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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长见识非常广博,可也是头一回听说,惊叹不已,“哎哟,照你这样说来,它确实配得上一支冲锋枪的价格。“
给一支游击队备上一支冲锋枪,面对一个小队的日军扫荡,能占点便宜却还是被吊打。
仅仅一颗地雷就能重创日军一部小队,都是一个传奇了。
估计日军也没有想到,一颗小小的地雷里面,蕴含着三百六十颗钢珠,杀伤性巨大,把他们炸的屁滚尿流。
于大勇却不是很相信,总觉得也太夸张了。一颗地雷能杀伤半径一百米,装上十倍的炸药差不多。
不过既然旅长都认同了,他也不好好再提反对意见,只好保持沉默。
李云龙心里面对于大勇有些意见,不依不饶的说:“我看于参谋长不是很认同,旅长,要不咱们就展示一颗,验证一下威力。”
旅长撇了一眼于大勇,“我看没这个必要,这一颗地雷能杀杀鬼子一个小队的一半儿,就是打个对折,也有十个人吧。
就为了验证一下威力,把十几袋子小米都打了水漂,太浪费了。还是以后在实战中检验吧。”
物资匮乏的年代,一颗子弹能换两斤小米。
这样一颗价值一支冲锋枪的地雷,能换十几袋子粮食。
既然已经知道威力了,就没有太多必要浪费了。
“走的时候给我带上五十颗。”
旅长大手一挥,起身往屋外走:“团部驻地是哪个营在训练?带我去看看,正面击溃了日军半个联队的英雄部队。”
李云龙赶紧追了上去:“旅长,s型地雷的存货就这几颗了,其余的都之前用完了。”
“我不管,你李云龙自己想办法。”
旅长千里迢迢的可不能白来,总得带点东西走。
地雷没有也行,同样数量的冲锋枪。
反正总得从李云龙手里淘弄点好东西,谁让他是狗大户,富的流油,连旅长都看了羡慕。
面对旅长,李云龙是一点辙也没有,只能派人去叫袁朗,真就是一物降一物。
团部驻地东面的打谷场上,一营的战士正在进行刺刀训练。
“杀!杀!杀!”
喊杀声震天响。
战士们握着手里的木枪,把面前的空气当成了敌人,用尽浑身的力气向前捅去。
他们补充了一批新兵,为了尽快提高新兵的战斗力,最好的训练就是拼刺刀。
不但可以让新兵融入到集体中,还能训练他们的杀敌技巧,服从性,是一举多得的。
张大彪兼任一营长,正在观摩训练,时不时的还吼上几句:“喊的用劲点,早上没吃饭吗!”
“把杀气给我喊出来!”
旅长等人赶到,并没有靠近打扰训练,只是远远的看了一会儿。
“不错,你李云龙练兵是一把好手,这部队让你带的嗷嗷叫。”
能从旅长口中听到夸人的话,实在是一种认可,李云龙咧嘴笑了。
不过他高兴的太早了。
旅长的下一句就是:“听说你富的流油,一个营配了一部电台,冲锋枪配置到了班,轻机枪也是一个班一挺,打起仗来比小鬼子的火力都猛。是不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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