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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哪怕拼光你老丈人的家底,我都在所不惜!”
“有些事,我们不做就没人做了。”
“但,无论怎样,我都要你保证,你还有我,你不许死!”
林欢搂得越来越紧,一度想把自己揉进秦楚歌身体里。
“傻瓜,我怎么会死?”
秦楚歌转过身子,捏了捏林欢的脸蛋,一副宠爱到极致的神色。
“等我收拾好,咱们去趟医馆!”
秦楚歌说出了接下来的行程。
“去那做什么?”
“你哪里不舒服?”
林欢一时间紧张了起来,垫着脚试着秦楚歌的额头。
“不发热啊!你到底怎么了?”
林欢很是着急。
一尊大能修士,一般不怎么生病,秦楚歌突兀的提起来要去医馆,这让林欢相当紧张。
“楚歌城龙鑫山庄的时候你受伤了吗?”
“被进化的鬼士咬了!”
“快给我看看,哪里被咬了?”
林欢这一想,急的都快哭了。
“没受伤,去医馆抓几幅药,咱俩都调理调理。”
“我最大的短板就是不会行医,不能给咱俩瞧身体。”
“调理调理身体有好处,保不齐去你家拜访之前把小楚歌给怀上呢?”
秦楚歌呵呵一笑。
林欢:“……”
搞半天,这个臭家伙是惦记要娃的事情。
的确,两人从楚歌城结识,到长安城的烟花巷同居,辗辗转转这么久了。
正常情况下,林欢也该把小楚歌怀上了!
可惜,一直无果。
秦楚歌之前有腰伤,困扰了他许久。
直至楼兰遗迹得到那根上古玄骨,才让伤势痊愈。
而林欢,青春年少之时驰骋沙场,完全就是一副女汉子形象。
作战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保不齐会留下病根,影响造娃!
这是秦楚歌的考虑,所以他提议去医馆抓几幅药调理一下身体。
“这是大事,我去换衣服,你快点收拾……”
林欢赶紧跑去了卧室,那叫一个速度。
造娃大业,绝不能怠慢!
等林欢换好衣服,秦楚歌也收拾妥当了。
“去哪家医馆?”
林欢问了一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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