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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鹿别看不是吃肉的动物,但是凶猛异常,一般他们的部落也不敢轻易尝试捕猎驯鹿。
因为驯鹿一般成群生活,而且不管是公鹿还是母鹿头上都会有角,只不过母鹿的角,没有公鹿的那么强壮锋利而已。
但是公鹿的力量,包括杀伤力是他们不敢尝试的。
一头公鹿足足有三个人那么高大强壮,而且每次因为驯鹿的挣扎,猎杀一头驯鹿,可能要死几十个人。
所以对于他们来说还不如去猎杀一头兔子或者野鸡更容易。
他们不会冒着让部落的族人大批死亡的风险而去做这样得不偿失的事情。
毕竟猎杀一头驯鹿付出的代价太大了,就算是他们这样强大的食人部落的部族们也绝对不肯这样去做牺牲。
而且他们手里的武器想要猎杀雄鹿那简直太难了。
人口的繁衍太难了。
对于他们部落的首领来说,人口太难得了。
这里的孩子死亡率特别高。
一个强壮的战士那是需要很多年才能培养出来的。
他们就算是饿急了,宁肯去猎杀其他的同类,也比猎杀驯鹿要强。
但是现在他们所看到的一切简直刷新了他们所有的三观。
在他们的概念中所有的猎杀不过就是靠手里那个带着锋利的长矛来完成的。
有时候驯鹿的皮足够坚韧,就可以抵挡他们的长矛的攻击。
他们根本拿很多野兽没办法。
反而他们是那些野兽的食物。
可是现在,这几个女人!
单单不过五六个女人!
居然就拿着手里的那种从来没见过的亮瞎人眼睛的武器。
远远的根本都没有靠近任何猎物,就射杀掉了一头特别高大雄壮的雄鹿。
这让他们第一次明白了,居然可以距离这么远。
要知道这种距离他们的长矛根本无法投掷到猎物。
而对于他们来说,必须仔细的观察倾听,慢慢地匍匐一直到接近猎物。
那是他们从错误中吸取了大量经验之后,才明白了。
如果猎物感觉自己被盯上了,就会受惊逃窜。
所以一个好的猎人眼睛最好往别的地方看,从侧面迂回靠近,而不是直直地朝猎物过去。
可是现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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