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终于到了。”
苏州城外,骑在马上的沈秋感慨一声,他身边的青青丫头更是满脸喜色。
此时距离沈秋从洛阳出发,已经是十日之后了,他们坐船到霸都,在那里休整一天,又沿淮水下长江,一路行至南通,又换陆路回苏州。
哪怕一路有李家仆从照料,却依然让人疲惫不堪。
沈秋不禁感叹古代行路之难,这姑苏之地已算繁华,但道路却依旧难行,还要翻山越岭。
幸的这里没有如太行那样的丘陵山地,一路也都是小山。
还有水流环绕,风景倒也优美。
眼前这苏州城,只看城墙便知道要比洛阳还大几分,而且苏州城附近聚落甚多,村镇林立,比起太行山一代的人间鬼蜮,这里绝对称得上富庶。
不仅人多了,行人的脸色也好了很多,这通往苏州的路上,一路沈秋见到的人,大都表情温和,也没有那么多愁苦之色。
这是片和平地方,颇有民生粗安的烟火气。
“师兄我们快回家看看。”
青青骑着马,对沈秋说:
“也许师父就在家里等我们呢。”
看着青青这一脸期待,沈秋实在是没办法告诉她实情。
只能随着青青向前行进,在他们身后,有几辆骡马车,那是李家药铺的货物。
沈秋这一路得了李家很多照顾,他也算是履行了自己身为镖师的职责,护着这些货物抵达了苏州城。
“嗨!说你呢,小丫头,停下,城内不得纵马!”
守在城门的卫兵要把青青拦下来,沈秋挥手丢出一枚二两碎银,正丢到那为首士兵的怀里,他对那士兵说:
“请兄弟们喝杯茶,解解乏,顺便行个方便。”
“是,是。”
得了钱的士兵自然笑容满面,也不管什么城内不得骑马的话,便放了青青过去。
沈秋跟在青青后面,李家药铺的管事和那些货物是不用管的,他们在苏州城自有商号,两方已经约好,在明日,由青青引荐。
“师兄快跟上啊。”
青青也不是胡作非为的丫头,进了城就降低了速度,她回头看着师兄下了马,牵着马缰缓步而行,便忍不住喊到:
“这里距离咱们镖局还远,快跟我来。”
“诗音小姐送你的衣物玩意还在后面呢。”
沈秋指着身后的一辆装着箱子的马车,他对青青说:
“总不能丢了它们吧?我说你,这都到苏州城了,也不急于一时,下来,别撞着人了。”
被师兄一说,青青撇了撇嘴,但还是很听话的跳下马,抓着缰绳,和师兄走在一起。
此时是清晨时分,还未到一天最热闹的时候,但这苏州城里,已经相当繁华,城中道路非常宽广,还铺着青石,很是讲究。
城中富人不似北地那边多穿锦缎,而是穿着丝质衣服的多一些,这姑苏之地,本就生产丝绸,自然和中原风光不太一样。
这城里还有水道,有石桥,水道宽广,还有蚱蜢小舟来来回回,或是运送货物,或是贩卖商品。
城中多杨柳,被秋风一吹,便有杨柳枝舞起。
沈秋走在城中,四边都是低声细气的吴邪乡音,听不甚真切,但那些说话的语气倒是温柔。
这城里也有女眷,在沈秋视线尽头,还有些穿着鲜艳的姑娘,在小楼上打扇轻歌。
街道上有商人摆出摊子,还有小二沿街叫卖,大概是有卖酒的,迎着风就有股香甜气吹来。
真是一片繁华景观。
沈秋暗叹了一声。
李雷在桥上,邂逅了一对神奇的父子,进而开启了他的魔投手之路。这是甲子园历史上,最恐怖的投手传说这同时也是甲子园历史上,最传奇的黑马故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钻石王牌之魔投救世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是世箜篌精心创作的玄幻,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签到天师宫,下山已无敌读者的观点。...
...
下午18点,华北市第七高中的篮球场上人声鼎沸,这里聚集了这所学校的大部分同学,因为今天是华北市高中高校篮球争霸赛一年级循环赛的第二十三场,由华北第七高中对阵第十三高中的比赛。...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