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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祚见种世衡有些嫌弃自己,顿时不悦的道:“我是看你这大官做事,跟以前的那些大官做事不同,所以才出手帮忙的。
换做其他人,我还不乐意出手呢。”
种世衡刚要开口拒绝,就听汝祚继续道:“你们就算兵马充足,总得需要一些人引路吧?大理境内的路可不好走。
要是没人帮你们引路,你们估计连地方也找不到。”
种世衡闻言,将拒绝的话吞回了肚子里,他盯着汝祚道:“带着你的人,在前面引路。”
“引路可以……这打下的东西,怎么分?”
汝祚嘿嘿一笑。
别看他像是个憨憨一样,其实他粗中有细。
他执意要帮助种世衡,除了是因为种世衡做事的方法对他的脾气外,还有一部分是为了利益。
种世衡听到了汝祚这话,就明白了汝祚的花花肠子。
当即,种世衡盯着汝祚道:“依照以往的惯例,你们小部族的兵马帮我们打败了敌人,最多只能拿到一成缴获。
我看你如此热心的份上,就给你一个便利。
只要是你的人打下的东西,都归你们。”
汝祚听到这话,眼睛变得更亮了。
“说话算数?!”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痛快!我就喜欢跟你这样的大官打交道!”
“……”
汝祚在种世衡答应了此事以后,就跑去召集族中的青壮。
种世衡则派人去了边市外传令,要求所有兵马通过边市,奔赴大理。
当一道钢铁洪流涌入到了龙马湖边市的时候,龙马湖边市内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龙马湖边市,处在两国交界处。
经常见识到各路人马,也见识过各路恶人。
但是从没有遇到过像是钢铁洪流一般的兵马。
汝祚带着族中一千多青壮依照约定时间,赶到了边市中,看到了天武军将士以后,差点没惊掉下巴。
马湖部的青壮,勉强算是兵。
他也是带过兵的人。
大致能看出什么是精兵,什么是孬兵。
天武军,在见识过的所有兵马里,气息是最骇人的,也是最强的。
虽然他没见识过天武军上阵杀敌。
可他依然能确定天武军的将士是最强的。
原因无他,天武军除了有最整齐的军容外,还有最严明的军纪。
如果这两点都不算的话,那么天武军身上弥漫出来的肃杀气息,以及天武军将士另类的佩戴武器方式,也能证明他们是悍卒。
但凡是悍卒,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都喜欢在战场上用自己觉得最顺手、最舒服的方式杀敌。
所以他们佩戴武器的方式,也跟其他人不同。
有人喜欢提着刀枪剑戟、有人喜欢背着、也有人喜欢别在腰间。
仔细打量天武军的话,会发现,天武军将士们在佩戴单人使用的武器的时候,都有所差别。
佩戴武器的地方,也有许多差别。
毫无疑问,天武军中的将士,已经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已经知道了兵器佩戴到什么地方,自己用着最顺手。
“真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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