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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雨手脚麻利干活快,吃完饭略休息了一下,就钻进高粱丛里去了。
高雪收拾好碗筷,高兴那边已经把高粱穗子分到了两个口袋里。姐弟俩背上口袋往家走去。
“小弟,春生哥是不是摔伤了腿?”
赵春生是八里庄唯一的童生,过两年很有希望考中秀才。在这贫穷的小村子里,秀才就是文曲星一般的存在了。
高兴不清楚二姐怎么会突然提起赵春生,跟人家也没有交集啊。
“好几天了,说起来,跟二姐淋雨是同一天呢。”
跟她没关系吧?!
高雪嘴角抽了抽,完全没印象。
“如果可能的话,我想让你去跟他识些字。”
高兴自然愿意去识字,要是能学门手艺,以后养着一家人都不愁了,二叔就是最好的例子。
“姐,我想学,可人家凭什么收我呀?”
高雪看了眼垂头丧气的小弟,心里也哀叹了一声,凭什么呢!
“二姐去求求他吧,这个你不管,但要是人家答应了,你就必须好好学,学会了回来还要教给我......我们姐妹。”
“姐姐们也要学?”
“读书明理不分男女,识了字总没有坏处。”
高雪有这打算,一方面是为小弟的将来考虑,另一方面也是想让自己识字的事情合理化。识了字、读了书,以后自己有什么主意也好说个出处,不至于太过惊人。
她这小身板,靠干体力活怕是连自己都养不活。想挣钱的法子就必然要运用起自己了解,而身边人都不知道的事情。可她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另类,更不想引人注意,万一被权贵当成奇货可居的赚钱工具,那就惨了,笼中鸟生不如死。
万事合理才可保持低调,至少在有自保能力之前,悄悄发财才是正道。
挺了挺被压弯的背脊,高兴回头看了姐姐一眼,似乎姐姐哪里不一样了。
若自己识字了,姐姐们想学,他自然是愿意教的。
姐弟二人说着话就进了村。
......
路过二叔家青砖瓦房时,透过敞开的大门看见了二叔家的大女儿高甜,一个身量纤细的小姑娘,穿着多半新的细棉布裙袄。
听到了里面的说话声,脚步竟放慢下来。
“甜甜,你婆家今天就派人来请你了?”
“嗯,说是让家里早点有个安排,不耽误干活。”
“你家的农活什么时候需要你做?瞧你这肤白肉嫩的,哪里像个村姑?!活该你命好以后要嫁到镇上。”说话的姑娘语气略微发酸。
旁边另一个小姑娘也搭腔道,“甜甜长得好,命好,羡慕不来。你看她那堂姐,啧啧,幸亏早有了婚约,要不然,哪个男的愿意娶她。”
“堂姐确实比我们过得辛苦多了。”高甜也同情高雨,但娘不许他们做什么,说那家就是个无底洞。“这都是命,王家很富裕的,小雨姐嫁过去也就有好日子了。”
“我给你们说,她怕是嫁不进王家呢......王家那人跟他表妹......”
说话声音渐小,姐弟也走出一段距离了,后面的话自然听不到。
“二姐,我心里难受。”虽然别人说的是事实,可高兴还是心头很不舒服。
高雪也是,姐姐被人说嘴,怎么都不是令人愉悦的事情。
高雪往上托了托沉重的口袋,二三十斤的重量压得小肩膀生疼。
“小弟,难过无用,争吵也无用,走吧。”说完这句,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再没力气说多余的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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