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个侧身,直接躲过斯别克的拳头,身影微微向前倾倒,林新一伸出自己的右手,稳稳的按在了斯别克的胸口。
下一刻……
“轰~”
坚硬的地面被林新一的脚硬生生踩的裂开,狂暴的力量从地面透过脚掌传递上林新一的掌心。
巨大的力量化为炸弹爆炸般的爆发力,瞬间轰击在斯别克的胸膛。
一瞬间,灰色的布片在天空中飞撒,斯别克那满是肌肉的身躯也是如同断了线的风筝般倒飞而出,硬生生撞碎了一个公共电话亭这才躺倒在了在玻璃渣里,停止了飞行。
碾压,完完全全的碾压,没有一点技巧,全部都是力量。
奕仁众的新手礼包可不是什么简简单单的东西。
虽然这个世界低武低魔,对于特殊力量压制不小,但既然特殊力量带有“特殊”二字自然是有其意义所在。
生命水晶、生命果、以及其他锻体药物加上气功就是绝对的速成金身的套装。
当初的萧奕鼠一只老鼠都可以速成单臂五千斤,林新一作为人类只会更强。
别的不说,别看林新一现在身形不算壮硕,没有其他人那样庞大的肌肉块,但根据测试,林新一的腕力可以用两根手指硬生生从二十厘米厚的钢块扣下来一块。
而且他也试了,虽然感觉有些不科学,但林新一的确可以徒手把石炭捏成钻石。
而魔力方面,魔力不单单只是一种拿来施展魔法的能量,也是精神与肉体的一种联接。
因为魔力水晶,正常人大脑与身体呢零点五秒的延迟在林新一这里压根不存在。
激发鬼脑才能完成的操作在他这里完全就是基本配置。
完全不讲道理的力量速度,加上绝对防御一般都纳米装甲,以及大范围杀伤的小型光速动能炮,如果他还能翻车,只能说林新一没这个命,这个世界锚定点萧奕鼠不要也罢。
扫了一眼胸口出现一个明显的掌印,微微向下塌陷的斯别克,林新一也没有过多停留,伸手一指,瞬间将旁边的一片碎布化为一条长长的麻绳。
随后,林新一手指又是轻轻一甩,长长的麻绳便好似一条游蛇一般爬上了斯别克的脚踝,将他的身躯绑了起来。
然后林新一就这么大摇大摆的拉扯斯别克的身体,向着警视厅走去。
在林新一到达警视厅的时候,这幅边走边拉一个人的架势,当真是吓了周围的警察一跳,甚至都准备拔枪了。
不过在看清楚来人是林心一之后,一群人也就放下了心来。
其中的目暮警官直接上前看着林新一身后拉着的人影,一脸的懵逼。
“林警官,这是?等等这不是出逃的死刑犯吗?”
并没有在意目暮警官脸上的震惊神情,林新一放下麻绳拍了拍手道:
“今天来上班的路上,这个脑子有毛病的家伙,对我发动了突然袭击,然后之后就被我打晕了。”
“而且这家伙应该是通缉犯吧,现在我把这家伙送来了……”
“你把他打晕的。”
默默的吞了一口口水,目暮警官看了一眼倒在地上的斯别克,又看了看林新一,连忙挥挥手招过来几个警员,让他们带着斯别克去医务室。
虽然斯别克是死刑犯,但也是FBI要的人,这家伙死哪儿都可以,是在来的路上,是在FBI的枪口下,或者说是死在去往美国的路上都行,但就是不能死在警视厅里。
一朝穿成男频火文中的女配,无才无德无背景的废柴设定,作为又美又飒的现代小仙女,陈瑾初必须暴走!谁说女配没人权?她要逆天改命,走自己的青云路!谁说炮灰没奇遇?她顺手捡的病弱少年,就是超强反派大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穿书后她与反派大佬相互娇养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林默意外点入地狱杀手林沐歌的微博,从此步入人生颠覆,逆袭白富美,赢娶高富帅。穿骏在各个时空完成将女主拍在沙滩上艰巨而有挑战性的计划。帝国太子,霸道总裁,傲娇校草,全能游戏王,地狱冥王原来他就是我们的男主大大...
幸福要靠自己努力。即便重生在这穷困的小山村,没有关系,明月奋发图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治好瘫子相公,带着大家发家致富。可是这些个极品亲戚是个什么鬼?没有关系,明月自有办法整治。可天有不测风云,外族来犯,相公和乡亲都上了战场,生死不明,明月不得不踏上了寻夫之路...
关于总裁,那对双胞胎长得好像你林舒发现自己怀孕的那天,还没来得及告诉唐亦琛,就收到了离婚协议书。她强忍心脏的疼痛,潇洒转身离开。3年的时间终究没能改变结局,没能改变他的心是自己的错。后来,她带着那个没来得及说出口的秘密,选择放手。林舒离开后,唐亦琛每天面对空荡荡的房子,借酒消愁。四年后,一对粉雕玉琢的双胞胎兄妹出现在江城机场引起周围无数人围观。后来林舒走到哪里都能看见唐总的身影。唐总,我们已经离婚了。再结就好了。...
乔枫啊,这就是我龙使者一族的秘术了!呃为啥咱这一族的秘术叫我与老板娘不得不说的匆匆那些年?咳咳,拿错了诶?这不是曲谱吗?是啊!这便是呼龙笛的曲谱了!不然你以为呢?那,呼龙笛呢?乔枫小心翼翼的问到。碎了啊!不过我相信你,你不是还有一把乐器呢嘛!收集魔种的任务就交给你了!...
系统找到楚清辞时,楚家被满门抄斩,她拿着剑杀红了眼。只要积累十万积分,就可以扭转时空,回到失去你家人之前,你愿意接受任务吗?我愿意。于是,楚清辞拿着一个又一个女配剧本,在各个时空活成了最耀眼的存在。有cp有cp有cp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