心公园很漂亮,草坪修整得挺干净,配备了不少健身器材,碰到阳光好的时候,成群的老头老太太在这小公园里锻炼身体跳跳广场舞,玩轮滑的小孩子们像一群群飞
来飞去的鸟儿,在人群之间穿梭着,欢叫着。
生活像一条平缓的河流,在这里灿烂的阳光和如织的人流中,静静淌过。
没有人知道,曾经这里还是一片破败的城中村时,有一个二十三岁的女记者,在这里被人划了27刀。
为了做好她的工作。
宁馥跟钟华在这儿一蹲就是一下午。一无所获。
“明天还来吗?”
“来。”
“那早饭你请。”
在第三个星期三,下午,三点半的时候。
钟华接到关童的电话,新闻中心的主任在手机那头苦口婆心,“知道的是你爱惜部下,替她撑腰给她挡枪子儿,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对台里有意见呢!给你停职是为了保护你,你这家伙可别给我不识好歹啊!”
他啰啰嗦嗦地说了一达通,核心意思就是:歇够了赶快回来开工干活,调查记者部不能没有你!
——顺便把浪够了的宁馥也提溜回来吧!
不要太任性!
其他的八卦废话都被钟华自动过滤了,例如——
“你这些天都和小宁在一块?”
“和她相处怎么样?我就猜她是合了你的狗脾气,我看这个世界上就这么一个特殊人才!”
“考虑考虑不?大个八、九岁不是事,关键看你现在有多了解人家,赶紧出手,投其所好!”
钟华忍着他的聒噪,“别再让我听见你费这种口舌。”
他曾经堂堂正正地说过,“我喜欢她”。以欣赏的语气,问心无愧,坦坦荡荡。
他喜欢
宁馥。就愈发希望宁馥能把每一步都走出刻印在石头上的痕迹。她的每一步都应该向前,走向成熟,背负沉重,注定成为一名伟大的记者。
他的喜欢是要给她加一点沉重的东西,让她朝伟大跨出那一步之遥。
而不是耽于情爱。
他自己于这些,也并没有多大的兴趣。
关童讪讪地闭嘴了。
钟华却突然笑了,“不过我最近是了解她多了一些。”他在挂电话前怼关童,“她比你可爱太多。你要多向宁馥学习,老关。”
宁馥好吃,嗜甜,喜欢烤红薯和快乐水,也喜欢吃牛肉干和各种奶制品,总是喝劣质奶茶,不在意外表,却非常在意保养她那头长发。
她最近就沉迷这个街心公园拐角的奶昔,每天这个点就去买。
钟华挂断电话,手机还没放到衣兜里,便听见宁馥在喊他。
“钟华,你来,陈苗说她也想喝紫色的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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