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知为何,殷思秋却从他淡漠神色中,读出一点点孤寂难受意味来。
好像是曾经的自己。
那个从白术镇刚刚来到海城的自己。
想了想,殷思秋小心翼翼地走到沈枫面前,深吸一口气,鼓足了勇气,从口袋里摸出一卷糖。
她轻轻蹲下身。
将曼妥思放在沈枫旁边。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偷听的,就是……那个,吃糖。”
糖分有助于让人心情愉快。
不敢看沈枫表情,说完,殷思秋飞快回身、跑开。
回到教室。
她单手撑着膝盖,重重喘气,试图平复心跳。
无论如何,总觉得心情非常好。
至少,殷思秋终于知道,每节体育课,沈枫躲到什么地方去了。
好像是多了一个共同秘密。
真好。
-
下课时分,小树林周围依旧没有什么学生。
殷思秋抿了抿唇,走进去。
时值秋末初冬,树干一片光秃秃的,颇显几分寂寥萧瑟。
但视野却变得开阔起来。
往里走了一段。
她已经能看到那个熟悉身影。
细细想来,沈枫比初中时又长高了一些,靠着树坐下时,腿直放在前面,又长又直。
殷思秋轻轻捏了下耳廓,往前几步。
两人相隔不过数米。
一站一坐。
画面应该很和谐。
但沈枫看到她之后,眼神明显不虞。
这就像是划出了一道清晰分明的界限。
殷思秋不敢再往前靠近,止住步伐。
指甲压住掌心,咬了咬唇。
顿了顿。
她低声开口:“沈枫。”
“……”
“吃糖吗?”
作者有话要说:要驯服一个人,就要冒着掉眼泪的危险。
晚安=v=
五十年前,龙城穿越,铁血孤军,高举地球文明战旗,面对异界恐怖狂潮。五十年后,孟超重生,发现自己做贡献就能变强大。孟超发誓,一开始他只是单纯想为这个社会做点小小的贡献,没想到会把地球人变得拳打怪兽...
仙道在上,凡俗如蝼蚁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此间有少年,仗剑独行,一夕得道,破碎虚空!...
关于我在末世文里带娃种田刘安冉一觉醒来,竟然穿越到一本末世文里,成为一个炮灰女配,不仅金手指被抢走,甚至连自己的儿子都成为了女主儿子的垫脚石,凄惨死去。刘安冉看着周围的丧尸欲哭无泪,自己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不过好在金手指在手,自己不会过得太惨,刘安冉带着便宜儿子兢兢业业收集物资。刘安冉决定带着孩子一边收集物资一边寻找男主,抢先遇到男主,为自己努力争取一线生机。...
一个蹬三轮的普通少年,偶然载上仙尊,获得无上传承。自此开始了他的无敌之路。爱他的人疯狂,恨他的人疯掉,他就是当世神话,飞哥!...
长乐公主,姿容绝世,何等佳人,配他一个纨绔世子还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