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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阿火换了个话题,“您回来的消息他们已经知道了。”
诗力华在沙发上翻了个身,声音闷闷地传过来,带着一种撒娇似的黏糊:“那今晚我得跟霄哥睡,万一有人半夜爬你的床呢”
“今天你回老爷子那儿。”樊霄的语气不容置疑。
“我说真的,我睡沙发也行。你这办公室沙发挺舒服的——”诗力华拍了拍身下的坐垫,“霄哥你摸摸,这个皮子很好的。”
樊霄没有接他的话。但嘴角动了一下。他当然知道诗力华为什么要说“跟你睡”。不是什么花花公子的本性发作,是担心。这个人在用他自己最擅长的方式——不着调、不正经、插科打诨——来消解空气里的紧张,同时在说一件很认真的事:我不会让你一个人待着。诗力华是这样的人。他从来不说什么“霄哥我保护你”之类的话,他觉得那样太矫情了。他只会说“跟你睡”,然后真的抱着被子来你的房间,在地上打地铺,打一宿呼噜,第二天早上起来抱怨你的枕头太硬。当然,他的另一个目的,是岔开阿火后面的话。他成功了一半。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曼谷的夜越来越深,窗外的灯光一盏一盏地熄灭。阿火站在办公桌前,把最后几件事说完;诗力华瘫在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插嘴,薄荷糖吃了一颗又一颗。
后半夜。阿火合上记录本,“老板,明天早上——”
“明天早上再说。”樊霄站起来,拿外套。
阿火点头。他从来不问第二遍。下楼,取车。阿火坐进驾驶座,手搭在方向盘上。动作不紧不慢,但每一个细节都是精准的——座椅调到一个让他既能放松又能在0.5秒内完成紧急避让的位置,后视镜角度精确到能同时看到后方三辆车的动态。车库里,诗力华安排的那六个人已经分乘两辆车出发了。一辆在前开路,一辆在后殿后。
诗力华没有去坐那两辆Fortuner。他拉开后排车门,一屁股挤到樊霄旁边,肩膀贴着肩膀,整个人歪过来,脑袋往樊霄肩上一靠。“霄哥——”
樊霄往旁边偏了一下,却没有推开他。车窗外,曼谷的夜色在飞速后退。凌晨的街道空旷得像另一个城市,只有红绿灯在孤独地变换颜色。诗力华的脑袋在樊霄肩膀上蹭了蹭,找了一个舒服的角度,含混地嘟囔了一句:“你今天都没怎么理我。”
阿火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面无表情。他跟了老板这么多年,早就习惯了华哥这副德行——在外面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华哥”,在樊霄面前就是一只摇尾巴的金毛。
“你几岁了?”樊霄的声音不大,语气里带着一种很浅的、不易察觉的无奈。
“三岁。”诗力华回答得理直气壮。
车里安静了几秒。诗力华靠在樊霄肩上,声音小了很多,像是自言自语:“樊霄,你这次回来……”
樊霄没有回答。他不知道答案。也许——不给自己想这个问题的时间。诗力华也没有再问。他把那个问题咽下去了,换成了一句:“反正我都在。”声音还是那种不着调的语气,好像在说一件不重要的事。但他没有看樊霄,他看着窗外街灯一盏一盏地往后退。话是不经意说出来的,人是认真地坐在这里的。
车子拐入通往别墅区的路。这条路人少,树多,路灯隔得很远,光线昏暗。阿火的速度不快不慢。他的右手始终放在变速杆上——不是需要,是习惯,随时准备降档提速。“老板,前面——”
话没说完。一声脆响。从车身左侧传来。像有人拿石头砸了车窗,但声音比石头脆,比石头尖。防弹玻璃上炸开一朵白花。蛛网状的裂纹从中心向四周扩散,但没有穿透。第二声紧接着来了。这一声更闷一些,打在后车门上——钢板的,穿不透,但车身晃了一下,像被一只巨大的拳头从侧面捶了一拳。
诗力华的身体在那一瞬间从“瘫着”变成了“绷着”——像一根弹簧被突然压紧。“别停车。”他的声音从那种慵懒的、不着调的频率里沉了下来,变成了另一个人的声音。没有惊慌,没有多余的指令。
“是。”阿火油门踩到底。发动机轰鸣着撕裂了凌晨的寂静,车身猛地向前窜出去。从后视镜里能看到后面那辆Fortuner已经亮起了远光灯,车头往路边一偏——不是跟丢,是在封路。他们的人不需要指令就知道该做什么。三分钟。或者五分钟。路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阿火把车停进别墅的车库。熄火。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的时候,指节泛白,但他的声音稳得像什么都没发生:“老板,到了。”
