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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得对!”周秉义自嘲一笑,微微摇头:“是我着相了。”
说着抬眼看着王重,目光极为复杂,有感而发:“我这一生,不如你的地方太多了!”
“人各有所长,没有谁比不上谁,你在军工厂和咱们吉春二把手的时候坐下的那些功绩,也是我望尘莫及的。”
周秉义这人虽然有不少缺点,可在这一点上,便是王重也不禁对他心生佩服。
十数年如一日,工作勤勉,刻苦努力,始终坚持着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明,奉公守法,始终坚守原则,光是光字片的改造,就让大半个光字片的老百姓,都对他感恩戴德。
“你找我来,不会是想说这些的吧?”佩服归佩服,可这不代表王重和周秉义的关系就得有多好多好。
周秉义摇摇头:“自然不是。”
“其实有些话,我早就想和你说了,只是基于某些无关紧要的面子问题,一直拖到了现在。”
“都说人在死之前是最清醒的,生前做错的事,想不通的问题,都会在死前的时候豁然开朗。”
“以前我还不怎么信,以为不过是以讹传讹的罢了,根本没有半点科学依据。”
王重没有打岔,就这么静静的听着周秉义说。
“其实爸最后的那段时间,我心里对你攒了很大的怨气,爸当初都那个样子了,你却还是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连光字片都不愿意回,直到爸真的走了,你才出现。”
“因为这事儿,我心里一直对你有意见。”
王重点了点头,说道:“这很正常,这事儿换谁身上,谁都会觉得我不孝顺,毕竟不管怎么说,老头子也是父亲,生了我,养了我,虽然在对待我们几个时候偏心了点,可再怎么说他也是父亲,我作为儿子,却连见他都不肯,确实做得不应该。”
周秉义有一次被王重的话给震惊到了,他以为王重打心底里一直记恨着周志刚呢,可没想到,王重竟然看着这么清楚,这么透彻。
“你既然心里都明白,那为什么当时还那么做?”周秉义不理解,一脸疑惑的问,情绪稍稍有些激动。
这不只是周秉义的疑问,也是此刻屋里除了郑娟之外悬在所有人心底的疑问。
所有的目光悉数汇聚到王重身上。
“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
“在你眼中,越是那个时候,咱们做儿女的,就越是要陪在他们的身边,照顾他们,陪伴他们,度过他们生命里的最后一段时光。”
“难道不应该吗?”周秉义问道。
王重道:“我也没说不应该。”
“那是为什么?”
“孝非愚孝,也是要分情况的。”
“其一,我对老头子确实有意见,而且意见不小,不怎乐意见他,再者,当时老头子神志不清已经好些年了,而且早就不记得我是谁了,我去不去看他,于他而言,并没有什么不同,那我为什么还要过去呢?我给他请了保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替他端屎端尿,这难道就不是孝顺?”
“我让他住最好的医院,给他请最好的医生,花大价钱给他从国外买当时市面上最好的药,这些难道也不是孝顺?”
周秉义道:“这······”
周秉义一时之间,竟不知该如何反驳,王重的话乍一听有些强词夺理,可若是细细推敲的话,却又有几分道理。
周志刚早在那回和从王重家搬出来之后,就彻底把王重一家子都给忘了,别说王重了,就连他昔日最疼爱的孙子孙女们也一个都不记得了。
之后愈发的老毛昏聩,浑浑噩噩,根本认不得人,连基本的认知都出了问题。
连自己要拉屎撒尿都不知道,直接给干裤裆里,出了本能的吃喝拉撒之外,其他的全然不知了。
王重继续道:“难道非得我和郑娟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把老头子接到身边,亲手给他端屎端尿,日以继夜伺候他才是孝顺?”
这话一出,不止周秉义心虚,就连郝冬梅都有些脸红。
当时周志刚生命里最后的那段时间,说是他们两口子陪在周志刚的身边,可到底怎么样,他们两口子心里都清楚。
当时周秉义刚刚提拔成市里的二把手,整日忙于工作,不可开交,每天都是早出晚归,有时就算回家了也要处理,郝冬梅呢,医院的主治医师,一忙起来,两三天不着家都有可能。
他们确实陪在了周志刚的身边,可真正照顾周志刚的,却是王重请的保姆,最开始请的一个胡大姐,后来周秉义两口子太忙,经常不着家,胡大姐一个人精力有限,为了不让李素华担心,王重就又请了一个,两个人两班倒,一个负责白天,一个负责晚上,每个月给他们开出高出市场价三倍的工资。
周秉义苦笑一声:“我不是要指责你。”
“我只是想知道,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么多年来,我们好像一直都没能坐下来好好谈谈心。”
听着周秉义真挚的语气,王重倒也有几分意外:“古人云,道不同,不相与谋,你我三观不同,追求爱好也各不相同,就算真坐下来也没什么好说的,没必要非凑到一块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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