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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月夜下的战斗四(第2页)

“你和那小子比,气势上还是有点差距啊!”金略微抬起头,直视着萨姆的双眼,身躯断裂为两半。

却在下一刻大量的肉丝涌出,将两半的身躯黏合在一起,大量棕黑色的毛发涌出,一只比萨姆还要高大几分的巨狼出现在现场,巨大的爪子伸出直接越过那些锋利的血水,抓住了萨姆的脖子。

铠甲在金的爪子下扭曲变形。

“这家伙在和我战斗的时候,果然没有用全力。”隐藏在暗处的亚当撇了撇嘴:“只是哪怕是狼人,也没有这种等级的自愈能力吧?”

萨姆却没有这个心情考虑金为什么能够身体变成两半再合拢,他只感觉呼吸难受,双手举起大剑,一个上撩,要将金从裆下劈到脑门。

也就是在这一刻,亚当看清楚了金是如何做到的这一切。

在剑刃到达他的身躯的那一刻,他的身体先一步崩解为黑烟,萨姆以为自己砍中了目标,实际上只是从金的身体掠了过去。

下一刻金的身躯又恢复了正常。

不知道萨姆是不是也注意到这一点,他再一次从上往下劈砍的时候,用的就不是剑刃,而是剑身了。

宽厚路门板的剑身成功破解了金的招数,萨姆为自己争取到了喘息之机,他直接撕开了自己的面甲和头盔,将卡住了他脖子的地方拉开,大口呼吸起空气起来。

而这个时候,在场的其他人才看清楚萨姆的真正模样,身材高大两米的萨姆,面容称不上清秀,但是却能令人看出他很年轻。

年轻到有些令人感觉到不可思议。

和亚当称得上是同龄人,甚至有可能比亚当还要小上一两岁,亚当估摸着自己这些天长到一米六快一米七的身高,变身之后应该能和他差不多。

“……”金这下明白这个混血巨人是怎么来到罗亚的了,混血巨人的高速发育期是八岁到十岁,在这段时间内,他的身体会快速的发育,在这之前,混血巨人的特点并不明显,伪装成一般人进入罗亚并不算困难。

而之所以之前没有往这方面想,便是因为萨姆那维阶段的骑士修为以及他那恐怖的剑术。

巨人脑子里只有三件事,混血巨人好点,但是脑子也多半不清醒,骑士职业虽然是所有职业中,用脑子最少的职业,但再少,那也是要用脑子。

起码修行的话,要记得命状图是什么样的。

因此混血巨人中能成功踏上超凡职业的人,年纪都不会太小,这需要用尽他们一生的智慧,仅仅命状图都这样了,更别说那种神乎其技的剑术。

萨姆最开始的表现让人完全想不到,他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这他娘还是一个天才!”金感觉头皮发麻,这种怪胎怎么越来越多了,难道说他真的老了?

没等金怀疑人生,之前被金救下的老二可不会管敌人是不是一个孩子,他看了眼被啃掉一大半的骑士枪,又看了眼对方漏出来的脑袋。

捡起骑士枪,当做棍子,鼓起了全部的力量,直接抡起砸向了萨姆的脑袋。

巨大的力道,让萨姆整个人身子一歪,甚至听到明显的断裂声。

然而回应他的是一把飞过来的大剑。

老大才刚刚将老三从包围之中救出来,打算去找那个在暗中射箭的人,就听到老三的怒吼。

转过身,便远远看见,飞舞而过的大剑,将老二砸倒在地。,!

>

他将剑插在其中,猛地拔出剑,那些鲜血被带起,然而一柄更加巨大的血液巨剑被萨姆挥舞起来。

周围的树木被直接切断倒下,萨姆向着金所在的位置直接冲撞过去,凶悍的气势仿佛形成了实质,压在了金的身上。

血色巨剑随之便划过了金的身躯。

“你和那小子比,气势上还是有点差距啊!”金略微抬起头,直视着萨姆的双眼,身躯断裂为两半。

却在下一刻大量的肉丝涌出,将两半的身躯黏合在一起,大量棕黑色的毛发涌出,一只比萨姆还要高大几分的巨狼出现在现场,巨大的爪子伸出直接越过那些锋利的血水,抓住了萨姆的脖子。

铠甲在金的爪子下扭曲变形。

“这家伙在和我战斗的时候,果然没有用全力。”隐藏在暗处的亚当撇了撇嘴:“只是哪怕是狼人,也没有这种等级的自愈能力吧?”

萨姆却没有这个心情考虑金为什么能够身体变成两半再合拢,他只感觉呼吸难受,双手举起大剑,一个上撩,要将金从裆下劈到脑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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