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它就是高精尖。”妙言笑道:“对这个时代来说,它就是高精尖!足够改变国运的东西。到时我跟你一起去金陵城。”
“你去干什么?你在这的生意怎么办?”
“拓展新市场咯。”妙言侧躺在竹床上,手撑着脑袋:“不过我不打算开鸡店了,打算把小剧场搞起来,认认真真的做点文化传媒领域的事情。顺便再帮你盯着一点那些匠人,毕竟我对外可是你的平妻。”
“我很吃亏的。”宋北云打量妙言一圈:“占了这个名头还没占上便宜。”
“你这人说话也是不凭良心,狗男人都是这样。”妙言转过身子不搭理宋北云:“今天我住这,不想动弹了。”
“行啊,跟我挤挤。”
妙言回头瞄了他一眼:“呵。”
最后宋北云当然是没有得逞,他再次被赶去跟玉生睡一个屋,俩人因为明天都要去参加孔祭,所以随便聊了一会儿也就各自睡了下去。
这个妙言也是个清奇的主儿,两人独处的时候吧,占了便宜就占点便宜,她也不会说什么,偶尔心情好还能帮小宋同学解决点小问题,可是一旦在人前时,她就显得纯白不可方物,别说占便宜了,就算是靠的近点都会想方设法赶开宋北云。
所以说,她多少也是有点毛病的那个类型,不过这样也挺好,省事多了……大家都省事。
早晨的孔祭,要求其实非常多,多到有些吓人的那种,三更刚过宋北云和玉生就早早的起来收拾准备。
他们两个都是被选出来的舞生,因为是第一、第二名,所以他们是佾舞的领舞,因为是祭孔圣所以这佾舞是八佾舞,横竖都是八人共六十四人,加上两名领舞共六十六人。
跳舞时右手执羽、左手执籥。领舞的服饰更是讲究,身上要着玄袍、头戴展角幞头、足蹬皂靴,从上到下有冠礼、衣行、单衬、大带、青履、裤袜皆绛的说法,领舞的衣裳前后都是有绣花的,脖子上还要配式黄色祭巾,要多隆重就多隆重。
一般情况下,光一个高阁束发就得一个多时辰,穿衣打扮一个时辰,步行至孔庙还得一个时辰,所以说着三更起一点都不过份。
而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状元游街,反正到时街上一定是人山人海,前有舞生行走,后有乐生吹笙,一驾牛车行在前方奏鸣编钟,逼格拉满、规格顶天。
而领舞这俩,就是站在编钟旁边全程挥羽毛的人,而这都不算完,到了孔庙之后还要进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总之麻烦到让人想哭。
“这比结婚还费劲。”
宋北云在穿佾装时抱怨道:“难怪李太白要凤歌骂孔丘,我觉得他应该不是骂的孔丘,就是骂的这繁文缛节。”
“嘿呀……你好好管好你那嘴。”玉生有些不高兴的说道:“今日可是祭祀大典,许多人一生都未必能参和一遭,你好生操练着就是了。”
宋北云近乎绝望的长叹一声,看着那丝绸的袍子,心中满是悲切。
“今天文圣公亲自到来,还有金陵城中也要来上许多高官显赫,你可莫要在大典上干出出格的事。”
宋北云被玉生教育着,但是他却打着哈欠敷衍道:“知道啦知道啦,不就是跳个舞么。”
五更之后,天色开始亮堂起来,打更人的梆子也开始变得绵软无力,但偏偏这时宋北云和玉生就已经要出门了。
他们身上穿着滑稽而复杂的衣裳,面色严肃的低头行走在青石板上,玉生还在不停的叮嘱:“今日可务必务必主意你那仪态。”
“是不是说先要去刺史府那头集合?”
“似是如此。”玉生点头道:“一千二百余人将并行前往孔庙。”
宋北云默默摇头,真心觉得麻烦到起飞:“那些已经回到家乡的书生呢?他们会受罚的吧?”
“不知。”玉生摇头,然后转过身开始给宋北云整理仪容:“你可莫要突然抽了风,切记切记。”
“知道啦。”宋北云挠了挠鼻子:“王家文圣公来的话,他的嫡长孙也一定会到吧?”
