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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她转脸粲然一笑:“大叔。”
万劫站在柳树下,红发垂地,映着绿色柳枝极不真实,俊美年轻的脸上已经少了许多冷酷之色。
看出他喜欢柳树,重紫可以想象他当年白衣长发站在柳树下的情景,必定是月亮一样的风采,再瞧瞧眼前的人,竟猛然一阵伤心,起身走过去:“大叔,睡够了么。”
他点点头,唇角弯了下。
每天他照例要睡上七八个时辰,除此之外就是过来陪她,尽管多数时候他都不说话,重紫当然知道他过来的目的,不想让他担心,每每见到,都会尽量使自己精神好点。
她伸手拉拉柳枝:“大叔你也别住在殿里了,搬过来吧。”
万劫不答。
外面血河血雨依旧,这座山坳俨然就是个世外桃源,只要他乐意,整个万劫之地都可以变成这样,可他还是选择留在黑石宫殿里,与血雨愁云作伴。
重紫盯着他许久,没有问缘故,移开话题:“大叔,魔剑对你真的那么重要?”见他没有表示,她迟疑道:“我是说,这些都不是你想要的,正所谓一念入魔,当年你若没有杀人取魔剑,就不会有今天,宫仙子也不会被他们追杀,法力真的那么重要吗?你……为何不肯把它交出去?”
万劫低头看着她。
重紫垂眸:“我不是那意思……”
“仙门筹备多年,等着净化它。”
“你拿走它,只是不想让它被净化?”惊讶。
万劫没有表示。
重紫沉默片刻,道:“也是和那个幕后坏蛋有关系吗?”不待他回答,她又抿了抿嘴:“算了,反正事情已经过去,交出魔剑,他们也还是想报仇的,只要大叔不再杀人,我们永远在这里不出去,就不怕他们。”
他缓缓道:“仙门会以为你叛投魔界,九幽魔宫也会打主意,跟着我很危险。”
“我不怕,这地方谁也找不到,再说大叔是魔界最强的人,可以保护我。”
“过两年,我会送你回去。”
“我不想回去。”
“你不会喜欢这样的日子。”
“是大叔不喜欢,”重紫摇头,故意笑了笑,“谁没有过一念之差,那不是我们的错,我很喜欢这里,清静,以后有我跟大叔作伴,就不会闷了,无论外头发生什么,都不关我们的事,我们每天都要好好过。”
优美的凤目中依稀有笑意,他移开视线。
重紫瞧瞧那俊脸,道:“我不叫你大叔了。”
他拈过一枝柳,浅浅地笑:“我有两百多岁,你才几岁。”
重紫无奈放弃,缠着他:“听说大叔的琴声是当年仙界最有名的,你抚琴给我听好不好?”
漫天飞絮轻如雪,点点自头顶身旁飘过,无影无声。他看着她半晌,放开柳枝,踱了两步,旁边草地上立即现出一台古雅的琴。
昔有长生宫首座弟子楚不复,白衣长发,皎皎如月,当时声名正盛,一曲琴歌,九霄神凤和鸣。
而今眼前惟有魔界至尊,红发黑衣垂地,手指修长如玉,扶着琴的一刹那,已恢复当年的从容,温雅不足,威严有余。
琴声渺渺,领着人乘云而去,如行海上,凌波踏浪,那是种无牵无挂的潇洒。
《沧海游仙》,闻名一时。
昔日扶琴沧海,而今相伴魔宫。
重紫坐在他身旁,心头空悠悠的,她忽然想起了第一次上南华时,经过的茫茫大海,骄傲的秦珂,讨厌的闻灵之,还有那条纸片变化的大鱼。
多少辛酸,多少委屈,多少甜蜜。
重紫轻声:“大叔,把这里都变了吧。”
刹那间,漫天愁云迅速收尽,天光乍现,晴空万里,山坳外的平原一望无际,目光所及之处,枯木杂草变作绿树鲜花,远处黑石宫殿立于花木之中,若隐若现。
鸟语虫鸣,花香隐隐,魔宫地狱已变作人间仙境。
.
光阴荏苒,仙境里的人几乎忘记了外面何年何月,无须回首过去,无须展望未来,有些时候只看眼前,会让人觉得自己年轻许多,也更容易快乐。
有句话说的好,一个人倘若越来越喜欢回忆,就表示他离老越来越近了。
成功与失败,辛酸与甜蜜,最终不过是一段记忆,因为那个成功的你,绝望的你,痛苦的你,甜蜜的你,都已不是现在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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