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四章扮猪吃老虎 (第1页)

宁羽停住声音,缓缓抬眼看身侧的凤溟。凤溟修长的手指还搭在他的脖颈上,有一搭没一搭的摸。

宁羽后颈发凉。

魔尊凤溟在人界复生,面前这个凤溟是谁?

“鱼刺没下去?”凤溟嗓音低沉,黑眸注视着宁雨,语气缓慢,“嗯?”

他身上没有丝毫六岁稚儿的气息,整个人阴森森的像地狱走出来的魔王。有没有可能,他就是魔尊凤溟?

胆大包天,横行霸道,敢杀朱厌,敢大摇大摆走进天下第一修仙派与长老叫板,如今又忽悠上了天衡仙门门主。会法术会剑术,能用鉴仙石。

“下去了。”宁羽坐回去,继续吃饭。心思千回百转,怕尘如去而复返,诛杀凤溟。目前他还在凤溟这条船上,脱离不了,被迫同生共死。

凤溟收回手靠坐在椅子上,手指点了下桌面,道,“你这几天走路不要抬头,一个月后不会有人记得你之前长什么样。”

宁羽上山时被卷上来,见过他的本就没几个人。之后畏畏缩缩,也没人会仔细看他的脸,刚刚尘如就没发现宁羽的变化之处。

“他们说的神令是天上神仙下的命令吗?世上真有神?”宁羽试探着问道,他身体长大了,脑子也跟着开阔了不少。

“神?他们也配?不过是位居高处的道貌岸然伪君子。”凤溟轻嗤,倚在椅子里,长手慵懒搭着,黑色广袖悠悠扬扬流泻在沉香木之间。他是凤眸,眼尾上扬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傲,嗓音淡淡,“这世上只有一神。”

“是谁?”宁羽问。

凤溟凤眸一动落了过来,凌厉锋利直视宁羽。

宁羽感觉到压力,继续扒饭,把剩余米饭全部塞进嘴里。不跟凤溟对视,反正凤溟现在跟他结盟,也不会杀他。

凤溟凝视着宁羽。

宁羽头皮发麻,饭都不香了,匆忙把饭吃饭抬眼,“我下午继续练剑?”

“是你。”凤溟嗓音淡淡,似在说一句稀松平常的玩笑。

宁羽愣住,“啊?”

“想不想成神?”凤溟手肘支在椅靠上,姿态更加慵懒潇洒,斜斜坐着一根修长手指抵着下颚线,凤溟居然没有婴儿肥。

宁羽摇头,“不想。”

这倒出乎意料。

凤溟凑近一些,盯着他嗓音沉下去,带着几分蛊惑,“为何不想?世人谁不想成神?”

“你想?”宁羽对这种大饼没有什么兴趣,他只想拿到天衡仙门的铁饭碗,一生衣食无忧。

凤溟旋身坐直,长袖扬起冷风,支着腿靠在椅子上睨视宁羽,“我对成神没兴趣,我喜弑神。”

宁羽把脖子缩回去了,所以前面凤溟问他想不想成神的意思:是问他想不想死。

宁羽肯定不想死,他抿了下唇立刻表忠诚,“我听你的,我是你的人,唯你是从。”

凤溟勾起唇角,似笑非笑,悠悠扬扬的看宁羽,“听话,很好。”

轻描淡写四个字,听的宁羽胆战心惊。在他有自保能力之前,绝对不会举报凤溟藏身修仙界。

天降凶雷,警示世人有魔应凶而生。此魔性情古怪残暴,喜杀戮,残暴无道为祸苍生,见之诛杀。

天衡仙门贴出告示,上面有凶魔画像,狰狞鬼面,身高两丈,眉心一道凶光,身后两个巨大乌黑的翅膀。

离仲冬之日还剩一夜,宁羽和凤溟搬到了山下圣门英雄营。话说的好听,实际上就是参赛弟子的临时住所。而且英雄营的住处是根据英雄榜排名,功力高强的住的好。功力低微住大通铺,五十人一间,人挤着人,屋子里气息复杂。入奢容易入俭难,宁羽在上面锦衣玉食一段时间,被塞进这犹如灾民所的地方,快喘不过气。

热门小说推荐
官场:分手不久,省长女儿爱上我

官场:分手不久,省长女儿爱上我

关于官场分手不久,省长女儿爱上我上一世,被妻子戴帽,被岳父害死,被岳母逼死父母。这一世,林辰开局就打脸那个贱女人,打脸贱女人的爹,省组部的大佬,却因此被发配到最穷市的最穷县的最穷乡。重生就是金手指,而且多多,且看林辰如何在困境中杀出一条血路,报上一世的仇怨,补上一世的不甘,圆上一世的梦想...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我在末世有座城

我在末世有座城

宋子瑜意外获得神秘手镯,往来穿越于文明世界和末日废土,且看如何波澜壮阔...

天道今天不上班

天道今天不上班

无论是环境的刺激,还是物质的侵蚀,无论是能量的伤害,还是概念的规则。一旦威胁生命,祂会迅速免疫,一旦伤害身体,祂会快速进化。此为绝对适应。在这如炼狱般的乱世里,妖怪见了要吃祂,仙人见了想炼丹。祂是世界上最好的天材地宝,也是世界上最完美的鼎炉。然而道术法宝符箓神兵真火雷劫死光杀阵种种一切杀不死祂的东西,都会使祂变得更加强大。...

七零团宠:极品家人的炮灰娇娇女

七零团宠:极品家人的炮灰娇娇女

闷骚糙汉娇妻陆佳佳身娇体软,谁知一转眼成了七十年代的草包炮灰,附带全家都是恶毒极品。可在这个极其重男轻女的年代,她却是全家的宝贝疙瘩。陆父陆母佳佳是我的心头肉,就得娇养着。哥哥们我妹妹体弱多病,怎么能干农活!陆佳佳我要王炸!陆佳佳一脚踢开软饭男,顺便找了全村最有力的汉子。薛彦性格闷骚,面带凶气,孤僻又冷硬,一手就能将陆佳佳托起,自卑也不放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七零团宠极品家人的炮灰娇娇女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穿成雍正后我成了万人迷

穿成雍正后我成了万人迷

玲珑一朝穿成雍正,此时雍正已经登基也帝。玲珑老娘一个不老不死的美少女竟然成了历史上的早死老头子?![惊恐脸]成为一张壁画的雍正,看着她嘀咕自己,脸上露出了冷笑妖孽,待朕回去,一定烧死你!只是,雍正不知道占了自己身体的是一只善于魅惑人心的桃花妖。这妖精干啥啥不行,但就是娇花爱美人,妖精爱幼崽。于是后来,雍正发现他的嫡妻爱重她,给她把后宫打理的井井有条,妻妾和睦。他的贵妃喜欢她,让她哥给她荡平四海。他的齐妃心悦她,给她养好了一溜崽子而她的儿子们,那更是不得了皇阿玛,儿子瞧着咱们大清地球仪上的领土还是太少,您瞧儿子的!于是,兄弟几个你争我抢,出国打下大片江山。而她的女儿们,及笄之龄,长鞭一甩皇阿玛放心,女儿一定看好(收拾服)驸马,保证不让蒙古给您添乱!于是蒙古四十九部乖巧如鸡。雍正重来一次,朕怎么连只妖精都不如?!!一句话简介和雍正性别互换后我成了万人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