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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围百名巡哨骑兵也杀到了,纷纷张弓搭箭,但他们不敢放箭,怕误伤了百夫长。
木罗泽奔出十几步,‘呼!’地一矛向李邺胸口刺来,长矛又狠又快,力量十足。
李邺一闪身,躲过了木罗泽的长矛,两人交错,李邺手中刀槊向后一挥,快如闪电,‘噗!’正劈中后颈,一颗斗大的人头飞了出去,无头尸体‘扑通!’落马。
周围同罗骑兵大惊失色,一起举弓向李邺射来,李邺一个翻滚,躲过了骑兵密集的箭矢。
百名同罗骑兵喝喊着向李邺杀来,李邺疾奔几步,一跃跳上了黑脸百夫长的战马。
他并不逃跑,迎着二十几名同罗骑兵杀去,刀槊一挥,为首两名骑兵的脑袋被劈掉一半,反手一槊,锋利的尖刃刺穿了另一名骑兵的胸膛。
李邺杀进了骑兵群中,他纵马疾奔,下手极为狠辣,劈砍刺杀,肢体横飞,血光四溅,到处是滚滚人头和白花花的脑浆,杀得同罗骑兵鬼哭狼嚎,尸横遍地。
什么叫万人敌,这就是了,虽然独战万人有点夸张,但独战数十人或者百人,一般的上将都没有问题,再过一两年,李邺的武艺成熟后,独战数百人也不在话下。
李邺身上已经初步显露出了猛将的气质,在他身上也看到了少年裴行俨的威猛。
裴旻虽然剑术独步天下,但那不是沙场武艺,在狭窄的空间里对付数十名武士没有问题,但要沙场上和几十名同罗骑兵较量,裴旻办不到。
他的剑术过于精巧,没有李邺的速度和力量,也没有李邺在战场上的感知能力,能够敏锐捕捉到周围数十步内的危险,这也是沙场猛将必须要具备的能力,不仅要能攻,也要能防,攻守兼备。
当李邺杀了三十余名骑兵后,其他骑兵都被他的凶狠杀伐吓着了,纷纷掉头跑回去报信。
李邺随即点燃了营帐和材料,几十架梯子摧毁的梯子也被点燃,又将两大筐钉在撒进河中,没有了钉子,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李邺立刻调转马头,消失在黑暗之中。
一刻钟后,小阿布思率领大批骑兵杀来,远处工事营的大火惊动了他,他同时也接到了报告,有人偷袭工事营。
小阿布思又惊又怒,率领大批骑兵杀来,工事营已被大火吞没,小阿布思望着满地的尸体和被毁坏的梯子,气得暴跳如雷,“又是那个混蛋干的,他到底是谁?”
千夫长丁特低声道:“听黑疤说是个唐军斥候队正,骑射和飞刀极为了得。”
“飞刀?”
小阿布思眯起了眼睛,他想起武亭川山谷内,救走李适的武士不就是用飞刀干掉了自己二十几個手下,难道是同一个人?
“将军,还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丁特连忙道:“卑职听说那格斯酋长去了鸣沙县,他那里应该有攻城梯,鸣沙县距离这里只有八十里,卑职可以去跑一趟。”
“胡扯!不需要求他帮忙。”
那格斯酋长是小阿布思的二叔,虽然是自己叔父,但小阿布思极为好强,连一个小小的县城都拿不下来,岂不被草原各部耻笑?
小阿布思极为恼火道:“我自己就能拿下县城!”
“可是我们没有了梯子,工匠也死光了,钉子和木材都没有了,用人梯会被火攻,还真没有好办法,将军,还是去找那格斯酋长吧!”
“等明天拿不下来再去找他!”
小阿布思冷冷道:“我可以用计取县城,给他们一个希望,相信他们就会发生内讧!”
.........
李邺绕了一个圈子,从南城门返回了县城,尉迟光听到他的喊声,开城门让他入内。
士兵们都知道队正在城下杀人如麻,先后杀死了近两百名同罗士兵,令士兵们敬佩不已。
李邺在城头上坐下,让士兵打来两桶水,用毛巾洗干净脸,又擦拭盔甲上的血污和碎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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