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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潘帅,先锋部队传来讯息,已抵近达达城三十公里处,但重炮已无法上去了,只能轻装前行。”
潘惟熙手中紧紧握着前锋营八千人的花名册和由那几个少年所带来的先锋营各营的旗帜以及还没来得及寄出的几百封家书,眉头死死拧成了一个川。
“就是给扛也得给我扛过去!炮营听令,你们就是用牙给叼也得把东西给我叼上去,听见没有?”
“末将明白!”
因为这地方道路坎坷,海拔也有近千米,地形极为复杂,所以重炮根本没有可能直接用畜力拖运上去。
而且前锋营根本就没有做交战的打算,他们原本的计划任务是以这座达达城为目标,依照沿线布置防线,以当初发兵之时就制定好的计划一步一步稳扎稳打,整个先锋营里有一半都是工兵部队,虽然工兵部队的战斗力也不容小觑,但总归任务性质不同,如今被围困了,也不知道他们那边情况如何。
“潘帅!我申请出战!”
这时大帐的帘子突然被掀开,狗蛋冲了进来,他眼眶泛红,双拳紧握:“我亲自带人将炮带上去,我愿立下军令状,若是有半点差错,您便枪毙了我!”
潘惟熙鼓起腮帮子:“现在就要去?”
“夜战正是属下所擅长之事,而且我在此地方驻扎虽然时日不多,但却已经有明确的路线图,知道哪条路好走!潘帅,就让我去吧!”
“给你五个小时。”
“是!”狗蛋立正行礼,然后继续说道:“我想带着我先锋营来的几个弟兄一起上!我们要为战死的兄弟报仇。”
潘惟熙一摆手,肃然道:“去吧。”
狗蛋也不废话,直接走出大帐之外,立刻与炮营的营长协商之后,直接带上了五千人开始拆炮。
重炮是别指望了,但炮营之中还有另外一种炮,正是父亲所创的神机炮,相比之下它的重量更轻而且能够进行拆卸,不过即便是如此,这场营救也是极危险的,因为一旦开始携带这些零部件,他们就必须轻装上阵,靠肩扛、靠背驮才能将发射架和炮弹带上那高海拔的山头之上。
一旦自己这边被敌人发现,那么就会成为瓮中之鳖,这是非常冒险的行为了。
但现在根本顾不得那么许多,前线的弟兄生死未卜,如今再要耽搁哪怕一分钟都可能让先锋营全军覆没。
“卸装!”
军队之中无需太多废话,一声令下齐刷刷的卸装声就传了过来,每个人仅配一把手枪九发子弹,再多就是一壶水,甚至连干粮都没有带,完全破釜沉舟。
在场的人都知道这一去代表什么,但他们也都知道这喊话的人是谁,那是大宋最高权力代表的宋北云的嫡长子,他们没文化不知道那么多弯弯绕,只知道这人是太子,太子亲自带队冲锋,哪怕便是跟他一起死了,那也是无上荣光!
三百具火箭发射架和数千枚火箭弹就这样被他们生生背在了身上,一行人就如负重的骆驼一般,低着头朝着前方走去。
在队伍的最强方,就是手中举着火把的狗蛋,他身后同样背负着一组零件,一百多斤的零件背在后背,宽布条将他的肩膀磨出了鲜血,鲜红的血液浸透了背带,疼痛和寒冷让他在夜风中瑟瑟发抖。
但他却没有一丁点迟疑,迈着沉重而坚定的步伐带着身后的五千人开启了一次前途未卜的生死之旅。
五个小时,距离天亮只剩下五个小时,而他们距离达达城还有三十公里,算上火箭弹的射程,他们最少还有二十五公里的路要赶。
一定要在天亮敌人发起攻击之前抵达前线,这就是信念,所以他们没有任何停顿的时间,一个小时必须要翻越这崎岖的山岭。
山间的碎石将他们的手脚割破,血液洒了一地,混杂在一起,早已经分不清彼此,但前方就是兄弟的命、是国家的尊严,他们没有任何停顿的理由,即便是死也必须死在冲锋的路上!
“天亮的慢一些……再慢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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