诗力华从车里钻出来。他的帆布鞋在地面上踩了两下,然后蹲下去,看车门上那个弹痕。白衬衫的下摆垂到膝盖,皱巴巴的。他伸手摸了摸那个凹痕,指尖在弹孔的边缘停了一下。“手枪。”他的声音恢复了那种不太在意的调子,“不是狙击枪。距离大概——”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看着樊霄,“是警告。”
樊霄站在那里,夜风吹着他的衬衫衣角。“进去吧。”樊霄说。
天已经微微亮了。东方的天际线泛起一层鱼肚白,把曼谷的轮廓从黑暗中一点点地勾勒出来。别墅不大,是游书朗离开后重新购置的,没有从前的影子——没有游书朗的书,没有添添的玩具,没有那些散落在地毯上的、让人绊倒的、占据了所有角落的生活痕迹。干净,空旷,像一个精心布置的酒店套房,有人住,但没有人在此生活。
樊霄走进卧室,洗漱,换衣服。他在床边坐下,床头柜上多了一幅蜡笔画。三个歪歪扭扭的人手拉手,两个大高个、一个小矮个,头顶上画了一个圆圆的太阳。太阳是橘红色的,画得很用力,蜡笔的痕迹一层叠着一层,几乎把纸涂破了。那是一家三口。添添画的。在樊霄北京那栋别墅的客房里,贴了好几个星期的那幅画。走的时候他把画从墙上取下来,小心地折好,放在行李箱最里层,带回了曼谷。
樊霄看着那幅画。他伸出手,用指腹碰了碰画纸上添添画的其中一个小人。小人画了微笑的表情,穿了一件红色的衣服。那是游书朗。樊霄把那幅画拿起来,放在枕头旁边。他躺下去,侧过身,面对着那幅画。
天已经亮了。窗帘没有完全拉上,一线晨光从缝隙里挤进来,落在那幅画上,刚好照亮了那个橘红色的太阳。他闭上眼睛——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却是游书朗的脸。不是笑的样子,不是哭的样子,是那晚最后看他的那一眼。他知道自己不告而别。没有解释,没有承诺,只留了两行字的纸条。那个人会怎么想?会觉得他薄情,觉得他反复无常,觉得他从来就没有认真过吗?他会生气吗?还是他已经习惯了——习惯了他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习惯了他永远不解释,习惯了在最不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最该留下的时候离开。
樊霄把被子拉过头顶,闷闷地叹了一口气。“你是不是生气了?”他的声音很小,闷在被子里,像在跟一个不在场的人说话。空荡荡的房间里没有任何回应,只有窗帘被晨风吹动时发出的轻响。声音很轻,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替他回答了。但他没有听清。
也许那个人没有生气。也许那个人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就像他一样。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只知道天亮之后还有很多事要做。那些想要他命的人要一个一个地处理。但在那之前,他想让那个人知道——他不想走的。可是又能怎么样呢。
他把被子拉下来,翻了个身,看着天花板。床头的画在晨光里静静地立着,那三个手拉手的小人歪歪扭扭地笑着。他盯着那个红色小人,看了很久。“再等一下。”他说,声音小得像是在跟那幅画商量,也像在跟自己说,“事情处理完了,我就回去找你。如果我还能回来。”
窗帘被风吹起来的时候,光线晃了一下,落在那幅画上的晨光移动了位置,从那个红色的小人身上移到了那个蓝色的小人身上——那个代表他自己的、添添画得歪歪扭扭的、长手长脚的大高个。他的小人也有微笑的表情。画的时候添添说:“爸爸不笑。”樊霄蹲下来,捏了捏他的手,说:“爸爸笑了。”添添不信,非要在画上把他画成笑的。现在他在笑。蜡笔画的笑脸是橘红色的,和太阳一样的颜色。
窗外,晨光越来越亮,曼谷的一天开始了。这座城市的喧嚣隔着玻璃传进房间里,变成了模糊的、遥远的嗡鸣。樊霄在那些声音里闭上了眼睛。
“——书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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