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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烧鸡铺子老板一听是宋北云,当时就面无血色了,他连连后退几步,大呼不敢,而周围的百姓听到这个名字那也是做鸟兽散。
“我的名声已经这么臭了么?“宋北云拎着鸡走在路上自我反省,他觉得自己好像也没干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怎的就……
罢了,不想了不想了,就权当这帮人的官本位思维太过于严重好了。
他其实不知道的是自从奉宋大人之命,数百枚人头挂在城墙上之后,他那恶名就跟那故事里吃人恶龙没什么本质区别了。
如果说他以前还是个区域性名人,现在宋北云的名头已经通过商队传到了天南地北,天下之人都知这金陵出了一个血手人屠宋北云。
民间传说里更是离谱,说这宋北云身高三丈有余,青面獠牙,以人肉为食、以人血为饮、以人头为樽,夜枕人皮、朝食脑髓。全城幼儿的噩梦,只要碰到不听话的熊孩子,对他说上一句“再不回家,宋北云来吃你了”,那孩子保证立刻回家,晚上还会顺便尿个床。
而那身飞鱼服在百姓眼中也是相当可怕的存在,即便是他们分不清几等几等,但只要是这样穿着的,都是最可怕的存在。
正当宋北云往回走的时候,迎面一顶轿子擦肩而过,但就是这么一过,宋北云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因为轿子里传出了鸦片的味道。
“停一下。”宋北云伸手拦住了脚夫,抽出腰刀:“落轿!”
这时轿子里一个慵懒的声音传了出来:“谁啊,这么大胆子,胆敢拦我?”
“皇城司。”宋北云亮出腰牌:“落轿!第二次!”
听到皇城司的大名,几个脚夫可不敢再往前走了,乖乖落下了轿,而轿帘一开,赫然就是那王家公子。这才多久没见?这王家少爷已差不多面目全非了,就连宋北云都差点没有认出来,要不是他发际线处一块明显的胎记,真的是认不出来。
“王公子?”宋北云收回了刀:“你怎的成了这副样子。”
“哈,我当是谁呢,北云贤弟。”王家公子软趴趴的坐在轿子里,身上覆盖着一张熊皮褥子,手中还提着个烟斗,烟斗下头挂着一些烟叶似的东西,但那味道宋北云极熟悉,正是鸦片。
罂粟自唐代便已传入中原,后在多处都有种植,但多为入药用,用来镇痛驱痢,但如今这明显鞣制过的罂粟制品让宋北云的瞳孔扩张了几个圈。
“北云贤弟,过些日子愚兄大婚,可记得要来。”
王公子含糊不清的说道,他脸上时不时的抽搐几下,两颊已经完全凹陷了下去,颧骨高高隆起,眼窝也是深陷,双目发黄暗淡无光,笑起来时脸上的皱纹如同四五十岁之人,而原本那双温润的手现在也变得如鸡爪一般,前端还微黄发黑。
“王兄,谁给你的这东西?”
“哦?你说这极乐散啊?”王家公子嘿嘿的笑了起来,如同醉汉一般:“这可是金陵城里的世家子都爱吃的东西,销魂极乐。你问是谁给我的,那可不是,这可是花钱买的好物件,若是贤弟有意,便来城北黄家庄找我。来来来,起轿起轿。”
宋北云站定很久,眼睛眯了眯,然后转身调转了方向,直奔向定国公府走了过去。
门口的侍卫看到宋北云本想拦截,但看到他的脸之后,立刻转过了头当做无事发生,宋北云进门甚至都没通报。
进去之后,他轻车熟路的直奔向后宅,刚过去就发现左柔蹲在院子里用一根棍棍在家中的枯死的树洞里掏那过冬的天牛幼虫,旁边的盘子里已经装了有一些了,想来是打算拿去油炸的。
看到宋北云闯入之后,她哈的一声扔掉棍棍窜了过来,一把抢过他手中的烧鸡:“哇!柳七家的烧鸡!我就知道你知道我爱吃。”
“左芳呢?”
宋北云铁青着脸:“他人呢?”
左柔眨巴着眼睛:“他在房中啊。”
“带我去。”
左柔不明所以,但还是将宋北云带到了左芳的房门口,推开屋子发现左芳正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宋北云直接上去拽起他的手凑到鼻子前嗅了一下,又嗅了嗅他的袖子。
“姐夫……不至于吧。”左芳红着脸抽回手:“过了过了。”
“你脸红个屁。”宋北云把佩刀往桌子上一放:“你有没有吸过那个什么极乐散?”
“极乐散?说到这个,晚上我还真打算去试试。”左芳笑道:“道上不少人都热衷那玩意,说是其乐无穷。”
宋北云脸色变得愈发不好看:“谁卖给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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