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伸了伸懒腰,然后又撑着脸喃喃道:“咱们能不能回去了呀,这出我都听了好多回了,不想听了。”
坐在对面的男子撇她:“这不是带你出来散散风么,成日里这么懒,肚子里的孩子也学会了。”
小娘子听到这个就皱眉,无奈的叹一口气:“可别提了,我真是太惨了,怎么会有那么倒霉的事落到我身上。”
男子摊手,摸出几块铜板放在桌上,招了招手:“走吧。”
“陈一,等等我啊!”
小娘子撇嘴,笨拙的站起身来,慢悠悠的跟上前边那个男子的脚步。
她叫花娘。
但这不是她的名字,是村民给她取的。
她在这里养伤,据说救回来的时候高烧不退,糊涂了两三日才抢回命来,这一烧烧坏了脑子,以前的事,她全都不记得了。
名字随着村名取了一个,花溪村,所以叫花娘。
她背后有一处非常狰狞的伤疤,额角也磕坏了,怕被人围着看,所以除了在村子里走动的时候,她都戴着斗笠轻纱遮挡。
不知道算不算她运气好,遭受了这样的重伤也勉强活了下来,村里头的人找了空屋子给她住,也一直都对她特别照顾。
可惜伤养了一个多月,就被诊出来怀孕了。
不知道孩子爹是谁,可村民们却替她高兴,说她什么都记不得了,要是真能有个孩子,这辈子在世上也算是有牵挂了。
有牵挂,就有家,就有活下去的动力。
怕她想不开,村里面便找了几个人负责看着她,这个陈一便是其中一个,负责带她到处转转,免得生产的时候没有力气。
花娘对村子里的人都感激不已,她知道很多人都一边可怜她一边又担心,她受了那么重的伤,又是在宫变前后被救回来的,保不准跟城里面那些大人物有什么关系。
所以陈一总带着花娘四处走走听听,希望她能够想起来什么。
但一直到现在,花娘也什么都没有想起来。
她好像也已经习惯接受了这样的生活,惬意的,安稳的生活。
也开始和大家一样,期盼起肚子里这个小生命的到来。
宫变的混乱早就已经过去太久太久了,如今又是现世安稳,盛世太平。
陈一让她走到自己的里侧去,怕旁人撞了她,沿街给她买了些喜欢吃的热腾腾的糕点,哪怕轻纱遮盖着,陈一都能想象出来花娘笑得眯起来的眼睛。
说实话,花娘是非常漂亮的。
是超出他们这些村里人所能认知的那种漂亮。
要不是额角留下了那样的伤痕,必然是倾城的美人。
不是他们这样的浊物。
虚拟人珑光在快穿中成功习得改造数据的技能,重回大众视线的她,在乐园中为游客开启了一场由她为主导的逃生游戏,并成功将自己的副业直播混得风生水起。(无CP,主友情线。已有完结作品快穿之女配又中毒了,本作不到百万不完结。)...
罗大盾无辜笑托尼,你知道,如果你有一个好朋友,你和他约定你们的孩子以后也要成为朋友甚至是伴侣,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小胡子富豪咬牙切齿所以这就是你塞给我一个还在吃奶的小未婚妻的原因?ps女主未成年前不会有任何亲情友情以外的感情线九界最强魔法师托尔表示,他最佩服的人就是他小姨。阿斯嘉德战神洛基楼上1头发茂密某教授楼上2家境殷实小蜘蛛楼上3光明义警老蝙蝠楼上10086吃瓜群众听说遇见你之后,超级英雄们都ooc了。女主冷笑给你个机会再说一遍,不然我一拳下去你可能会死。她是人间方寸,让他暂忘英雄之名,让他温暖栖息阅前提示1从血缘上来看,女主的确是队长亲闺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的确是阿斯嘉德那两位的小姨。2ooc(OutOfCharacter),指与原型像不符的人设崩塌行为和语言,俗称人设崩塌。本文非典型ooc,他们的身份会变,命运会变,有一些东西却是始终不会变的。因为英雄之所以是英雄,是因为他们有常人没有的坚毅勇敢。3敬托尼。他永远有一颗温暖的心。...
音修女强逆袭友谊身怀至宝的唐门大小姐唐微被亲人追杀至死。一朝穿越,遁入乱世!天才原主恰好被废灵根,奄奄一息。成功把原主放入空间疗养。她成了人人嗤笑的废柴。不过空间在手,天下我有。在原...
日更,晚上九点618v,当天零点万字章夹子当天晚上十一点更新 作为一个与游戏中的丹恒角色同名同姓的人,每次都被朋友开玩笑让他记住游戏剧情,说不定哪天穿到丹恒身上。 他真穿了。 好消息穿成了持明。 坏消息穿成了丹恒的前世丹枫。 甚至还是个蛋! 丹恒单方面地把丹枫这个名字换成他熟悉的丹恒,奈何现在是一颗龙蛋,什么也干不了,他在蛋里面过完了整个仙舟联盟和云上五骁的历史。 好好好,现在的他,义不容辞,要振兴龙尊之权,并且从根源上杜绝饮月之乱,然后天下无敌。 哦,他现在拥有完整的龙尊之力,已经天下无敌了,那还忙个什么,当场躺平! 之后面对教导龙尊的龙师,龙师吃饭他转桌,龙师上课他睡觉。 龙师龙尊应该带领持明开辟未来,摆脱无法繁衍的命运! 丹恒有这个能力,都可以直接原地飞升当星神了,至于还在仙舟「罗浮」? 龙师坏了,这一代龙尊是不是转世的过程中出了什么问题? 说又说不过,打也打不过,龙师气得在现任龙尊后面每天苦口婆心地求他管管。 丹恒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压根就不想管。 ps主角跟丹恒同名同姓。 pss文章应该有点长,会从持明龙师写到云上五骁写到列车组来到仙舟罗浮。文案修于20231229...
无耻老板让我娶她的女秘书,扮演冤种老公,不肯受辱的我,和老板娘一起,对这对儿狗男女展开了报复,并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一步步走向了人生巅峰!...
三万字上榜前隔日更哦)我以为我是灰姑娘,遇到了拿着水晶鞋的王子,谁知王子这狗比,竟然是拿了攻略系统来攻略我的!!—来自沈又又日记—我喜欢你,又又。淮海一中出了名的学渣沈又又,有一天接到了校草季远的告白。季远其人,在某乎有个专门为他开的答题楼,名为投胎要投季远有个首富爸,还有个曾经红透半边天的影后妈,本人更是又帅又飒,追他的女人男人能从城东排到城西。这样的季远,沈又又自然受宠若惊地答应了,可一个月后,她被甩了。为什么分手?她问。彼时天边残阳如血,季远看着她,笑得凉薄又温柔又又,照照镜子。我只是玩玩而已。四年后,季远学成归国,成为名利场里最受瞩目的新人物,只手就能搅弄风云,女人们趋之若鹜,却近身不得。而这样一朵高岭之花,却在一次晚宴上醉酒失态,仰头拉住一个女人,喊又又。灯影明灭里,那叫又又的女人笑了,那笑淌着蜜季先生,大家都是出来玩的。别这么玩不起。不久,圈内人都知道,季远被国内第一女团Class队长,沈又又玩了。沈又又其人,又乖又软又甜,某扑宅男票选第一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