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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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劳里斯顿花园谜案(第3页)

“你们调查了斯坦格森这个人吗?”

“我当即就调查了,先生。我已派人到各报社刊登寻人启事了,有个手下已经去美国交易所调查情况,现在还没回来呢。”

“克利夫兰市联系了吗?”

“我们今天早晨发了电报。”

“电报上是怎么说的?”

“只是详述了这里的状况,然后说希望他们能提供对我们有用的信息。”

“您难道没有具体问些您认为重要的情况吗?”

“我问了关于斯坦格森的情况。”

“没有别的了吗?整个案子就没个值得调查的关键点吗?您就只发了那一份电报吗?”

“我要说的在第一封电报上都说了。”格雷格森说,语气中窝着火。

夏洛克·福尔摩斯冲着我咯咯地笑了起来,似乎正要说点什么。这时,莱斯特雷德又出现了。他搓着双手,一副扬扬自得的样子。刚才我们在厅堂里谈话,他在前面的房间里。

“格雷格森先生,”他说,“我刚才有个重大的发现,如果没有对墙壁进行仔细检查的话,说不定就忽略过去了。”

矮个子说话的当口儿,眼睛里闪烁着光芒。很显然,由于胜过了自己的同事一筹,他心里洋溢着抑制不住的狂喜。

“请跟我来!”他一边说着,一边忙着走回前室。那具可怕的尸体被抬走了,屋里的空气似乎清新了些,“行啊,就站在这儿!”

他拿根火柴在皮靴上划了一下,把火柴举着照亮墙壁。

“看看这个!”他说,态度很得意。

我先前已经提到过了,墙纸一片片地脱落了。就在室内这个特定的角落,有一大片墙纸脱落了,露出了一方块粗糙泛黄的粉壁。空白的墙壁上潦潦草草地写着几个血红色的字母,构成了一个单词——

RACHE

“这个你们怎么看?”警探大声说,情形就像演员在表演一样,“大家之所以忽略了这一点,那是因为它出现在房间最昏暗的角落里,谁都没有想到要查看这个地方。这是凶手用自己的血写成的。看看这片血迹,顺着墙壁往下流呢!不管怎么说,自杀的看法是不成立的。凶手为何要选择在这一个角落写上字呢?我来告诉你们吧。看看壁炉架上的那支蜡烛,当时是亮着的。如果蜡烛是亮着的,那这个墙角应该就是房间里最亮而不是最暗的部分了。”

“你确实发现了这一点,但这是什么意思呢?”格雷格森不屑地说。

“什么意思?啊,意思是,写字人正要把一个女人的名字‘蕾切尔’(Rachel)写上去,但他或她还没有来得及写完,就被什么情况给打断了。你们记住我说过的话好啦,等到本案水落石出时,你们就会发现有个叫‘蕾切尔’的女人与本案有关。您尽可以嘲笑我,福尔摩斯先生。您可能非常聪明敏捷,但说来说去,老猎犬还是最厉害的。”

“我确实要恳请您谅解!”我同伴说,他忍不住放声大笑了起来,这下可把小个子警探给惹毛了,“您确实是我们中第一个发现这一点的,这是您的功劳。正如您所说,所有迹象表明,这是昨晚谜案中的另一个在场的人留下的。但是,我还没来得及查看这间屋子呢。请允许我现在查看一番。”

他说话的当口儿,从衣袋里掏出一把卷尺和一个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悄无声息地四处走着,时而停下,时而跪下,甚至一度趴到了地上。他全神贯注地忙碌着,仿佛忘掉了我们的存在,不停地在喃喃自语,始终充满着火一样的热情。他时而惊叹,时而呻吟,时而打着响哨,时而低声叫喊,其中蕴含着鼓励与希望。我看着他时,心里不禁想到了一条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狐犬,正在猎物藏匿的丛林中来回奔跑着,急切地发出叫声,不找到猎物的气味绝不罢休。他查看了二十多分钟,仔仔细细地测量着一些印迹间的距离,有时还莫名其妙地拿卷尺在墙上来回比画着,而我却压根儿什么也没看见。他还非常小心翼翼地从地板的一处地方收集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装进一个信封。最后,他用放大镜仔细检查墙上的血字,小心翼翼地看着每一个字母。这一切完成之后,他似乎觉得足够了,便把卷尺和放大镜装入口袋里。

“人们都说,天才要吃得苦中苦,”他微笑着说,“这种说法很不准确,但是,用在侦探的工作上却很贴切。”

格雷格森和莱斯特雷德注视着他们这位业余同行的种种招数,既充满了好奇,又有点轻蔑。他们显然没有注意到这样的事实——而我都已经开始注意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所有细微的举动都是有指向的,指向确切和实际的目标。

“这您怎么看呢,先生?”他们两位问。

“如果我贸然开始帮助你们,恐怕会抢了二位的功劳,”福尔摩斯说,“你们已经干得很出色了,如果有人再插手的话,那会显得多此一举。”他说这些话时,语气中满含嘲讽。

“如果你们愿意让我知道你们的调查工作进展情况,”他接着说,“我会乐于给你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同时,我想要找那个发现尸体的警察谈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和住址告诉我吗?”

莱斯特雷德瞥了一眼自己的记事本。“约翰·兰斯,”他说,“现在他下班了。您可以去肯宁顿公园[46]大门的奥德利庭院四十六号找他。”

福尔摩斯拿笔记下了地址。

“走吧,医生,”他说。“我们去找到他,我会告诉你们一个对于破案有帮助的情况的,”他继续说,转身对着两位侦探,“这儿发生了谋杀案,凶手是个男的,身高六英尺以上,年富力强,相对于其身高,他的脚显得小,穿着做工粗糙的方头皮靴,抽着特里其雪茄[47]。他与被害人乘同一辆四轮马车来到现场,拉车的马脚掌上有三块旧蹄铁,右前掌的蹄铁是新换的。凶手很有可能面色赤红,右手留有非常长的指甲。虽然这仅仅是些猜想,但也许对你们破案有用。”

莱斯特雷德和格雷格森交换了一下眼神,脸上露出疑惑的微笑。

“如果死者是被谋杀的,那他是如何遇害的呢?”前者问。

“毒死的。”夏洛克·福尔摩斯简略说了一声,然后大步离开了。“还有一个情况,莱斯特雷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头补充了一句,“‘Rache’是德语词,意为‘复仇’,您别浪费时间去找什么‘蕾切尔小姐’了。”

他说完这句尖刻的话[48]之后便走开了,留下两个对手在他后面目瞪口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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