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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三十七年,十月初一。
这是秦历新年的第一天,本该是无数人在家中与亲人陪伴,饮酒或是饮浆水作乐,欢度节日的时间。
但在这一日,咸阳城里外,皆是人山人海,无数人在此围聚,声音鼎沸,其热闹程度远胜数年内的任何一天。
并不是有什么大型的新年活动在这里举行,而是大秦武功侯赵佗,将要在这一天凯旋入咸阳。
“武功侯要回来了,据说他这次打下的百越疆土,可抵得上中原六七个郡那么大,啧啧。”
人群中,有人议论这一次的南征成果,觉得武功侯战绩斐然。
有黄面男子哼道:“大有什么用,那地方是真正的荒野,山里的越人都是些蛮子,还会吃人呢,要不然也不会从中原迁徙罪民南下去充实岭南之地。唉,可怜我家侄儿正在南征军中,这一次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听到这话,旁边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汉子立刻忍不住了。
他斥道:“能活着就不错了。你那侄儿多亏了是由君侯统帅,要是之前跟了屠睢南下,别说是回来了,尸体说不定都被越人吃了。今日君侯大胜归来,以他的作为,必定会为将士们出言,你就勿要担心好了。”
此言一出,周围诸人纷纷附和道:“正是如此,要是跟了屠睢那家伙南下,定是个尸骨无存的下场,还是武功侯靠谱,自征战以来,从无败绩。吾等若是从军,只愿随武功侯而去。”
黄面男子听完,颔首道:“尔等说的也是,多亏了武功侯,吾儿才能保全性命。”
“咦?你刚才不是说是侄儿吗,怎么转眼就变自家儿了,这里面莫非是有什么隐情?”
众人发现盲点,纷纷追问,直问的那黄面男子脸色微变,忙找话语敷衍。
唯有刚才呵斥的络腮胡子男子没管周围的吵嚷,只以双目眺望远方灞桥方向。
“听说君侯在百越染了疾病,也不知情况如何,若是我能以身相代,为君侯分担那就好了。”
就在他喃喃之间,双目突然大亮。
“君侯,回来了。”
就在远方的地平线处,有烟尘四起,一支行走了数千里而来的军队正在接近咸阳。
翘首以待的上万秦人皆大声欢呼。
位于人群中心,由中尉军控制清理出的一片场地上,在此等候的百官公卿纷纷激动起来。
帝国的英雄,带着胜利归来。
“咸阳,我回来了!”
赵佗骑在白马上,眺望远方巍峨城市,以及那数不清的人影。
“从三十二年出征百越,到如今三十七年,已经快五年了。”
五年时光,世事变幻,从蛮荒百越之地,回到这个时代的文明中心,他自然是百感交集,心情颇为复杂。
在赵佗的白马身侧,有夏侯婴、彭越等五百亲卫骑兵簇拥。
马是经过精挑细选的,肩高身壮,配上披挂甲胄的雄武骑士,更显出一股威武之气。
在骑兵后方,则是韩信率领的四千五百名军容整肃的步卒,他们披坚执锐,押送着马车运载的大量岭南特产,以及上百个被串成线的越人俘虏。
这些俘虏男女各半,其中男子大多为越人中的“英雄”,也就是那些誓死不降秦军的死硬分子。至于女子,则许多都是从南越蛟部俘虏的贵族女人,是曾经吃过人的家伙。
如今他们作为战利品被送来咸阳,以展现秦军南征的战绩。
赵佗率兵接近咸阳,欢呼声铺天盖地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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