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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村的生活还真是越来越好啦呀,我来的路上还听说别的村有人饿死人呢,还担心家里没饭吃呢。”
“没有,咱们村什么时候能没饭吃啦。”
闫思国的这个话题有些过于沉重,大家并没有接话,但这个事实大家心里都非常清楚,就隔壁村今年一大年就饿死了不少人,你说这他们这两村明明挨的这么近,咋就他们村这么富足,可偏偏隔壁村能饿死人呢。
大队长给出的解释是懒,但也不全是懒。
其中地也有很大的问题,水土养人也养庄稼,庄稼长的好了,人们吃的饱自然有力气干活,可吃不饱的话怎么会有力气呢。
人一没力气啥活也干不动呀,水土本就不好,再一干不动收成不就更加差了嘛,至此,恶性循环,吃不饱加上干不动,死人也就很正常了。
可唯有一点儿不解,他们两个村实在是挨的近,大路走过去有半个小时的距离,可从村子里头小路串过去,估计也就十多分钟,十多分钟的距离而已,能有这么大的差别?
所以呀,都不尽然。
但咱们村条件好是真的好,闫思蕊接连点头,“是呀,是呀,娘,今天又不过年不吃红烧肉,要不咱们吃猪蹄吧,黄豆应该也泡好了吧。”
黄豆烧猪蹄最香了,本来闫思蕊也没打猪蹄的主意,村里有人生孩子,像猪蹄都是给人家下奶的,要是家里没孕妇大家都不会要这个,可今年孕妇少,村里又杀了2头猪一共8只猪蹄,自然就分不完了。
分来分去,最后还剩下3只猪蹄,闫思蕊一合计,便让王大丫都要了。
当然,王大丫一开始也不太愿意,这猪蹄骨头多肉少,吃了不划算,不过闫思蕊说啥美容胶原蛋白的把王大丫一顿忽悠,最后那3只猪蹄就给包圆了,并且让杀猪的师傅剁成了很小的块,一回来就给泡上了,说起来,还真是可以吃了呢。
“行,你做,我看你这猪蹄你打算咋做,你从前可没做过。”
说到吃闫思蕊便激动了起来,“以前红烧肉也不会做呀,这不是做的挺好的嘛,猪蹄做着也不会差。”
闫思蕊哪里坐的住呀,赶紧把家里该使唤的人使唤了起来,“明子,赶紧把猪蹄给我弄进来。”
闫明苦笑,“小姑,咋你做饭非要使唤我呢。”
“我这不是个头小嘛,肉太多了端不动,赶紧的,晚上想不想吃了。”
“想,我现在就去。”
没法,闫明身为家里的最底屋,哪怕没有肉的威胁这些活他都是要做的,认命的放下了手中的活计赶紧去后头把肉给端了进来。
本来猪蹄是不用泡的,不过闫思蕊嫌弃外头的血脏,而且一会儿还要烧外头的猪毛,猪毛烧硬后还要拔毛,不把血洗干净她下不了手。
说到这儿,闫明就要怪她多此一举了,你啥时候拔过猪毛了,还不是使唤别人做的啊。
可就算使唤别人做,闫思蕊也见不得这些,她说洗干净就必须要先洗干净。
这不,泡猪蹄洗血以及泡好后捞出来放一边,这些都交给了-->>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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