玉生点头道:“年年都要来。”
-------------
今日多了两个盟主,两位大佬莫着急,明后两天我又要陷入加更的苦逼加更行列了。这就算是典型的周末加班了……
智商在线,没有无脑剧情无系统苟道流长生流无女主老六权谋张武穿越修行世界,开局成为天牢狱卒。这个世界很危险。当官的尽头是天牢,参军的尽头是马革裹尸,江湖的尽头亦是仇杀,都不得好死。搞发明创造,经商暴富,酿酒秘方,制盐秘方更是取死之道。破家的县令,灭门的府尹,大佬会好好安排你。想要活下去,只有苟住别浪,安稳呆在天牢里打钱,修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长生万古苟在天牢做狱卒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宁家老太太从外面带回来个小姑娘,按头要给宁野做未婚妻。他心里不耐烦的很,但小姑娘却特别主动。在住进宁家的第一个晚上,对方就怯生生的凑过来关心他。他当时咬着烟冷眼瞧了片刻,然后懒洋洋的勾着唇,笑得特别浑。怎么?看上哥哥了?后来有一天,他看见小姑娘在家门口,含着笑对送她回家的男生道谢。也不知对方说了什么事,她连连摇头。不是的,我们没有订婚,我也不喜欢他。当晚,宁野醉醺醺的将人扣在怀里,捏着她的下巴,贴在她耳边咬牙切齿。你他妈再说一遍,你不喜欢谁?狗男人×专治狗男人的小姑娘1V1真香年龄差微博赵十余新文612星球文案慈音第一次见到周妄时,是在学校后面的小巷里。男生倚在墙边,姿态闲散。他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子,对方踮起脚尖似乎想亲他,可是却被他笑着一偏头,躲开了。当时的他一件黑色t恤罩在身上,满身慵懒痞气。那之前她只在别人嘴里听说过他崇华大佬周家的大公子不好惹的疯子彼时的她还不知道,被这个疯子喜欢上,是一件多疯狂的事。周妄因为身体缘故,被家里放养。野蛮生长了十几年,长成了恣意张扬,桀骜不羁的性子。围着他的女孩子不少,可是没见他主动招惹过谁。直到那个乖巧懂事的复读生出现。后来,有人问周妄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旁边的兄弟起哄,说他喜欢辣的。周妄懒散的坐在那,笑骂了句滚,谁他妈在那造谣呢?片刻,他的眼神顺着人堆看过去。在瞧见那个安静坐在角落里的女孩子时,他漫不经心的勾了勾唇角我现在,喜欢乖的。人间本不该令我这么欣喜的,但是你来了。(摘自北岛)摆烂痞帅大魔王×小仙女...
谢兰芽穿越到七十年代,一睁眼看见三个小萝卜头。谢大弟你不是要给人去当后娘吗,嫁吧。谢二弟我不想读书,也不想长大。谢小妹姐姐,我饿。谢兰芽缓缓闭上眼这种时候就应该装死吧?装死没成功,谢兰芽在七十年代带着弟弟妹妹虐渣又致富,日子越来越好了,还收获了一枚忠犬男人。男人貌美大长腿,还是个哑巴。这可太太太合谢兰芽心意了嘿嘿嘿,怎么欺负他都喊不出来!何遇很苦恼要是她知道我不是哑巴,她还会那么撩我吗?...
...
关于修仙就是很困难唯物主义修仙,给变强提供科学的依据。基本不写修炼打杀的凡人流修仙小说,侧重人情世故,不喜勿入。修仙,就是生活。生活不易,修仙很难。同阶不无敌,女人不白给。资源拿命换,敌友看利益。凡人修仙,没那么快意情仇,更多的是无可奈何。行差踏错一步,往往生死之间。新人新书求收藏书评,感谢!...
尊贵无双长公主权倾朝野大奸臣宅斗打脸爽文高甜全家火葬场养子后悔绝不原谅br前世冷澜之以为遇到了良人掏空自己去爱沈逸之替他培养养子将平南侯府扶持成最显贵的名门望族。br她以为沈逸之就算不爱她看在她的功劳的份儿上也至少有一丝情意。br以为养子会敬重她公婆会感念她的功劳。br不料临死前沈逸之领着一个与她有三分相似的女子冷酷地说她才是我此生挚爱你不过是与她有三分相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