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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第一次给了一个小混混,当时她觉得这种男人又酷又能打。
后来和这位社会男友混了几年,见识了所谓江湖人士的风范,心也变得沧桑了不少。
再后来她找了现在的男友。
对方又是个吃软饭的,全靠沈秀在外面接一些零活维持生计。
比如,开业的时候给别人当礼仪。
比如,接上线的电话完成各种角色扮演业务。
再比如,去酒吧里当气氛组。
有些工作正常人一听就会皱起眉头,沈秀也咬着牙去做。
沈秀明白,既然自己不走寻常路,找的男人自然不会是什么良家好男。
从家乡来到这国际大都市,生活成本居高不下,她没立牌坊,却也不想当婊子。
有人说,当气氛组还想洁身自好?
你总得承认,这世界上是有人不一样的。
直到沈秀遇上陆杰。
这位老大,不怜香惜玉,不吃勾引,连暧昧也免疫,却给她一份安宁稳定的工作。
沈秀当然知道自己没在陆杰眼里。
如果不是要刺激柳纯,陆杰都不会正眼看她。
但是这并不耽误沈秀对陆杰的欣赏和淡淡的爱慕。
就冲眼前陆杰轻松愉快干翻一群社会人的架势,沈秀就兴奋得腿都发抖,恨不得自荐枕席。
前男友所谓的“混社会”,所谓的“打群架”和陆杰一比,特么的就是翔......不,连翔都不如。
看看陆老大闲庭信步的味道,简直不要太帅。
沈秀的身上天生带着叛逆和冒险的细胞,抵挡不住这种雄性荷尔蒙爆棚的表演。
她如果照镜子,一定会发现自己满眼的星星。
揍翻了这些社会青年之后,陆杰掐着领头人的脖颈:“谁让你们来的?”
“峰峰......峰哥,李峰!他说嫂子被你撬了,让我们来教训教训你。”领头的精神小伙儿几乎吓尿了。
本以为是一次威风八面的打脸,却彻底翻了船。
沈秀头都大了:“老大,李峰是我男朋友,我回去教训他。”
陆杰笑道:“就这种男人,赶紧踹了了事。”
“大哥,我们能走了么?”精神小伙儿的头领点头哈腰道。
这是发自内心的服了。
陆杰看了他们几个一眼,忽然笑了起来:“我这儿有个活儿给你们干,愿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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