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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世衡则派人去了边市外传令,要求所有兵马通过边市,奔赴大理。
当一道钢铁洪流涌入到了龙马湖边市的时候,龙马湖边市内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龙马湖边市,处在两国交界处。
经常见识到各路人马,也见识过各路恶人。
但是从没有遇到过像是钢铁洪流一般的兵马。
汝祚带着族中一千多青壮依照约定时间,赶到了边市中,看到了天武军将士以后,差点没惊掉下巴。
马湖部的青壮,勉强算是兵。
他也是带过兵的人。
大致能看出什么是精兵,什么是孬兵。
天武军,在见识过的所有兵马里,气息是最骇人的,也是最强的。
虽然他没见识过天武军上阵杀敌。
可他依然能确定天武军的将士是最强的。
原因无他,天武军除了有最整齐的军容外,还有最严明的军纪。
如果这两点都不算的话,那么天武军身上弥漫出来的肃杀气息,以及天武军将士另类的佩戴武器方式,也能证明他们是悍卒。
但凡是悍卒,都有一个习惯,那就是都喜欢在战场上用自己觉得最顺手、最舒服的方式杀敌。
所以他们佩戴武器的方式,也跟其他人不同。
有人喜欢提着刀枪剑戟、有人喜欢背着、也有人喜欢别在腰间。
仔细打量天武军的话,会发现,天武军将士们在佩戴单人使用的武器的时候,都有所差别。
佩戴武器的地方,也有许多差别。
毫无疑问,天武军中的将士,已经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已经知道了兵器佩戴到什么地方,自己用着最顺手。
“真是厉害……”
汝祚在看到了天武军以后,就知道种世衡为何对他那么大方了。
因为跟在天武军如此强军背后,他几乎捡不到什么便宜,也捡不到什么战利品。
但他并没有因此懊恼。
反而更加兴奋。
因为他发现,现在大宋做事的方法,很对他的脾气。
他们马湖部的人也是大宋的百姓。
他们跟着如此大宋,如此朝廷,以后肯定会有好日子过。
“大理害我大宋四位百姓的性命,依照我大宋官家在汴京城内许下的‘凡是伤害我大宋百姓者,必诛之’的诺言。
此刻,我们兵发大理,为我大宋讨回一个公道!”
种世衡在所有的人马到齐以后,对着那些围观的百姓们大声的喊道。
朝廷为了四个百姓的性命,悍然对大理出兵。
百姓们难以置信,可又不得不信。
因为种世衡率领着兵马蓄势待发,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们不信。
朝廷肯为小小的百姓的性命,悍然兴兵。
如此朝廷,纵然豁出性命去报答,也无怨无悔。
“万胜!”
“万胜!”
“……”
不知道谁喊了一句‘万胜’,百姓们群情激扬的跟着一起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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