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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领我去哪里,为什么不让我带着你去呢?”魔神问。
“嗯、嗯……”谢凝吭哧了一下,这才想起来,“好的,我们去藏宝库吧。”
阿里马的地宫内部,含着一个天然的藏宝库,堆积着大地丰产的矿物,以及奇里乞亚王国多年风雨无阻的进贡。层叠着丝锦织物,环绕着黄金白银,青铜的三角鼎里,盛满珍珠象牙;黑铜的炊鼎里,装填宝石金杯。
谢凝进到宝库,深一脚浅一脚地趟在深深的金币堆里,他来到一尊一人高的大鼎边上,捡起一颗形状不规则的,大如鸡子的夜明珠,展示给厄喀德纳看。
“你瞧这个,”他说,“我们把它放在天花板上,放在雾气中间,是不是可以当成星星?”
原来是为了这个啊。
厄喀德纳不喜欢星星,太多被英雄杀害的妖魔,死后都被天神假惺惺地升上天空,成为看护苍穹的星座。但既然多洛斯提出了要求,他可以做出让步。
“你要摆出什么星座?”蛇魔问,“我已经有很长的时间没有看过星空的模样了,不过,我还记得那些星座的形状。”
谢凝摇摇头:“不摆什么星座,搞那么专业干嘛……就是弄着玩,解闷的。”
说着,他捡了一衣兜的夜明珠,光华璀璨,闪得他有些睁不开眼睛了,“我们想个什么方法,把它们放在上面?”
厄喀德纳尾部的肌肉发力,卷起大鼎,就像卷起一颗石榴一般轻巧。蛇腹破开粼粼的金币,他离开藏宝库,来到自己的巢室,沿途流出一道拖延的金痕。
“把它镶在上面就好了,”抱着谢凝,蛇魔绕上高耸的石柱,游向密布的云雾,“像这样。”
他捡起一颗夜明珠,抬手按进构成穹顶的黑色岩石,那颗明珠随即在云雾的掩映下,放射出隐隐约约的华光。
“这里再来一颗……那里!往上,往左,对!”谢凝提供场外意见,指挥厄喀德纳如何使用这些价值连城,但只能在地宫摆着好看的宝物,“嗯……好像有点密,不管了,我们顺着这个方向来一条星河。”
这不是一个多富有创意的娱乐活动,更像在进行粗略的装修,但厄喀德纳却渐渐高兴了起来。他挥霍宝石,和多洛斯一块干活,不孤单,不寂寞,有了消磨时间的工作,每一项都很好。
而谢凝……
谢凝有点走神了。
他是性少数群体,这点毋庸置疑,上大学的时候,跟他亲近的朋友全知道这个秘密。自打来到这里之后,他一半的时间,在为语言和生计发愁,另一半的时间,在为想家和如何回家发愁,自然没工夫去思考个人问题。
但是来到阿里马之后,情况一下变得复杂了起来。
首先,厄喀德纳对他很好,甚至是太好了。
谢凝没瞎没聋,当然可以感觉出魔神待自己,与他待别人之间的区别。他时常自嘲,说自己是猫奴的新小猫,可实际上,厄喀德纳对他远不止猫奴对猫那么简单。谢凝不常出厄喀德纳的巢室,他知道,这里的巨人并不喜欢人类,尤其不喜欢他,倘若有哪个巨人朝自己表现出了轻蔑的情绪,厄喀德纳便会大发雷霆,非要了对方的命不可。
除此之外,在谢凝面前,厄喀德纳是言听计从的。谢凝不能了解,这种没来由的强烈信任究竟是为了什么,因为他夸耀了厄喀德纳的美丽吗?但这原本就是事实;因为他答应给厄喀德纳画画吗?但这本来也是他用来谋生的手段,厄喀德纳和他的老板是一样的。
其次,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厄喀德纳都非符合谢凝的审美。
妖魔的美与生命力,他兽性的、天然中带点懵懂的个性,还有他的身体……嗯,健硕的、流畅的、强壮的身体,每每叫谢凝看见,便如同一块吊在饿鬼鼻子上的大烤肉,不停勾起他想在对方轮廓分明的胸肌上咬一口的。
尤其是,厄喀德纳多喜欢抱着他啊。他总拿那双强而有力的手臂,把谢凝轻巧地往怀里一提,揣着他到处游走。他高兴了,就将谢凝紧紧贴在胸前,导致谢凝的掌心只能按着他紧窄的腰腹;他生气了,仍然将谢凝紧紧贴在胸前,谢凝的手心就再次挤到他的腹肌中间……
好困难!对于一个爱好同性的人来说,这种日子太困难了!
此时此刻,谢凝望着妖魔盘旋在石柱间的身躯——唉,真美丽啊,他探出手臂的姿态,简直和米开朗基罗笔下伸出手指的亚当有异曲同工的妙处,这不是更要命了吗?
快想想别的,好色的我,跨种族的恋爱是没有好下场的,想想白素贞!
察觉到他的心不在焉,厄喀德纳不悦地噘嘴,他吐出蛇信,嘶嘶地撩过谢凝的耳垂,让人类浑身一颤。
……嗯,多洛斯的耳朵又软又小,尝在舌头上的滋味真不错,再撩一下。
“哎呀!”谢凝叫唤起来,“你干嘛?”
厄喀德纳怏怏不乐,又嫉妒地舔了一下:“你走神了,明明和我在一起,难道你在想着谁吗?”
是啊,我在想白素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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